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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航站楼B、C指廊人文空间饮品点位商务谈判邀请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2023年旅客吞吐量为3013万人次,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将作为区域航空枢纽,未来主要运营国内精品商务航线和港澳台地区航线,保障国际公务航空业务和国际备降航班。现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B、C指廊端头人文空间项目采用商务谈判的方式进行招商(详见下表)。在此,我们诚邀广大有意向且符合本次招商准入条件的商家报名参与。
一、定义:
1.“谈判人”系指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谈判响应人”系指获取本谈判邀请函并向谈判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响应谈判要求、参与谈判会的法人。
3.“中选人”系指对本谈判邀请函作出实质性响应,通过商务谈判方式取得签订合同资格的谈判响应人。
二、项目概况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在T1航站楼提质改造中,重点打造服务品质提升工程,特在T1航站楼B指廊端头和C指廊端头分别打造“巴山蜀水”、“古蜀文明”两处人文空间点位,点位内分别设置饮品吧台一处,此次招商仅限吧台及吧台边座椅区域,面积均为36平方米。
                             
B指廊“巴山蜀水”效果图
B指廊“巴山蜀水”平面图(商业租赁范围仅包含红框内吧台及吧台边座椅区)
C指廊“古蜀文明”效果图
C指廊“古蜀文明”平面图(商业租赁范围仅包含红框内吧台及吧台边座椅区)
(一)项目技术条件及商务条件
场地编号
计租面积
场地
位置
业态规划
月经营费用底价(低于底价则取消参评资格)
提成比例最低限(低于最低限则取消参评资格)
备注
B-F-5D
36㎡
B指廊端头人文空间点位内吧台区域
饮品
(咖啡类-单品牌)
446元/㎡/月
10%
不可经营M Stand咖啡。
C-F-6D
36㎡
C指廊端头人文空间点位内吧台区域
饮品
(非咖啡类饮品-单品牌)
446元/㎡/月
10%
不可经营乐乐茶、霸王茶姬。

谈判响应人可以选择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商务谈判,若选择两个标段,必须按照标段制作、递交商务谈判响应文件。
重点提示:双流机场致力于实现楼内品牌差异化,以不断提升旅客乘机体验,T1航站楼出发大厅、B指廊和C指廊的所有餐饮点位,我们将选取不同的品牌进行经营。
(一)项目要求
为保证T1航站楼上述人文空间点位的整体打造效果,原则上该点位将由谈判人完成吧台整体设计并完成施工,其中吧台部分由谈判人选定的设计施工方向中选人提供两年质保,超过质保期后由中选人自行维护保养。在确定中选人后,谈判人将组织项目施工方与中选人开展方案深化沟通,在保证整体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中选人的相关技术条件需求,原则上中选人仅需完成经营品牌相关设备设施采购及LOGO施工。
(二)场地技术条件
序号
标段号
面积(㎡)
电量(KW)
上下水
上下水管径
(mm)
排油烟
隔油池
1
B-F-5D
36
60

给水DN25
排水DN100
×
×
2
C-F-6D
36
60

给水DN25
排水DN100
×
×

(一)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3+2(签约3年,双方无异议顺延2年)。
(二)经营要求
(1) 点位LOGO设置及整体方案须交机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2) 谈判响应人不得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无关的会员卡、储值卡等卡类产品。谈判响应人若销售与店铺经营业务相关的会员卡、储值卡,必须经机场方审批同意。
(3) 谈判响应人须严格执行谈判人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严禁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吸管、搅拌棒、餐/杯具、包装袋、打包盒、打包袋等,主动向旅客提供可降解塑料制品。
(4) 商品定价要求:
谈判响应人申报项目的物价需接受谈判人管控,所有商品应与谈判人认可的成都市区对标店保持同城同质同价,并在投报时提交对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标店铺及商品价格清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租金报价方式及联动机制:
谈判响应人以T1国内月均吞吐量83.33万人次/月为标准进行经营费用报价,合同期内各月经营费用按照当月T1航站楼国内吞吐量与83.33万人次之间的差异进行相应程度联动:
吞吐量较83.33万人次/月变动
(X)
月经营费用
联动比例
调整公式
X≥0%
5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83.33)/83.33*50%]。
-20%< X< 0%
X≤-20%
100%
当月实际经营费用=月经营费用单价*实测面积*[1+(当月T2航站楼国内实际旅客吞吐量-83.33)/83.33]。

备注:实际旅客吞吐量以甲方统计数据为准。
二、资质要求
1.谈判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行政处罚信息、无严重违法犯罪信息;
3.谈判响应人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
4.符合行业经营法律法规的要求;
5.涉及授权的需得到专业授权证明;
6.若谈判响应人发生以下行为,在报名后机场方有权拒绝谈判响应人参与商务谈判:
A.谈判响应人银行资信证明中有不良记录;
B.谈判响应人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事件;
C.谈判响应人在运营中发生过安全事故(火灾、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等);
D.谈判响应人发生过售卖的商品、食品质量问题等严重负面影响事件;
E.谈判响应人在全国机场发生过空防安全责任事故;
F.谈判响应人在机场因逃单行为、拖欠经营费用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过合同;
G.谈判响应人因自身原因(排除F项)被终止过合同无资格再参与同一场地的再招商;
H.谈判响应人在成都机场以往公开招商中经综合评审中选后,收到交纳签约保证金通知又放弃签约,被成都机场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招商。
7.如果中选人入场经营前查实其报名资料有虚假信息,机场有任意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
四、咨询电话
意向商家可对点位情况、合同、租金模式、收费方式、收银等内容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8-85208343、85208105,联系人:李先生、周女士。
五、谈判报名
在公告期内,符合以上业态规划范围和资质要求谈判响应人,须携带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参见附件1)到成都机场商贸管理中心报名。请商家将商务报价单单独密封。针对同一标段,同一公司仅能确定一种经营方案、制作并递交一份谈判响应文件。
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区三栋商贸管理中心招商管理部319办公室
电话: 028-85208343、85208105
联系人:李先生、周女士
六、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6日下午5:00前到上述地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七、评选
1. 2024年9月27日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区三栋315办公室召开谈判会议(具体时间以谈判人通知为准),谈判响应人可派1—2名代表参加会议。
2. 由谈判人审核谈判响应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邀请函。经确认无误后,现场随机确定谈判响应人的谈判顺序,按顺序进行一对一分别谈判。
3. 谈判响应人可以现场二次报价,谈判响应人须对当场提交的最后报价签字、确认,最后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
4. 本次商务谈判参照双流机场商业《综合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谈判人在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人中确定综合评分最高的谈判响应人为中选人。
八、谈判结果公布及交纳签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1.谈判结果将予以书面告知中选商家,中选人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签约保证金(金额为:根据中选人报价单中的单价计算出的1个月的经营费用)交至机场账户:
户名: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银行账户:22827101040032671
2.如中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签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机场有权另行引进商家。
3.在中选人交纳签约保证金之后,机场方与其签订《候机楼经营合同》,签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4.中选人在收到机场方发出的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5.如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机场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及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则视为放弃,机场方不退还签约保证金且有权另行引进商家。中选后自行放弃的商家将列入不良信用名录,机场有权拒绝该商家再参与机场招商活动。
九、投诉方式
监察部投诉电话:028-85206030
联系人:蒋先生。
十、谈判响应视作认可机场相关要求及规定,本邀请函的解释权归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谈判资料响应清单及商务报价单
【附件:谈判响应资料清单】
                                           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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