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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21-45号(西月河中学西地块)定销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基本信息

招标名称:徐州市2021-45号(西月河中学西地块)定销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行业:勘察检测类>检测
项目名称:徐州市2021-45号(西月河中学西地块)定销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徐州
报名截止日期:2024-02-26
注册资本要求:无
招标范围及要求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新盛超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2021-45号(西月河中学西地块)定销房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徐州市2021-45号(西月河中学西地块)定销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九里片区,三环北路南、平山路东、西月河中学西。
3.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1387.6平方米,容积率2.75,总建筑面积约182868.49㎡,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9042.91㎡,地下总建筑面积约63825.58㎡。主要建设住宅及配建公建、车库、绿化、小区道路、配电、水泵房设施等,并按政府相关政策配建物业、养老、社区配套用房、人防工程等。
3.3招标范围:完成徐州市2021-45号(西月河中学西地块)定销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徐州市建设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市政工程材料检测、道路工程检测、地下工程检测等质量检测内容。
3.4工期要求:同项目建设工期(暂定860日历天)
3.5合同估算价:约249.06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1.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5.1.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备案证书;
5.1.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涵盖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相关内容);
5.1.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8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t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t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6305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5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6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7.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和媒介
9.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
9.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十、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十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十二、其他
12.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3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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