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县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GGZC2019-G2-64803-GXCJ—A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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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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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平南县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A标段 | 项目编号 | GGZC2019-G2-64803-GXCJ—A标段 | ||||||||||||
招标人 | 平南县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 | ||||||||||||||
建设单位 | 平南县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A标段:建设平南县丹竹镇团结村移民活动中心1座,外墙装饰230户;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硬化道路总长4.854km,路面宽3-3.5m;加宽道路总长1.915km,宽lm;新建水渠0.18km,改建渠道(盖板)0.183km;修复水渠1.042km;新建文化室1座;修复篮球场3座;改良大青枣基地250亩,新种蔬菜230亩;建设新村标牌1座等; | ||||||||||||||
开标时间 | 2019/10/28 9:00:00 | 开标地点 |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交易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 11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5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华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8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梁文(注册编号:桂245111117779 ;诚信卡号:088269 ) | |||||||||||||
专职安全员 | 赵珊(诚信卡号:216018 ) | ||||||||||||||
投标所用 企业业绩 | 1、2016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楼宇景观亮化工程C分标。 2、新区市场(二期A区)1-6#住宅楼。 3、钟山县2017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8376090.58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梁天运(注册编号:桂245131543578 ;诚信卡号:089744 ) | ||||||||||||||
专职安全员 | 戴子桂(诚信卡号:164087 ) | ||||||||||||||
投标所用 企业业绩 | 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第一初级中学、大平小学等12所公共租 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2、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横四路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 |||||||||||||
投标报价 | 8361363.76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杨宁(注册编号:桂245121224951 ;诚信卡号:061075 ) | ||||||||||||||
专职安全员 | 蒋妮妮(诚信卡号:061082 ) | ||||||||||||||
投标所用 企业业绩 | 1、秀峰区东圈村、安庆村、尊神庙村城中村改造工程 2、百花南一路建设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河南隆基建设有限公司,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B1.13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增值税不按我区费用定额及造价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报价。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ggjy.gxgg.gov.cn:9005/)、平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nxzf.gov.cn)网站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平南县发展与改革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7822405 0775-7822107 | ||||||||||||
一式5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