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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KSYSW-202404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万元, 招标人为扬州维匡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01 00:00到2024-04-09 17:30
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12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12 14: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KSYSW-20240401号
2、项目名称: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按照预算金额下浮 7% 为14.88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最高 投标限价报告书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规划红线内外施工区域的场地表层 种植土、包括但不限于杂填土、树木、杂草、地下隐蔽的砖渣、砖基础、砼块体及道路等施 工障碍物清挖及外运,施工区域防尘覆盖(全程使用扁丝六针以上的防尘网进行覆盖)。具 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清除地被植物以及铺设防尘网的工期为30个日历天,该项目 的考古勘探配合、发掘机械配合则根据采购人和考古队的进度配合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采 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响应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 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 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 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 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 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截止到本次投 标截止时间,与本次投标相关的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江苏省建筑市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为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做无效标处理。)(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 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 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 应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 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 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4月9日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采 购文件。
售价: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 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 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 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并在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 4月9日17点30分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 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3391686552@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 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 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内容。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 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 (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 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 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维匡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西湖镇西湖路188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翠岗路48号121-418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33916865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WKSYSW-20240401 号
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MVV




采 购 人:扬州维匡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2024 年 04 月 01 日
1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5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4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26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30
2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受 扬州维匡实业有限公司 的委托,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就其 站东路(扬冶路-果园 路)道路考古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 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KSYSW-20240401 号
2、项目名称: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 万元
5、最高投标限价:按照预算金额下浮 7% 为 14.88 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 做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 价报告书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规划红线内外施工区域的场地表层种植土、包括 但不限于杂填土、树木、杂草、地下隐蔽的砖渣、砖基础、砼块体及道路等施工障碍物清挖及外运,施工区域防尘覆盖(全程使用扁丝六针以上的防尘网进行覆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及工程 量清单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清除地被植物以及铺设防尘网的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该项目的考古勘探 配合、发掘机械配合则根据采购人和考古队的进度配合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响应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 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 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 3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截止到本次投标截止 时间,与本次投标相关的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 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为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做无效标处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提供拟派项目 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 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 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注: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 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请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响应文件一同递 交。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 供 应 商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本项目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9 日 (北京时间)
4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 件。
售价: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 48 号)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一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 48 号)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 响应文件处理。
2、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3、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江 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 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并在公告结束时间 2024 年 4 月 9 日 17 点 30 分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 子邮箱:3391686552@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 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内容不全者 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 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 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 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维匡实业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 48 号
5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
6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 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 用。
4.2 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 费暂按 500 元/人次计取,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专家评审费以现金形式支付,专家评审费不 在报价中单列,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 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按采 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 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通 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 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7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 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 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 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 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 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 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 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 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 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8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3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 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封袋密封,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且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 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 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 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 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 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 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 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 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 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 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 9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 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 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 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
4.2 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 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 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 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 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0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 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不可竞争费未按规定计价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 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 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 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 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 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 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 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 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 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 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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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2.2 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 6.1.2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 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 6.1.2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 机构将在“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7)将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1 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1.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2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 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 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 12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
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4.1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4.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4.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4 事实依据;
2.4.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4.6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 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5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 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 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9 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 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 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 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 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 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13
WKSYSW-20240401 号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 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 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三十日内,否则视为放弃,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 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工程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 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 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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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7—02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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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供双方 信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 内的所有施工内容。该项目规划红线内外施工区域的场地表层种植土、包括但不限于杂填土、树木、杂草、地下隐蔽的砖渣、砖基础、砼块体及道路等施工障碍物清挖及外运,施工区域防尘覆盖(全程使用扁丝六 针以上的防尘网进行覆盖)。
元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按成交价 元(大写:)签订合同,其中:不含税总价
(大写:);税金 元(大写:),税率 %。合同价中包含 元的暂列金额。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工程需要进行结算审计,工程审计核减率超过 5%的部分审 计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审计费=超过部分基本费+超过部分审计绩效费=(送审价-送审价*5%-审定价)*5‰+(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5%)*5%。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了设计变更、发包人要求变动的内容、人工价格、政策性调整以外的风 险。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条款,按图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招标 控制价清单不一致,发生工程量增减,清单缺项、漏项的,施工单位需要及时办理签证变更备案流程。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结算 审计结束后付清工程款。所有款项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方能支付。
八、工程工期
该项目清除地被植物以及铺设防尘网的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包括但不限于杂填土、树木、杂草、砖渣、砖基础、砼块体及道路等施工障碍物清挖及外运,表层种植土内转,施工区域防尘覆盖(全程使用扁丝六 针以上的防尘网进行覆盖)。该项目的考古勘探配合、发掘机械配合则根据采购人和考古队的进度配合实 施。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 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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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1)不可抗力;2)发包人未能及时组织设计交底,或发包人对已完 工序进行设计变更的;3)因发包人设计变更在建筑面积、结构形式、设计标准作重大调整,增加的工程量 使承包人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实施进行的;4)非因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连续24小时以上的。承包人在 前述情况发生后14 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并附随详细资料,经发包人代表书面签证后,工期按实际影响相 应顺延,承包人逾期提出,发包人不予考虑。但以上事件是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或承包人延迟履行期间发生,工期一律不予以延长。
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予以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经济处罚,同时承担因延期而导致 的甲方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 5% 。
九、分包
1、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资质不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渣土等,需要专业分包的需报 发包人审批);需要专业分包以及特殊情况下发包人认为需要分包的。
2、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渣土外运必须发包给具备《渣土运输车辆许可证》、《渣土运输车辆 交通安全证》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渣土运输企业作业。
十、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 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 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 1 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免除 其修复和继续完工的义务。
十二、合同解除
1、甲方拖欠工程款超出 3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拖延工程达到 10 日的,或者,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三、其它事项
1.1 发包人代表:
1.2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成交人进场前,发包人对成交人的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等进行面试,面试通过的人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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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场管理。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将对成交单位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实行考勤制度。从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开始考勤,由监理负责每月导出考勤报表并签字确认,报送发包人。项目经理缺 勤,发包人有权处以罚款 3000 元/天,连续 5 天或一个月内累计 10 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 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缺勤,每次罚款 1000 元/天,连续 5 天或一个月累计 10 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必要时可解除合同,承包人承 担所有责任 。
1.3 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
总监姓名: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1.4 跟踪审计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 名:

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有跟踪审计单位的项目,现场签证需通知跟踪审计进行现场测量并签字。若无通知跟踪审计现场测量 的,结算时该相关签证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2、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调处。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工程未交付前,乙方负责做好成 品保护。如有损坏应负责维修,直至合格,其维修看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乙方须在 15 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 款。
5、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修复,3 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它方维修,产生的修复费用 在工程款中扣除。
6、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标准要求及市区有关规定和部署,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及 土方临时堆放场地的扬尘控制工作,相关费用投标时综合考虑。承包人应采取控制措施使施工现场达到市 环保和政府其它部门对建筑工地的要求,避免伤害或妨碍公众及周围环境,如因妨碍或伤害造成的行政处 罚等其它赔偿均由承包人承担。凡被省、市“攻坚办”、大气办通报、曝光的建筑工地,经查实后一律从 严从重予以处罚,每发生一次扣缴承包人违约金 10000 元。
7、在施工期间应采取临时交通措施,确保沿线居民能够正常通行及出行安全,承包人需独立完成各种 矛盾协调,费用磋商时自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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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承包人响应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接驳、排水(降水)等其他未尽事宜。
9、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 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 关不严)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 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0、磋商响应单位自行勘察现场,本项目中如存在地下不明障碍物、附着物清理等,考虑拆除保护,费用在磋商报价时风险系数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再支付费用。
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安全、规范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减少扰民影响,并就工地围墙、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和门卫等做出具体安排,若有违章行为按规定处罚,一切责任自负。
12、承包人需要考虑与综合管线等单位的配合服务造成的影响,费用增加,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应履行相关手续。
13、承包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堆放场地、临设场所、投诉等,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磋商报价时自行考虑。
14、承包人自行办理一切相关部门要求的手续等,费用磋商响应报价时自行考虑。
15、建材及建筑垃圾运输等,承包人自行考虑运输方案, 费用磋商响应报价时自行考虑。
16、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原清单工程量的 15%,且该项报价高出采购控 制价,则该项目超过 15%以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低。调低的组价办法: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变更资 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该项工程项目的单 价,经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并签署书面的认价文件,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报价浮动 率=(1-(成交价-暂列金额-暂估价)/(采购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00%。
17、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纠纷或诉讼,约定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生效条件
本协议共伍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见证方(盖章):
见证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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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编号:
廉政合同编号: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廉 政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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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
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
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
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
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
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由甲方负责,乙方
配合,及时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录入邗江区政府投资工程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并保证录入信息的真实
性、可靠性。积极开展相互监督,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或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向乙方索要、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或在乙方报销
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禁止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或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
档办公用品等。
(三)禁止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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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止允许、纵容配偶、子女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
等经济活动,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五)禁止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
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
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三条责任行为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中止工程项目
建设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扬州市邗江区
建设工程市场廉政准入规定》等给予乙方处罚。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有责任向承包方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要求其严格执
行本合同规定。
(四)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工程监理及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
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
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五)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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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或向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
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资金结清时止。
第七条 本协议共伍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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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WKSYSW-20240401 号
2、项目名称: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16 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照预算金额下浮 7%即 14.88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 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站东路(扬冶路-果园路)道路考古工程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报告 书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规划红线内外施工区域的场地表层种植土、包括但不限于杂填 土、树木、杂草、地下隐蔽的砖渣、砖基础、砼块体及道路等施工障碍物清挖及外运,施工区域防尘覆盖(全程使用扁丝六针以上的防尘网进行覆盖)。
7、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清除地被植物以及铺设防尘网的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包括但不限于杂填土、树木、杂草、砖渣、砖基础、砼块体及道路等施工障碍物清挖及外运,表层种植土内转,施工区域防尘覆 盖(全程使用扁丝六针以上的防尘网进行覆盖)。该项目的考古勘探配合、发掘机械配合则根据采购人和 考古队的进度配合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磋商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磋商须知
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 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本采购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
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 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3、报价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费用不得让利。供应商 首轮报价应有详细的报价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应按采购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费用、费率报价。
4、供应商应彻底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报价的 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建设工程不能影响整体美观,不能影响其 他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功能,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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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周边相关物品、设施等,因成交供应商的不规范操作、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相关设施的损坏、设备的停用等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原样修复并自 行承担相关费用。
7、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磋商响应函中的总价 相符,不符时以单价数量的总和为准。
8、 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 或减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采购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 在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磋商总价的计算。
9、供应商应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让利或降低标准计取:(1)现场安全、文 明施工措施费;(2)社会保障费、公积金;(3)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及行政性 规费;(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5)材料暂估价格(详见附件)(6)专业工程暂 估价(详见附件);(7)暂列金额(详见附件)。
10、 属可竞争费用由供应商自主报价的,须满足下列要求:供应商根据企业定额报价的项目,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时,应附有详细分析资料;工程主要材料单价远低于同期扬州市造 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最低价格时,应附有材料供货单位的书面供应承诺。书面材料中要列出供 货单位对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单价、数量等内容的承诺,并提供相关票据文件等证明材料;施 工组织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远低于计国家及省计价规范标准时,应提供详细的分析资料。
三、施工要求
符合我国现行各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
四、材料要求
各种建筑材料、制品及配件应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
材料、制品和配件。
五、其他须知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交通状况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
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成交单位进行赔偿。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承包范围为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供应商 应根据附件内容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核对内容包括清单数量、清单特征、计量单位等,并将疑问在提问
截止时间前提出,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澄清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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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一、本项目评标方法为: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 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及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 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5%的价格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 5%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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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分标准
项 目评 分 标 准
价 格 (30 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满分 30 分。其他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其他最后磋商报价)×30×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体概述 (8 分)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划分等: 概述健全、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概述较合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 概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4 分; 概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概述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平面布置 (8 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施工现场的布置:平面布置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平面布置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平面布置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4 分; 平面布置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平面布置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8 分)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 施工总进度计划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施工总进度计划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4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分部、分项工程的施 工方案(8 分)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 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 施工方施工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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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施工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6 分)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 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 措施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4 分; 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3 分; 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 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机械设备的投入(6 分)保证项目实施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的投入: 投入项目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科学、严密、合理,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 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 投入项目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较严密、合理,管理制度较完备、使用方案较详 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4 分; 投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管理制度一般、使用方案一般的得 3 分; 投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有欠缺,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2 分; 投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 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 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 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 施: 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 施工方施工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4 分;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 3 分; 施工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 2 分; 施工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团队实力 (8 分)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或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每有一名得 2 分,最高得 8 分。(同一人员不重 复计分。提供项目团队人员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相关证书原件备查)
管理体系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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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分)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业绩 (6 分)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有一项得 2 分,满分 6 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1、依法承发 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 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 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 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 的, 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总 分(100 分)

注:
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必须提供相关原件,否则与之对应项不得分。
2、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上述工程不是供应商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若发现有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响应,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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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日期: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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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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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四、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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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 码位置
1
2
3
4
5
6
7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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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信证明文件
1、满足以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 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 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9)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截止到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与本次投标相关的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公示为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做无效标处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缴纳的 2024 年 01 月-2024 年 03 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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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
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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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 贵方 的 号磋 商文 件, 正式授 权下 述签 字人_________ ( 姓名 和职 务) 代表 我方 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 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 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 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 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 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邮 编:
电 话:传 真:
账 户:供应商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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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 月 31 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近三年的营业额:
项 目 名 称
年 份 国 内(万元)出 口(万元)总 额(万元)



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
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采购人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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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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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烹饪科技学院电力改造项目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企业);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2.(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不得对行业类别修改);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成交)后将公示。
4、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 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 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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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
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
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
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
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
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
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
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
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
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
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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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
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 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
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
房地产开发 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
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
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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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 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大 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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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
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
品或服务)。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
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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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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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
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
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
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
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
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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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一轮报价
大写: 小写:(人民币: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备 注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3、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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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按照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分项报价,分别填报单价和合价,要求填报完整,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
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的应注明“无”字样, 不得缺项。
2、报价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若有优惠条 件请注明。报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单价和总价报价均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及税金、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力费、安装费、资料费、质保费、综合费用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
4、专家评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5、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 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相符,报采 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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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项目磋商要求响应承诺超出、符 合或偏离原因或说明
工期要求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要求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
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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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
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
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拟任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注册证书号,无任何在建工程项
目。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
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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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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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辅助报表
表 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职称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工程质量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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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姓 名职 务职 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1.施工员
2.质检员
3.安全员
4.材料员
5.预算员
6.其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注:附现场人员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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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 kW生产能力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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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
基础的。
单位:人
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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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投标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
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
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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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一、临时设施布置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二、临时用地表
用 途面 积(m 2)位 置需用时间
合 计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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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 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的与本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表
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开竣工日期质量情况证书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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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 项目
的投标。本单位已在 网站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 编
单位电话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邮 箱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
所投分包/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
代理机构(邮 箱:3391686552@qq.com,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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