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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项目主要包括基础平台功能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事项全流程入驻、系统对接、事项流程自动化和元宇宙政务服务大厅六部分建设内容。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建设内容与范围
1、建设内容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项目主要包括基础平台功能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梳理、事项全流程入驻、系统对接、事项流程自动化和元宇宙政务服务大厅六部分建设内容。
(1)基础平台功能建设。
搭建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新建4个子系统(智能知识库管理、移动审批端、一码通系统、审管联动系统),整合9个子系统(集成受办服务系统、主题一件事系统、承诺制受理系统、无证明城市系统、老年人服务专区、智能AI审批系统、智能客服系统、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统一支撑系统),升级多规合一平台。
(2)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以事项、图谱标准化梳理为抓手,深化政务服务和工程建设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事项核心要素全区统一,促进事项流程优化及堵点疏解,实现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包括1621项事项流程梳理、“一件事”事项梳理、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梳理、智能AI审批事项梳理、无证明城市梳理、智能客服知识问答梳理、工程建设事项智能审批知识图谱梳理。
(3)事项全流程入驻。
对无办理系统,年办件量不为零的全量政务服务事项(397项)实现一网通办平台全流程入驻办理。
(4)系统对接。
? 新区一网通办平台政务服务侧对接的外部系统包括长沙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长沙市“超级大脑”、湖南湘江新区电子监察系统、湖南湘江新区好差评系统、新区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湘江新区智慧中枢、监管业务系统、信用系统、现有排队叫号系统及预留标准化接口。
? 新区一网通办平台工程建设审批侧对接的外部系统包括复用现有系统接口、湖南湘江新区电子监察系统、湖南湘江新区好差评系统、湘江新区智慧中枢及预留标准化接口。
? 以“便民、减负、赋能”为导向,以“310”改革中166项高频事项对应的业务系统为基准,以办理事项不少于3为原则,实现6个业务系统的对接。
(5)事项流程自动化。
针对“310”改革166个高频事项中未实现系统对接的14个事项通过RPA机器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自动化。
(6)元宇宙政务服务大厅。
构建虚拟元宇宙政务服务大厅,打造“元宇宙”数字化线上空间。市民以虚拟形象进入线上虚空间,实现沉浸式查询服务。增强用户场景交互,提升用户体验感,探索元宇宙在政务场景的应用,打造服务亮点。
2、建设范围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横向覆盖新区20个部(局),纵向覆盖24个街道(镇)和所有村(社区),为新区公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二)、执行标准
1、政策文件
(1)国家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189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4.《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
9.《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22〕57号);
10.《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网安〔2022〕166号)。
(2)湖南省政策文件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3号);
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湘发改社会规〔2022〕669号);
6.《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5号);
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6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23号);
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0号);
10.《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2〕71号);
1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6号文件。
(3)长沙市、新区政策文件
1.《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20号);
2.《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80号);
3.《长沙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长行审发〔2022〕21号);
4.《长沙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长政办发〔2023〕2号);
5.《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四梁八柱”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政办发〔2023〕4号);
6.《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8号);
7.《湖南湘江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打造政务服务跨城通办升级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新政务公开办发〔2023〕2号);
8.《湖南湘江新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打造“无证明新区”升级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新政务公开办发〔2023〕3号);
9.《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湘新管发〔2023〕12号);
10.《湖南湘江新区党政综合部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新综发〔2023〕46号);
1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湘新管发〔2023〕13号);
12.关于印发《关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务公开办发[2024]2号文件;
)1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8号文件)。
2、技术文件
1.《长沙市电子政务服务标准体系》(CSDZ10001—2018);
2.《电子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CSDZ10002—2018);
3.《电子政务系统第三方测试规范》(CSDZ10013—2018);
4.《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规范》(CSDZ10014—2018);
5.《政务云统一接口规范》(CSDZ10021—2018);
6.《政务云平台IaaS层技术通则》(CSDZ10022—2018);
7.《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通用规范》(CSDZ10023—2018);
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9.《长沙市政务信息项目及系统命名规范》(CSDZ10027—2019);
1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11.《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7988-2019);
12.《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功能规范》(GB/T 39047-2020);
13.《政务服务平台接入规范》(GB/T 39044-2020);
14.《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
15.《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工作指南》(2020版);
16.《信息安全技术 政务信息共享 数据安全技术要求》(GB/T 39477-2020);
17.《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GB/T 39335-2020);
1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版);
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GB/T 41479-2022);
21.《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审查规范》(DB43/T 2313-2022);
22.《个人信息安全工程指南》(GB/T 41817-2022);
23.《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2022版)。
(三)、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要求
搭建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新建4个子系统(智能知识库管理、移动审批端、一码通系统、审管联动系统),整合9个子系统(集成受办服务系统、主题一件事系统、承诺制受理系统、无证明城市、老年人服务专区、智能AI审批系统、智能客服系统、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统一支撑系统),升级多规合一平台。
1、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主要面向的是全新区办事的公众和企业,提供对日常办事的查询、咨询、申请、在线办理服务的统一入口。以一种便捷、清晰、醒目的方式进行展现。
1.1、页面风格设计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网作为全新区政务服务的窗口,必须遵循高标准,充分借鉴政务服务行业内高水平网站的建设经验,对政务服务网建设思路、原则和预期效果进行全面分析。
1.2、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需遵循《湖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门户建设标准》建设要求,依托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湖南湘江新区按规范要求自行建设个性化内容,并将个性化建设内容链接地址提交省政务服务门户与公共区域进行融合,在湖南湘江新区政务门户中形成具有新区特色的旗舰店。
公共部分由省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提供服务接口,供各种渠道调用,实现数据同源。主要包括事项信息的发布、事项办理的触发、办件查询、用户互动、服务评价功能。
旗舰店是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在湖南省政务服务门户的子站特色服务的入口,作为各级各部门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入口。
2、集成受办服务系统
搭建集成受办服务系统。围绕线上申报、线下登记、办理、制证发证全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可办到好办、快办、智能办。通过上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向上实现与省垂直业务系统对接,本级系统通过自动分发以实现与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完成统一受理、信息转发,获取办件过程、办结信息的反馈。
2.1、角色应用入口
考虑到平台使用客户的多样性,从使用角度出发,规划设计多用户页面。现将各角色日常工作所需的功能以灵活的组件形式展示,各角色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所需要的功能模块,并且可以根据自身使用习惯,手动拖拽组件位置和缩放大小。系统可根据缩放大小自适应展示内容,同时也支持移除组件功能。
2.2、统一预约子系统
为公众提供统一预约服务。用户点击预约服务,系统会自动反馈预约服务信息。用户可以查看关于预约服务详细信息的填写,包括预约说明、事项、功能、时间。
2.3、统一申请子系统
可进行个人和企业相关事项的申报。
2.4、统一受理子系统
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式受理,以及按照用户权限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各自工作需求的业务办理功能,包括咨询、收件、内网预审、受理、办结、发证、物流送达环节的运行和管理。
统一受理系统通过上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向上实现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本级系统通过自动分发实现与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完成统一受理信息转发以及办件过程、办结信息的反馈。
2.5、统一审批子系统
部门业务人员可直接在通用审批系统完成办件的审核。
2.6、统一办件监控子系统
通过列表形式,查看办件总用时、当前剩余时间和办件状态,督办人员可根据剩余时间发起督办操作。
2.7、物料流转系统
物料交接主要实现受审分离后,前台受理窗口与后台业务部门之间的材料转交全程留痕。每一次转交,物料人员都需要在系统上进行一次操作,通过扫描二维码来实现签入和签出的功能。
目前物料交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同级物料流转,即大厅综合窗口到业务部门,同层级的流转,第二种是跨层级物料流转,即市县服务大厅受理的材料可以流转到镇街部门,镇街大厅的材料也可以流转到市县部门,该模式加入了物流服务,记录物流服务状态。
2.8、后台配置子系统
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组织架构配置、辖区配置、窗口配置、事项同步配置、工作日配置、告知文书配置、乡镇延伸配置。
3、主题一件事系统
搭建主题一件事系统。从申请人的办事需求出发,通过两个及以上办事服务、两个及以上部门、两个及以上地区的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的方式,为申请人提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主题集成服务。将申请人办理“一件事一次办”的过程,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办理流程、线上线下融合等方式,实现告知、申请、受理、审批、办结、送达等全过程一次申请,一次或分阶段完成。
3.1、“一件事”网上服务系统
基于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网和新区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结合湖南湘江新区“一件事”需求,打造“一件事”网上服务系统。
3.2、“一件事”综合受理系统
包括综合窗口设置、“一件事”线下窗口申报、申报记录、一窗受理、容缺受理、业务分发、结果取件、统一办结、办件查询。
3.3、“一件事”服务支撑系统
针对一件事提供精细化配置管理、统计分析。
4、审管联动系统
通过汇聚审批、监管、执法信息,围绕以数据共享为核心,形成规范统一、协同联动的审管执信联动体系。同时运用审批、监管、执法数据不断扩充信用体系,借助信用在告知承诺、先照后证以及监管等场景中的有效应用,构建审管联动系统,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以及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联动,解决由于审批、监管、信用相互割裂,导致的三者之间的联动未形成有效闭环的问题。
4.1、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组件
构建审管执信业务相关的查询及流转功能,包含历史审批记录查询、历史监管记录查询、信用报告查询、许可推送信息查询以及申请人综合信息查询功能。
4.2、“审管执信”系统
包括审管联动配置、事项图谱、督查督办、信用监督。
4.3、“审管执信”系统数据汇聚能力
包括事项同步、办件同步、信用数据同步。
4.4、“审管执信”系统对外服务能力
包括办件服务、监管行为服务。
5、承诺制受理系统
搭建承诺制受理系统。通过和政务服务旗舰店、自助服务终端做告知承诺适配,对政务服务旗舰店的办事指南和申报页面进行改造,将告知承诺制系统的相关功能融入至政务服务旗舰店,对告知承诺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进行公示。
5.1、政务服务旗舰店、自助服务终端适配
基于政务服务旗舰店、自助服务终端不具备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功能的现状,所以需对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自助服务终端进行适配,新增对告知承诺制事项申报办理的相关功能。
系统通过和现有政务服务旗舰店、自助服务终端做告知承诺适配,对政务服务旗舰店的办事指南和申报页面进行改造,将告知承诺制系统的相关功能融入至政务服务旗舰店,对告知承诺事项信息,办事指南信息进行公示。申请人可进行告知承诺事项的申请,在事项办理结束后,给公众提供对公开的承诺书投诉举报的通道。
5.2、统一受理系统适配
系统通过和统一受理系统做告知承诺适配,将告知承诺制系统中涉及到工作人员的相关功能,融入到统一受理系统。适配成功后,工作人员可进行告知承诺事项的查询查看、告知承诺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办件查询、已撤回告知承诺办件操作。工作人员对投诉举报可选择自行处理,后续进行反馈或移交给监管部门,查看投诉举报的进度。系统支持对告知承诺事项的标注、告知承诺核查结果的标注及履诺情况的标注,支持对办件信息、核查结果及投诉举报的统计。
5.3、告知承诺业务支撑体系
建设告知承诺业务支撑体系,对告知承诺制系统的服务层进行应用支撑,建立事项要素配置、信用中心及核查系统的应用支撑体系。
6、无证明城市
搭建无证明城市。通过数据查询、部门核验、申报承诺方式实现无证明办理,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减证便民”,多管齐下,最终实现“无证利民”。
6.1、证明开具
提供多种证明开具渠道,满足申请人、窗口人员及部门人员开具需求。
6.2、证明查询核验
通过证明查询核验功能,窗口人员可在证明开具前查询该申请人是否有相关证明,若有相关证明可直接在查询结果页面进行下载或重新开具。
窗口人员向已打通业务部门发起核验申请,业务部门核验完毕之后,将存量数据授权给窗口人员使用。
6.3、证明事项投诉监督
申请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发现奇葩证明复燃/部门职责不明确,导致来回跑时,可通过投诉监督系统进行投诉,督促政府进行整改。
6.4、无证明后台基础配置
提供主题配置、证明目录配置、证明模板配置及证明事项维护管理功能,支持证明在线开具功能运行。
7、多规合一平台升级
按照湖南湘江新区“一网通办”整体设计框架,基于现有新区多规合一平台的成果进行功能拓展升级,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工程建设申报无纸化、审批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一是对新区多规平台现有通用功能进行迁移,包括标准化审批、部门政务内控等,保障现有工作可正常持续开展;二是对新区“一网通办”网厅进行工程建设申报定制改造,包括工程建设事项申报总览、工程建设事项办事指南、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等;三是对新区多规平台迁移的审批模块进行智能化改造,包括工程建设申报事项总览、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盒、工程建设事项智能预审等功能。
7.1、工程建设事项“无纸化”申报
基于湖南湘江新区“一网通办”建设的网上办事大厅拓展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板块,实现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表单及材料自检、申报材料一键自动生成、已有办件成果自动复用、在线签章等智能应用,方便建设单位便捷高效的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了解审批情况及办件结果,全面实现引导式申报及“傻瓜式”报建。
7.2、工程建设事项“智能化”审批
利用湖南湘江新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现有基础,与“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充分融合及定制开发,面向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部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业务的标准化审批、智能辅助预审、在线签章等功能。
7.3、工程建设审批移动端
充分考虑行政审批部门移动办公场景需求,方便外出办事人员实时了解业务进展,随时随地办理工程建设审批业务。本次拟基于新区“多规合一”平台原移动应用的基础之上,建设工程建设审批移动端。在应用功能的设计上将与工程建设事项“智能化”审批PC端保持一致,数据同步。同时通过数据过滤保护和数据摆渡方式,保证整个网络和数据的安全并实现业务在两个平台办理正常流转。
8、老年人服务专区
搭建老年人服务专区。在政务服务旗舰店开设老年人服务专区,将老年人福利补贴、养老保险、养老金、退休等相关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专区。打造线上“关爱模式”,结合老年人生理特点,提供相关辅助功能,例如进行放大字体、简化操作、点读等改造。
8.1、专区引导服务
老年人首次登入老年人服务专区,提供模块介绍、操作指引功能,方便老年人快速掌握了解专区内各功能,引导老年人进行界面操作。
包含老年人服务专区模块信息,提供老年人服务专区模块新增、老年人服务专区模块修改、老年人服务专区模块删除以及老年人服务页面展示、模块介绍信息展示、操作指引信息展示的功能。
8.2、关爱模式
进入老年人服务专区,在页面右侧展示关爱模式界面切换按钮,点击按钮后,在老年人服务专区页面顶端展示悬浮条,悬浮条包含前后页面切换按钮功能,文本模式切换按钮功能,页面背景切换按钮功能,语音点读按钮功能,辅助线按钮功能,辅助屏按钮功能。
8.3、办事服务
在老年人服务专区中设立办事服务模块,实现老年人高频事项办理,支持本人办理、亲属帮代办服务事项。细化梳理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形成事项办理匹配规则,运用大数据匹配规则算法,结合个人用户画像标签,实现事项自动办理,及可办事项主动推送告知服务。
8.4、专区评价
为获取老年人专区办事服务体验,提供针对老年人服务专区模块的评价功能。包含专区评价信息,提供专区评价、专区评价信息展示的信息。
8.5、在线授权
在用户中心中,建设在线授权功能,实现老年人添加代办人,及子女主动添加老年人并完成授权。
9、智能AI审批系统
搭建智能AI审批系统。通过对事项材料审查要点、审查要素、采集方式、要素载体、审查规则要素的精细化梳理工作,分别筛选出适合全流程审批事项、辅助审批事项的事项清单,计划实现5个事项的梳理和对接。快速构建AI审批模型,依托智能AI审批系统,分别实现“无人干预审批”、“辅助坐席审批”,具体功能包括智能审批套件功能、结果查询和审批统计。
9.1、全渠道辅助申报
智能AI审批系统提供全渠道辅助申报功能,针对智能审批事项,提供包括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APP及自助服务终端多种网上申报方式,为申请人提供多种网上申报功能,满足“不见面”申报需求,提升申请人智能审批申报服务体验。
9.2、AI审批办件处置中心
为集成智能审批功能,需基于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相关功能改造,构建AI审批办件处置中心,以满足功能集成要求,确保系统有效融合。
9.3、AI审批执行中心
AI审批执行中心是AI审批依托智能AI审批系统,执行“无人干预审批”工作,具体功能包括AI审批套件功能、结果查询和审批效能统计
9.4、图像智能识别平台
图像智能识别功能主要用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识别和要素提取。
提供图像预处理、文字检测、文本识别等功能。
10、智能客服系统
搭建智能客服系统。依托后台知识管理平台,支撑公众和企业办事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工作,在改善用户办事咨询体验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务中心业务咨询人员的工作压力。
10.1、智能客服交互PC端
智能客服交互系统依托地区现有政务服务网构建,与地区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办事信息深度融合,充分整合智能检索服务,为用户提供针对政务服务。业务的智能问题服务,解答公众办事过程中的基础问题
10.2、智能客服后台管理
包括超级管理、租户配置、智能交互管理、数据分析报表管理。
11、智能知识库管理
知识库管理主要用于地区政务服务问答内容的管理,确保地区政务服务相关问答知识,能够进行全量汇聚和标准管理,为日常服务提供科学、即时、标准的业务支撑。
知识库是集成受理平台基础业务支撑之一,主要用于地区政务服务问答内容及情形引导中政务百科释义,确保地区政务服务相关问答知识及专业词语,能够进行全量汇聚和标准管理,为网上申报和综合受理提供科学、即时、标准的业务支撑。在实际交互场景中,常见问题由知识库中的知识内容通过相似度算法进行匹配。
11.1、知识栏目分类
提供知识栏目分类功能,针对地区政务服务问答知识,由于其涉及的部门广、业务复杂,如需通过知识库进行高效管理,在梳理及维护过程中,需要对各部门所梳理的知识内容进行合理分类,并通过知识管理系统进行合理的分类管理。
栏目分类管理功能包括类别新增、类别删除、类别修改功能。
11.2、知识多维类目管理
知识库的栏目分类可灵活定义,并支持多级别管理,一条知识可以有多个类目,同父类目下的子类目可以多选。
包含知识栏目分类级别信息维护、知识栏目分类级别新增、知识栏目分类级别删除、知识栏目分类级别修改、知识栏目分类级别查看、一条知识多类目信息、一条知识多类目新增、一条知识多类目删除、一条知识多类目修改、一条知识多类目查看、同父类目下子类目信息维护、同父类目下子类目多选新增、同父类目下子类目多选删除、同父类目下子类目多选修改、同父类目下子类目多选查看功能。
11.3、数据导入和导出
提供数据导入和导出功能,用于对问答梳理结果在系统中的初始化和内容导出。数据导入和导出功能支持Excel格式,由知识梳理人员完成梳理结果汇总审核后,由知识采编人员统一导入到知识库系统中。同时系统提供知识导出功能,对于系统中现有的知识数据,系统能够根据其格式实现批量导出。
11.4、知识维护
包括知识擦好看、知识新增、相似问题、绑定事项卡片信息、知识修改、知识删除。
11.5、知识审核
为保证知识维护过程中权威性和正确性,在知识库内容变更后(新增、修改),需要有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操作,确保知识修改人员在维护过程中的变更内容不存在错误。
知识点审核通过后,该条知识信息即可上架。如审核不通过,由知识审核人员注明审核不通过的原因,选择相应的反馈期限,将其退回给相关采编单位重新修改。
系统后台提供灵活的审核流程设置,能够根据“上行提交审核”或“下行提交确认,再上行提交审核”这两种模式灵活设置审核流程,可注明每个环节的名称和相关人员。
12、一码通系统
建设一码通系统,以个人身份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结合目前公交、社区、景区、医保、政务服务中较为高频、通用的扫码、亮码场景,采取“一人一码”、“一企一码”的服务方式,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码通办、公共服务一码通用、商务服务一码通优。
12.1、码引擎
码引擎作为一码通系统底层的核心引擎,支撑从码的签发到用码过程的全流程,赋能并保障一码通在使用过程中的高性能服务能力,例如生码能力、亮码能力、验码能力,从而建立一码通的环境生态,保障一码通服务持续、高效、平稳运行。
12.2、一码通管理平台
一码通管理平台提供对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包括码管理、码应用、码数据、码互通、码运营、码监控几大功能模块,从码的编码到码的签发、核验,再到码的场景应用,以及后期码的数据运营,用码监控分析全流程保障码的使用,为实现 “一码通域”提供基本能力支撑。
12.3、一码通服务库
一码通服务库用于码运营的支撑,主要包含:用户亮码、扫码的信息、个人信息、企业信息、个人企业融合信息、第三方信息、上传暂存区信息、纠错暂存区信息。用户行为日志用于存储用户亮码、用码、授权相关行为记录;扫码信息记录扫码业务系统、使用场景、调用数据清单;个人信息包含用户姓名、身份证基础标识;企业信息包含法人姓名、企业信用代码基础标识;上传/纠错暂存区用于存储用户纠错或上传的信息。
12.4、统一应用支撑
包括统一用户、智能网关。
12.5、一码通移动端
“一码通”应用将构建统一门户,实现一码通及各业务码的统一签发、亮码、扫码,结合目前政务服务中较为高频、通用的扫码、亮码及线下服务常见需求,规划移动端“一码通”应用能力。本项目负责提供API接口对接,由新区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移动端开发。接口对接类型包含获取数据类、运营类两类接口方式。
12.6、码应用场景
“一码通”是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也是包含统一标准、统一身份信息、场景兼容、统一入口的能力系统,既能提供公众衣食住行的各项生活服务,也能提升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一码通”应用是以个人身份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依托,结合目前政务服务中较为高频、通用的扫码、亮码场景,采取“一人一码”、“一企一码”的服务方式。
13、移动审批端
办事人员可在移动端将申请材料进行统一收件、统一受理、统一分发、统一审批、统一出件。移动审批功能以专区形式通过H5挂载进湘易办移动端,并能够兼容各类移动终端(如Android,IOS)。
13.1、审批
将PC端的审批业务同步到移动端,公开审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所需材料信息,实现移动端的事项审批,提升工作人员审批效率。
13.2、审查
支持移动端的审批事项查看功能,审批人员能够对事项办理材料进行审查。办理材料可进行下载及在线预览。
包含办理材料信息维护、办理材料下载、办理材料在线预览、事项办理材料新增、事项办理材料删除、事项办理材料修改、事项办理材料展示、审批人员信息、审批人员信息新增、审批人员信息删除、审批人员信息修改、审批人员信息查询、审批人员信息上传、申请材料信息、申请材料新增、申请材料删除、申请材料修改、申请材料查询。
13.3、办结
移动端审批完成后,审批工作人员可进行事项办结操作。办理结果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湘易办移动端、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包含通知短信信息维护、通知短信新增、通知短信删除、通知短信修改、通知消息信息、通知消息、通知消息生成、政务服务网消息推送、湘易办移动端消息推送功能。
13.4、回复(督办)
在移动端实现事项的办理回复交流和事项督办。对于审批较慢的事项进行督办提醒功能,督促审批环节的办理进程。
包含事项办理信息维护、办理信息展示、办理进度查看、办理回复信息、办理回复新增、办理回复修改、办理回复删除、办理回复查看、督办信息、督办信息新增、督办信息修改、督办信息删除、督办信息查询、督办任务信息、督办任务生成、督办任务提醒。
13.5、反馈(催办)
为保证审批流程高效协同,实现移动端审批事项的信息反馈功能。同时对于审批进度较慢的办件,支持催办操作。
包含催办信息维护、发起催办、催办任务签收、催办信息展示、催办情况反馈、审批反馈信息、审批反馈信息新增、审批反馈信息修改、审批反馈信息删除、审批反馈信息查询功能
13.6、已办列表
已办列表展示当前工作人员用户所有的已办事项数据,点击具体事项,支持查看操作。已办事项材料可进行下载及在线预览。
包含已办事项数据删除、已办事项数据修改、已办事项数据展示、已办事项材料下载、已办事项材料在线预览、具体事项信息展示功能。
13.7、查询功能
移动端支持查询功能,可通过直接办件名称搜索办件,搜索后点击名称直接跳转至详情页。
包含办件信息查询、办件名称新增、办件名称删除、办件名称修改、办件名称查询、办件详情展示功能。
13.8、电子签章
移动端支持电子签名功能,实现工作人员的身份认证。审批人员可在移动端完成审批后,点击“签名”按钮,即可在移动端实现手写签名功能,完成对审批文档的电子签名。签章配置支持新增、编辑、启用、禁用、删除操作。
同时支持手写签批功能,审批人员可在移动端进行手写意见。包含意见新增、删除、修改、展示功能。
13.9、领导移动驾驶舱
移动端提供领导驾驶舱服务,通过对数据资源的全面整合、全面挖掘、全面分析,进行界面、功能优化,可直观展示各部门党建活动好差评、办件量、办结率一些数据情况,便于领导随时随地掌握审批运行情况,助力提高管理水平。
13.10、附件管理
依托移动端APP我的材料功能实现附件管理功能,包括打开、查找、删除、下载、预览、新增,点击相关附件文档调用相关的查阅软件打开进行附件的阅读。
14、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
搭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构建数据同步、数据质检、精准上报、能力评估、问题整改完整体系,以数据质量检测和能力评估为抓手,对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进行全面治理,实现对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能力的有效评估,保障地区“放管服”改革取得实质成效。
14.1、场景化智能分析指标体系梳理
包括常态化场景分析指标梳理和专项分析指标梳理。
14.2、政务服务数据同步
包括数据同步配置、数据同步程序和元数据展示。
14.3、政务服务数据质量检测系统
通过数据质量检测系统,对事项、电子证照、办件、好差评数据进行质量监控,协助地方解决数据上报质量问题,减少数据上报工作量,对数据上报工作做到准确监控。
14.4、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系统
包括能力评估首页、评估指标体系管理、能力评估管理系统、能力评估统计分析。
14.5、整改监督系统
包括整改任务管理、整改监督管理、表单管理、列表管理、模板管理、通用字段管理、第三方应用调用和接口服务。
15、统一支撑系统
搭建统一支撑系统。统一支撑系统作为项目部署运行的支撑系统,除了能够对软件产品快速定制和配置,以满足项目实施周期短的要求外,还易于扩展,满足用户需求的变化,快速应对业务需求变更所带来的软件功能调整。包括表单中心、材料中心、办件中心。
15.1、表单中心
表单中心提供了个性化表单设计管理的功能,包括表单管理、表单模板管理、表单字段共享管理,同时支持表单和事项材料的关联,实现表单共享,并为事项正常运行提供支撑。在表单组合新增过程中,支持选择表单模板进行组合新增,也可在组合过程中选择单个表单进行组合,组合时可对表单所属部门进行调整,支持对表单所属部门自选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展示操作。
15.2、材料中心
材料中心实现对区域内材料数据的统一管理、调配,向上支撑数据应用方(可包括政务服务平台或部门自建系统),向下对接区域大数据平台,以数据接口形式归集大数据接口、部门证照共享接口以及权威数据接口,同时建设数据协同应用,用于实现相关证照证明材料的线上申请调配;建设本地共享库,实现相关数据落地管理;建设政务云盘,支撑对政务服务网用户个人中心证照材料的统一存储管理。
15.3、办件中心
为业务系统中办件的运行提供基础的支撑能力,汇聚系统中的办件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解决办件效能的问题。同时,作为整个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与上级平台统一的扎口,实现办件的数据质检和统一上报。另外,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过程中产生的受理信息和过程信息,可以通过办件中心完成数据的调度,将数据流转到对应的部门业务系统,最后再将部门业务系统的结果进行反推,实现不同业务办理系统之间业务协同。
(四)、系统对接要求
1、政务服务系统对接
新区一网通办平台政务服务侧对接的外部系统包括长沙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长沙市“超级大脑”、湖南湘江新区电子监察系统、湖南湘江新区电子监察系统和好差评好差评系统、新区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湘江新区智慧中枢、监管业务系统、信用系统、现有排队叫号系统,预留标准化接口。
2、工程建设审批系统对接
新区一网通办平台工程建设审批侧对接的外部系统包括复用现有系统接口、湖南湘江新区电子监察系统、湖南湘江新区好差评好差评系统、湘江新区智慧中枢及预留标准化接口。
3、业务系统对接
以“便民、减负、赋能”为导向,以“310”改革中166项高频事项对应的业务系统为基准,以办理事项不少于3为原则,实现6个业务系统的对接。
(五)、事项梳理要求
1、1621项事项流程梳理
理清1621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相关系统,办件事项的流转路径。包括从不同渠道,如窗口、基层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网上服务大厅等业务办理流程;理清从预约取号、接件受理、部门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系统办件反馈、电子证照生成等流程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与业务平台之间的业务走向流程,梳理所有事项及办理流程,展示出该单事项最终办理流程,并以图形化直观的方式展示出事项办理流程(步骤)。从头到尾可以一步步告知用户该如何网上办理该事项,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人性化、智能化、傻瓜式”的服务体验。
2、“一件事”梳理
2.1、“一件事”办事指南梳理
与单位事项办事指南类似,“一件事”服务也有具体的办事指南信息,其办事指南具体内容包括“一件事”服务名称、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一件事”办事指南的梳理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服务类型和服务范围,并依托政务服务门户提供“一件事”服务的介绍,引导申请人开展“一件事”网上申报。
2.2、受理条件梳理
对于“一件事”主题所包含的事项,需要对各事项的受理条件进行梳理,理清事项申报所需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方便办事人在发起主题申报时,明确是否符合该“一件事”的办理条件。
2.3、“一件事”办理流程梳理
提供产品化主题服务,以支撑网上运行为目标,根据服务主题梳理各事项相互关系,形成环节清晰、部门协作的“一件事”服务流程。如“我要开一家公司”,根据选择的主题,归集该主题涉及所有事项及办理流程并进行流程优化,展示出该主题最终办理流程。
根据所选择的主题,梳理该产品线所有事项及办理流程,后续可支持以图形化直观的方式展示出事项办理流程(步骤)。从头到尾可以一步步告知用户该如何网上办理该主题业务,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人性化、智能化、傻瓜式”的服务体验。
2.4、共享材料梳理
理清事项申请所需材料名称(材料名称标准化)、材料类型、模板样本、电子表单、填报须知基础材料信息。
梳理材料与基础资源库的关系,电子证照的对应、表单数据来源。将“一件事”主题中多个事项都需提交的材料梳理为共享材料,一次提交,多处复用。
2.5、受理情形梳理
依托单位事项精细化梳理结果,进一步梳理“一件事”办事情形,针对复杂情形的“一件事”,申请人需要申报的事项不同,提交的材料不同,部门的审查要求也不同。所以,有必要对现有事项进行精细化梳理,将复杂的、多样化的办理条件标准化,多个办理条件可组合成办理情形。
2.6、数据分发梳理
以主题场景为核心,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所涉及运行系统的梳理,理清“一件事”数据分发和数据流向。
根据“一件事”主题的事项为依据,理清实际系统之间的数据分发和数据流向关系,例如,一般情况下“一件事”依托地区综合受理平台实现业务受理,受理完成后,由于部门自建系统的存在,不同事项受理信息需要根据实际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分发,理清受理平台与审批平台的数据流转关系,为下一步系统对接,材料流转提供依据。
2.7、政务百科梳理
结合实际业务办理,协助开展地区“一件事”主题政务百科梳理,根据“一件事”主题梳理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对“一件事”主题、事项、表单、材料、情形中涉及的专有名词解释进行知识梳理,对办事服务涉及的相关政务名词进行梳理,梳理结果在一件事政务百科中沉淀管理。政务百科梳理包含要素:序号、百科词条名称、百科词条类型、文字内容、图片、引用出处原文链接。
3、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梳理
为精准实施告知承诺制,需开展地区各级各部门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其他事项、事项要素梳理工作,理清能够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相关材料,以全方面梳理结果支撑系统功能建设。
3.1、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其他事项梳理
涉企经营事项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其他事项指各地政府可参照国办发〔2020〕42号文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梳理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
针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其他事项,主要梳理思路如下:梳理出事项办理所需材料中的证明材料,进一步梳理出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从而判断该事项是否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其许可材料同时涉及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还可根据受理条件,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其他事项。
3.2、事项要素梳理
告知承诺制系统是针对现有政务服务门户及一窗受理平台进行适配,原有事项变更为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后,办理事项涉及的条件、材料和流程发生了相关变化,因此对事项要素进行梳理,可方便后续告知承诺制事项的办理。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及其他事项所涉及的要素进行梳理,梳理要素主要为信用条件、业务流程、格式文本、核查要素。
4、AI审批事项梳理
事项梳理是智能审批系统建设基础,区别于原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事项标准化梳理的要求,智能审批事项梳理需要对具体开展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精细化梳理,基于事项标准化,明确具体事项的审查要点、审查要素,以支撑智能审批系统日常运行。
1、智能审批事项认定
在事项梳理开展前,需明确具体需开展智能审批的事项,进行针对性的梳理工作。具体原则如下:
(1)智能审批事项需具有代表性,最优先的是企业或个人的热门事项;
(2)需考虑事项全年的办件量情况和分布情况;
(3)需考虑事项的材料数量,以及审查内容要求;
(4)需考虑事项现有审批系统建设情况、对接难易程度。
2、受理条件精细化梳理
基于事项标准化梳理成果,对受理条件进行精细化拆分,支撑网上申报资格预审场景。现阶段事项标准化梳理成果中的受理条件内容,仅作为办事指南信息公示之用,实际判断需申请人自行判断后发起事项申报,而往往申请人自行判断会导致判断错误,申请人发起了事项申报申请,但后台审核后不满足受理条件,导致申请人做“无用功”。
受理条件精细化梳理工作通过梳理每个事项受理条件中的必要条件、条件选择类别、办理条件选项、选项说明要素,形成标准的判定成果,依托后续信息化建设,实现系统端的自动校验或手动校验,能够在申请人申报前进行条件判断,有效的筛查出一部分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防止该类申请人后续发起申报工作。
3、材料精细化梳理
材料精细化梳理主要针对部分事项申报材料的模糊兜底条款开展梳理工作,现阶段各地区事项标准化成果中,由于模糊兜底条款的存在,导致申请人在事项申报过程中,“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准备”。通过材料精细化梳理,针对这些模糊兜底条款,开展二级材料梳理,明确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具体涉及的申请材料类型、材料名称和材料样例,确保事项各申请材料有唯一且明确的指向性,让申请人面对办事指南时能够“看得懂”、“理得清”。
4、事项办理情形梳理
由于政务服务业务内生的复杂性,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多种复杂的情形,在不同的情形下,申请人所需填写的表单、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部门的审查要求也不同。所以,有必要将现有事项梳理成果精细化,将复杂的、多样化的办理条件标准化,将多个办理条件组合成办理情形,自助选择办理情形,自动筛选所需申请资料。事项办理情形梳理服务,以地区智能审批事项为基础,将申请人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形、具体情形所对应的条件,进行结构化梳理,在事项标准化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事项办理场景,进一步提升申请人办事效率。
情形梳理的方式是,按照生命周期、主体类型、办理内容、办理人身份逻辑关系,细化办事情形,达到“最小颗粒度”,满足公众实际办事需求,做到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相互独立、上下包含。在确定“办事情形”的基础上,后续进一步梳理办事材料、材料范例和审查要点,为办事公众和企业、窗口受理人员、后台审批人员提供清晰指引。
情形梳理可使用“按材料收取条件梳理”和“按业务情形逻辑梳理”两种方式。“按材料收取条件梳理” 是指通过材料清单反向推导出事项材料收取条件之间的逻辑关系,适用于情形较多且没有材料收取逻辑清晰描述的事项。“按业务情形逻辑梳理” 是指直接梳理出事项材料收取逻辑关系,适用于材料的情形简单或者材料收取描述逻辑性强的事项。
5、申报要素梳理
申报要素梳理主要围绕具体事项,针对其当前自建系统受理表单相关字段的梳理。在通用申报功能中,办件申请表单一般以材料的形式提交,实际一体化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时,无法实现申报表单中的数据同步,且实际在申报表单纸质材料填写过程中,部分要素字段与申请材料中的字段内容重复,原则上可通过用户基本信息完成自动填单。
通过申报要素的梳理,明确当前部门自建系统中的个性化申报表单字段要求,为具体申报功能及受理平台改造提供明确的个性化表单标准,支撑个性化申报表单开发。
同时在梳理申报要素时,需明确各要素的“可复用”属性,在实际个性化表单定制时,通过“自动填单”的形式来减少申请人字段填写,实现申报环节“少填”。
6、事项审查要点梳理
审查要点是窗口受理人员和部门审批人员在执行受理、审批操作时的具体依据,按照事项办理流程可分为形式审查要点和实质审查要点。
针对具体智能审批,需梳理每个事项针对不同办理情形的审查要点,具体审查对象可能是申请表单或申请材料,明确申请表单和各材料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的审查点,从而提高事项受理审批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为智能审批系统运行提供规范支撑。
7、事项审查要素梳理
事项审查要素是对事项审查要点的进一步明确,按照要素载体可分为申请表单要素和申请材料要素。其中申请表单要素一般为表单上的字段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印章,申请材料要素为各材料的审查重点。
针对事项审查要素的梳理,以审查要点为梳理依据,针对具体表单或材料,按照审查要点要求,明确各材料受理审批时的关注信息点。
审查要素梳理是以审查要点为基础的进一步明确梳理,以上述审查要点“核对本人与身份证上照版片是否相符,证件的有效时间,以及证件是否有明显涂改伪造的痕迹”为例,该审查要点中涉及的审查要素包括:本人相貌、身份证上照版照片、证件有效时间、证件的明显涂改伪造痕迹。
8、要素载体梳理
要素载体是审查要素的承载,具体对应的是事项的相关材料,可以是电子化的申请表单、证照、电子化材料、证明。要素载体的梳理,主要是针对具体事项的审查要素,理清各要素承载的材料,作为该要素的载体。要素载体的梳理,需理清该载体在事项申报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形式,比如申请表单,其主要在系统中以电子化表单为主;比如证照材料,根据数据共享的完善程度,可分为申请人提交的图片类的证照信息,或从电子证照库获取的电子化的证照信息。
通过对审查要素载体的梳理,能够理清各审查要素的实际位置,明确各审查要素对应申请人提交材料的采集方式,为进一步获取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素明确思路。
9、采集方式梳理
采集方式是针对事项审查要素来说的,按照实际申报方式,可分为OCR识别和数据抓取。其中OCR识别是针对申请人提交的图片类型的申请表单或证照材料,通过OCR识别的方式,获取相关审查要素信息。而数据抓取主要针对事项电子化申请表单或共享调用的证照数据,能够直接通过系统数据交换获取相关材料的审查要素信息。
通过对采集方式的梳理,能够针对具体事项的审查要素获取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确保事项审查过程中,相关审查要素信息的正确获取,保证事项审查工作精准、全面。
10、审查规则梳理
审查规则是针对每条审查要点的进一步细化梳理。从用途上看,审查要点是申请人申报和受理审批人员核验过程中的参考、依据。而审查规则具体是指智能审批系统需遵守的核验规范。对每条审核要点的细化核验规则进行梳理,作为系统核验的规范支撑。
11、业务系统梳理
业务系统梳理主要围绕两个目标,一是理清当前事项整体运行情况,二是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考虑对具体事项服务、审批、数据交换环节进行合理优化,进一步提升具体事项的整体运行效果。
业务系统梳理按照事项申报到审批、办结整个流程,理清整个过程中相关信息系统情况,包括从不同渠道,如窗口、基层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网上服务大厅业务办理信息系统情况;理清从预约取号、接件受理、部门业务系统办理、业务系统办件反馈、电子证照生成全流程过程中,事项办理涉及的业务办理信息系统情况。
12、数据共享梳理
围绕“事项—系统—资源”的思路以及对应关系,在事项业务办理中,对相关系统提供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即在该事项办理过程中,有哪些系统能够提供或接收相应的数据资源、各系统能够提供怎样的数据、在哪些环节提供或接收数据,同时需要对这些系统交换数据的方式进行梳理,明晰整个事项办理过程中系统与其他部门自建系统之间的数据资源交换关系,实现现有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
13、政务百科梳理
对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专业词汇进行梳理,梳理要素包括:百科词条名称、百科词条类型、文字内容、图片、引用出处原文链接。
5、证明梳理服务
5.1、证明类型梳理
梳理现有证明类型,对现行证明类型严格按“六个一律”取消进行分类,并向所涉及业务部门进行确认,出具《可取消证明类型报告》;对于非取消类证明类型,梳理现行开具模式,并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出具《证明开具模式可优化报告》,由牵头单位向业务部门确认。
5.2、证明模板及来源梳理
梳理在线证明开具模板及证明来源,理清证明开具所涉及的业务部门,及符合业务部门业务需求的证明模板。
通过梳理证明开具模板及证明来源,便于区域范围内同一份证明使用统一的模板,实现地区跨层级、跨区域证明应用,扩大无证明改革的应用范围。
5.3、证明元数据梳理
梳理电子证明元数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明出具事由。通过对电子证明元数据进行梳理,将数据类型进行细分,并将数据字段进行精确化和统一化,支撑证明统一应用。
5.4、证明提供方式梳理
按照部门证明开具开放的情况,梳理证明提供方式,主要方式包括:可在线查询、可在线开具。
通过梳理证明提供方式,进一步细分证明应用场景,如线上线下单独开具证明、事项申报融合证明开具以及支撑告知承诺核验。
5.5、证明开具流程梳理
部分证明开具会涉及不同层级、多个部门、多次盖章情况,需要提前对证明开具简单/复杂流程进行梳理。
通过梳理证明开具流程,发现目前证明开具流程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优化,进一步缩短线上证明开具的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证明在线开具服务的提质增效。
5.6、电子印章梳理
对电子印章进行梳理,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印章全名。
6、智能客服知识问答梳理
6.1、问答梳理的数据来源
针对问答梳理的数据来源,根据现阶段地区信息化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线下大厅服务渠道
线下大厅服务渠道的问答知识梳理,可考虑两方面,一是大厅咨询台,作为日常与线下公众和企业交流的首要窗口,可从中获取公众办事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二是线下大厅窗口,也可以作为问答知识的主要来源之一。
2、各业务部门审批人员
各业务部门审批人员由于其业务专业性,在进行问答知识梳理的时候,更多的是考虑其针对本身部门业务存在的申报、审批、办结过程中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梳理。
3、政务服务网咨询模块
政务服务网咨询模块,是用户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提交咨询的主要渠道,对问答信息的梳理,可依托地区现有咨询模块后台进行问答内容导出,并按照问答完整度进行梳理。
6.2、知识梳理
知识梳理分知识收集对接、梳理成果整理、线下内部审核、知识入库、知识训练、上架审核过程。
7、工程建设事项智能审批知识图谱梳理
7.1、申报材料业务情形梳理
对现有《办事指南》中所有业务申报材料清单的组织形式从“业务大类”至“业务小类”进一步细化到业务情形层面,按照生命周期、主体类型、办理内容等逻辑关系,继续细化办事情形,达到“最小颗粒度”,既按照逻辑关系细化到底,又穷尽所有情形,做到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相互独立、上下包含。通过逐级拆分细化,形成办事事项的“树状”结构。按情形单独梳理出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为建设单位在申报材料上传过程中提供更清晰的引导,满足实际办事需求。
7.2、申报材料来源梳理
对所有事项申报材料的来源进行梳理,区分为建设单位自行出具的申报材料、湖南湘江新区各部(局)出具的审批成果、湖南湘江新区外部部(局)出具的审批成果。针对该三种情况,制定相应措施降低申报环节的复杂度和冗余工作,建设单位自行出具的申报材料将通过电子签章应用实现无纸化,湖南湘江新区各部(局)出具的审批成果将直接调用业务审批平台内的审批成果,湖南湘江新区外部部(局)出具的审批成果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湘江新区智慧中枢调取电子证照成果或采取建设单位上传扫描件的形式完成项目申报。
7.3、申报材料关系梳理
针对上述材料来源梳理结果中从系统获取和调用系统内已批材料的情况进行材料关系梳理,其中系统获取的材料需明确其具体调取来源的业务编号、业务名称及材料名称。在此基础上,对不同业务事项、不同业务阶段之间,其申报材料的关联关系进行梳理,形成材料关系图谱。以此建立材料复用逻辑,为系统平台实现材料复用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7.4、申报材料模板构建
对所有申报材料及表单的模板样式进行梳理,对于目前已有的材料模板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对于暂未形成材料模板的在取得相关处室部门意见后进行规范化模板设计和编制。
7.5、材料审查要点梳理
针对每项申报业务的每一个办事材料,梳理形成窗口接件人员材料核实工作的形式审查要点(不包括业务审批人员的内容审查要点),方便窗口受理人员、后台审批人员日常使用。如,材料之间项目名称是否一致、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是否正确等。
(五)、第三方技术服务建设方案
1、表单设计及业务流程配置服务
根据省市下发的第一批及第二批事项清单和新区各部门实际需求,提供新承接的工程建设事项新增、调整及业务配置工作,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新承接事项对接省市工改系统实现数据及业务的畅通。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结合上级要求及各部门实际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及管理端为湖南湘江新区工程建设项目配置相应的业务事项,并对业务表单、材料、流程进行配置,方便开展统一申报、受理及办理工作。
2、电子签章技术服务
提供1人为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签章技术服务,对电子签章应用等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供咨询技术服务,保证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在电子签章使用过程中的良好体验,从而保障项目申报无纸化的顺利推进。服务期限为3年。
3、RPA技术服务
通过RPA软件机器人平台,配置开发部署上线政务服务事项RPA软件机器人,运行自动化任务,实现高频事项中未实现系统对接的事项数据自动流转,解决人工“二次录入”问题,本项目完成“310”改革的166个高频事项中,未完成系统对接的14个事项的RPA软件机器人实施,实现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业务系统对接打通,办件数据自动流转。
4、事项全流程入驻
全流程入驻即从预约到办结,全流程办件过程均在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计划对无办理系统,年办件量大于零的44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平台全流程入驻办理。
5、短信提示服务
短信提示服务即对公众和企业办事的办理环节成功与否(办事预约、排队叫号、受理、办结)进行短信提示,以及对各环节经办人进行短信提醒,预估提供260万条短信提示服务。
6、全景导视服务
针对政务大厅办事窗口众多、楼层布局复杂、办事人员寻路难问题,通过全景导视服务,可以让公众和企业全方位地了解整个政务大厅的实景情况。公众和企业可以通过新区百事通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一体机方式进入元宇宙政务服务大厅,通过漫游的方式了解大厅各楼层、各窗口的布局情况,让公众和企业不用到现场就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大厅现场的环境,方便后期到达现场后能够快速地找到办事窗口。
6.1、元宇宙政务服务大厅
构建虚拟元宇宙政务服务大厅,打造“元宇宙”数字化线上空间。市民以虚拟形象进入线上虚空间,实现沉浸式查询服务。增强用户场景交互,提升用户体验感,探索元宇宙在政务场景的应用,打造服务亮点。虚拟形象能配合真人动作做出实时反应,增强交流时的现场感与亲切感,提升互动效能、减少沟通障碍。服务期限为永久。
6.2、空间及人物建模
建模范围包括元宇宙政务大厅空间建模和大厅角色建模,支持提供10个并发渲染服务能力。空间建模主要为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高新厅)整体三层楼室内空间和政务事项办理窗口,利用三维建模技术还原现场场景。角色建模包含系统标准的1套男性、1套女性基础虚拟形象,以及标准的虚拟形象面部发型及服饰配件等。
7、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服务
7.1、评估体系梳理
包括考评指标梳理和专项指标梳理。
7.2、评估数据调研
包括本地数据调研和外地数据采集。
7.3、评估分析服务
包括评估报告编制、指定提升目标、整改提升计划和对标地区分析。
7.4、整改提升服务
根据能力评估报告,将提升任务拆分成对应的任务工单,协助开展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并督促、指导工作人员进行任务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梳理人员进行整改结果确认,确认整改是否到位。
7.5、评优推广服务
包括指定评选规则和典型案例推广。
8、AI智能审批模型搭建服务
智能审批模型是智能AI审批执行的依据。事项模型搭建服务以事项梳理结果为基础,以支撑智能AI审批系统运行为目的,结合事项实际的智能审批服务场景(如智能预审、全流程审批、辅助审批等),进行智能审批模型设计,构建具体场景下的智能审批事项运行模型。
9、旗舰店个性化表单开发
根据业务特性,梳理业务表单,并进行个性化业务表单开发,由附件式审批,转为电子表单申报,电子表单信息与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进行对接,可实现各类业务信息的数据调用、比对和验证,实现数据可信任,本次预计需要个性化开发200个业务表单。
(六)、政务服务历史数据迁移要求
湖南湘江新区一网通办项目需要迁移事项数据、人员账号数据、办件数据、组织架构数据等。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完成以下迁移工作:
1、制定迁移计划。确定业务数据迁移的先后顺序和迁移所需的工具。
2、搭建迁移测试环境。在实际迁移工作开展之前搭建迁移测试环境,执行小批量的业务迁移,并进行单元测试和性能测试,利用测试结果验证迁移计划的可行性。
3、迁移实施。实施正式的业务迁移,将业务应用从原来的运行环境迁移到新建的虚拟化平台上来。
4、迁移测试。对迁移后的虚拟机的应用服务进行测试,对比迁移前后应用服务的特性功能是否几乎相同,并根据性能审核和健康检查的结果动态调整虚拟机资源分配。
5、业务切换。虚拟机通过性能监控测试后,停用旧的物理系统,应用服务切换到虚拟化平台上来,整个迁移过程完成
(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历史数据迁移
鉴于三区合一前,高新区、岳麓区相关部门使用其他平台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本次新区多规合一平台升级工作中,为方便用户查看历史原高新区、岳麓区的工程建设审批数据,有效保障数据不被割裂,需对原使用的系统数据进行迁移。
(1)设计数据迁移方案
设计数据迁移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研究历史数据的结构、来源、数据项定义、取值等现状,研究数据库结构的差异,评估和选择数据迁移的软硬件平台、选择数据迁移方法、选择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设计数据迁移和测试方案等。
(2)源数据库数据整理
按照新区多规平台数据入库标准,整理源数据库中需迁移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
(3)进行数据模拟迁移
根据设计的数据迁移方案,建立一个模拟的数据迁移环境,它既能仿真实际环境又不影响实际数据,然后在数据模拟迁移环境中测试数据迁移的效果。
数据模拟迁移前也应按备份策略备份模拟数据,以便数据迁移后能按恢复策略进行恢复测试。
(4)测试数据模拟迁移
根据设计的数据迁移测试方案测试数据模拟迁移,也就是检查数据模拟移植后数据和应用软件是否正常,主要包括:数据一致性测试、应用软件执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等。
(5)准备实施数据迁移
数据模拟迁移测试成功后,在正式实施数据移植前还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进行完全数据备份、确定数据迁移方案、安装和配置软硬件等。
(6)正式实施数据移植
按照确定的数据移植方案,正式实施数据移植,完成后进行迁移结果对比,确保数据迁移一致性和完整性。
(7)迁移数据质量检查
对迁移数据进行质量检查,查看迁移后是否有异常,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重新入库。具体迁移验证方式如下:
方式一:案卷类型迁移完成之后,测试和实施人员逐一对照原系统案卷类型、输入表字段进行比对,确保案卷类型的完整性。
方式二:根据表的映射关系单个表统计迁移前原数据库的数据总数与迁移后新数据库的数据总数是否一致,数量一致基本上则表明数据是准确、无遗漏。
方式三:测试和实施人抽样检查,对照系统的在办、附件材料等相关数据。
(八)、性能要求
1、系统稳定性指标
系统稳定性指标系统总体可用率≥99.9%,数据库应用可用率≥99.9%,可用率≥99.9%。(或 7×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2、响应时间要求
(1)业务办理页面最大不超过 3 秒,平均时间在 1~3 秒以内;
(2)用户查询服务,用户实名状态查询等简单事务处理≤2秒;
(3)复杂事务处理,如用户实名审核、用户实名状态变更、用户办事预约等≤4秒;
(4)第三方业务处理,如涉及第三方网络交互的操作等≤5秒;
(5)各类固定统计报表形成时间:≤6秒。
系统名称
业务办理
页面
用户查询服务等简单事务处理
复杂事务
处理
第三方业务处理
各类固定统计报表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旗舰店
≤1.5s
≤2
≤2s
≤5s
≤4s
集成受办服务系统
≤1.5s
≤2
≤3s
≤5s
≤5s
主题一件事系统
≤2s
≤2
≤2s
≤5s
≤4s
审管联动系统
≤2s
≤2
≤3s
≤5s
≤6s
承诺制受理系统
≤2s
≤2
≤2s
≤5s
≤6s
无证明城市系统
≤2s
≤2
≤2s
≤5s
≤6s
多规合一平台
≤3s
≤2
≤3s
≤5s
≤5s
老年人服务专区
≤2s
≤2
≤3s
≤5s
≤4s
智能AI审批系统
≤1.5s
≤2
≤2s
≤5s
≤6s
智能客服系统
≤2s
≤2
≤4s
≤5s
≤4s
智能知识库管理
≤3s
≤2
≤3s
≤5s
≤4s
一码通系统
≤1.5s
≤2
≤2s
≤5s
≤4s
移动审批端
≤1.5s
≤2
≤2s
≤5s
≤4s
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系统
≤2s
≤2
≤3s
≤5s
≤4s
统一支撑系统
≤2s
≤2
≤3s
≤5s
≤4s

3、灾备恢复时间指标
RPO:(Recovery Point Obejective,恢复点目标)是指业务系统所允许的在灾难过程中的最大数据丢失量,用来衡量容灾系统的数据冗余备份能力。
RTO:(Recovery Time Objective,恢复时间目标)是指信息系统从灾难状态恢复到可运行状态所需的时间,用来衡量容灾系统的业务恢复能力。
系统应该达到以下目标:
1、数据每日备份,数据丢失时间段不超过 1 天,核心敏感数据,应小于 1 小时。
2、灾备恢复时间,系统从宕机到恢复,整体恢复时间应小于 1 小时,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服务器损毁等严重灾害,整体恢复时间应小于 1 天。
(九)、安全防护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有关要求,本项目需要达到三级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本期项目整体依托市政务云进行部署,市政务云平台整体按照等保2.0三级防护要求进行建设,满足本项目所需安全防护需求。针对本项目的应用、数据安全,在本项目中根据业务实际进行建设。同时满足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三级防护要求。
(十)、成品软件配置要求清单   
序号
名称
主要参数
单位
数量
1
电子签章系统
由政府统一采购的方式为建设单位提供电子印章锁(含年度CA认证),基于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板块,集成一套满足国产要求的PDF签章系统,实现电子签章功能,支持建设单位在网厅进行项目申报时对申报材料加盖电子签章。同时,基于新建的业务审批平台,新增电子签章的检测功能,支持对申报材料中建设单位电子签章有效性、合法性、有效期限等信息的检测。为实现项目申报的无纸化、便捷化提供技术支撑。

1
2
电子签章CA锁及认证
采购180套电子签章CA认证服务(三年,含U盘及CA认证)。

3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内完成开发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成品软件及硬件部分质保期三年,免费运维服务期一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实施方式:中标人需要提供完善、合理的实施进度计划,并通过完善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保证本项目顺利上线。项目实施驻点的项目负责人变更前需提前15个日历日征得采购人同意才可以变更。
 
五、服务标准:
1、售后服务要求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
3.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
4.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需质保一年,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成品软件及硬件部分质保期三年,免费运维服务期一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2、严格执行国家制订的规范和地方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的意见,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把质量一关, 把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工作目标;
4.3、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随时随地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4、备件服务:提供产品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质保期内所有部件均为原厂商备件。中标人不能因为产品停产而拒绝提供备品备件,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产品。
4.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税费及不可预计的费用、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保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质量保证
5.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配有相应的随机备件和技术资料,产品质量、技术指标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标准和国际技术标准。
5.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响应文件中对产品质量做出承诺及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5.3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等资料,在中标后原件备查,采购人有权查看原件以证明功能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应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24]5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付款分四个阶段:
1.1项目整体进度完成2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1.2项目终验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1.3项目结算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85%;
1.4验收合格且运维期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100%(具体支付金额与甲方对乙方考评结果关联,详见附件项目运维服务考核表)。付款节点均为上级单位拨付对应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
2.资料要求: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培训和服务: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4.中标人需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实现数字政务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22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16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务公开办发〔2024]2号文件、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3]8号要求及长沙市区最新政务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5.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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