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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垃圾清运工程)
招标编号:(2024007-白云机场三期-垃圾清运工程-025)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 (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附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第一卷
招标公告
招标人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 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建工集团项目部
工程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 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分包工程名称垃圾清运
施工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
本次招标范围为: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 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地块十二垃圾清运

工作内容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地块十二垃圾清运 分包工作内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 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地块十二建筑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 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拟开工日期2024年9月25日 实际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拟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实际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对投标人的要 求1、资质条件:无; 2、业绩要求:两到三年内,具备相关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垃圾外清运施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4、资信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施工记录,与招标人无任何不良纠纷记录。有良好 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 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若投标单位在我司的分包的分项工程久竣 未结,或结算过程存在纠纷,招标人有权废除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补充说明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 cgec.com)注册才能响应招标、下载招标文件。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 进行后续投标活动。(注册及投标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 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铁鲁班 商务网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同时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至规定地点。 2.1.1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年 9 月 月 24 日 日 1 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 投标报价(含税价)。 填报网址: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 2.1.2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年 9 月 月 2 4 日 日 1 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规定地点。 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建工集团项目部 ,联系人:冯晓鹏,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邮寄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 交的,务必确保投标文件于截标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 2 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交不成功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纸质版投标文件校核鲁班网报价。 2.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3.开标 3.1开标时间: 2024 年 年 9月 月 26 日 日 16 时 时。 3.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建工集团项目部 3.3开标方式:中铁鲁班商务网 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投标人可 在线查看开标结果。不组织现场开标。 4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 (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 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建工集团项目部 邮编:51144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3598006406@qq.com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 款名 名称编列 列内 内容
1总则
1.1.2招标人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 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建工集团 项目部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 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 目
1.1.4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
1.2.1分包招标范围及工作内 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 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地 块十二垃圾清运 分包工作内容: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 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地块 十二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1.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97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1.2.3质量要求不涉及
1.2.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取得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 地,争创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1.2.5合同计价模式固定单价
1.2.6清单明细详见第四章
1.2.7清单价格组成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人工、材料(约 定由甲方负责的材料费用除外)、机械(含进出场费及台班)、施工水电费、管理费、措施费(包括因现场情况进行的运输道路 场地处理等费用)及规费、利润、税金、工期(含节假日)、质 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交叉、验收、材料检验试验费、停水停 电及材料涨价、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质量、验收通过、备案、竣工资料归档、包 含运输途中城管以及交警等一切协调费用、包环保部门及扰民投 诉处理协调费用、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的各项费 用、还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明示、隐 含的(人工、规费、税金政府调整)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合同单价不因政策、规定标准或相关明示的文件进行调整。)
1.2.8增减项的计价方式如合同有约定单价的,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无约定单价甲乙双 方另行约定,零星用工按签证程序办理。
1.2.9保修期
1.2.10付款条件甲方在收到对应发包人方工程款后,每月支付至已核准合格 工程量的 80 %。按季度进行工日核账结算,支付至季度核 准工程量的 100% ,每次支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至,每次支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至100 %工程价款的合法有效工程发票
1.2.11甲供材及甲供机械
1.2.12材料品牌
1.2.1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 部分以银行转账或不可撤销保函形式补齐。 履约担保的形式:同投标保证金金额
1.2.14住宿及生活用电不提供住宿,投标人自行考虑住宿问题
1.2.15零星用工价格技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37.5 元/小时,普工含税综合单价为: 25 元/小时
本次招标以不含税价格为评标定标依据。施工过程中无论税点如

1.2.16其他事项本次招标以不含税价格为评标定标依据。施工过程中无论税点如 何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做调整。 投标人须知与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为准。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1.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资质条件:无; 业绩要求:两到三年内,具备相关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业绩 其他要求:/
1.8.1踏勘现场不涉及。
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再分包不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分包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 应资质
1.11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见文本
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日前48小时内
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24小时内
3投标文件
3.2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9 月 24日 14 时 00 分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 开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406267 注:转账请注明转账请注明“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垃圾清 运投标保证金(广州区域)” 备注:不接收个人名义以及其他公司名义的投标保证金。不接收 支票和现金。 保证金事宜联系人:姚岳锋 电话:15112176846 请尽早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并将回执发送至(313247731@q q.com确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以免影 响鲁班网投标。因投标保证金递交不及时导致的一切问题,投标 人自行负责。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3 年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不允许
3.7.1签字或盖章要求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 份,胶装成册,电子版 1 份(U盘,PDF格式文 件,word格式文件,excel格式清单各一份),与副本密封在一 起。要求电子版与正本内容一致,如果电子版缺失或者无法打开,按废标处理。正本副本分开密封。
4投标
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 建工集团项目部 招标人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 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经 理部 投标人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 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

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 目垃圾清运分包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同时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 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同时在规定的截 标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 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年 9 月 月 24 日 日 1 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投标报价(含税价)。 填报网址: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 截止时间为2024 年 年 9 月 月 24 日 日 1 4 时 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至规定地点。 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 建工集团项目部,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递交方式:投标人可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邮寄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务必确保投标文件于截标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线上线下两种递交方式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递 交不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纸质版投 标文件校核鲁班网报价。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5开标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5.2开标程序招标人另行组织开标
6评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组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集团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确定。
6.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6.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个标段2家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如缺失,将会影响综合评审。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次招标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及合同主要条款
1.2.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次招标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次招标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次招标的其他合同主要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节内容详见第三章合同文本,如有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发生安全事故被限制投标的;
(6)被列入中铁中铁黑名单的;
1.4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7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踏勘现场
1.8.1 不组织踏勘现场。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 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再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第三人,无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工程量清单;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各组成部分根据第五章招标文件格式具体要求进行调整):(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专业分项工程量清单;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挂靠、提供虚假信息等影响正常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准备好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备查。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 .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组织开标评标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需保证联系畅通,随时准备查验原件和 澄清补正事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限价的,公布限价;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代表及业务主管部门代表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成员根据分包工程具体情况从公司领导、公司相关部 门、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中选择。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无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且报价明显缺乏竞争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研究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有违公平公正的,有权向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纪委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垃圾清运 分包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 开标地点: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不含增值税投标报价(元)工期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

注:增值税税率: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分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分包招标评 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分包 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 %。
元(含增值税)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负责人: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项目经理部与我方签订分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2.12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文件递交日期)所递交的 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未能被接受。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初步评 审资格复审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以个人名义、其他公司名义递交投 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盖章与签字投标人名称和公章名称不一致,签名不一致
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违纪行为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文件雷同(格式或内容的雷同)及其他评委会认定的围标串标行为
工期和质量工期和质量严重偏离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无限价的不适

用此条款)
踏勘现场不需要踏勘现场
其他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2.2施工组 织设计 和项目 管理机 构评审 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资源配备计划……
技术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
施工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2.3详细评 审标准单价遗漏……
报价校核……
清单列项及工程量……
报价合理性……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 算,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 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标注: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一章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附表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本章第2.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的总和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 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章3.1.3款和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合理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中标价格
3.5.1如招标项目需要两家或两家以上协作队伍同时施工的,根据施工需要的协作队伍数量选择报价排名最高的相等数量投标人作为共同中标候选人(如 需两家协作队伍,则报价第一和第二的投标人为共同中标候选人)。
3.5.2如果中标人所填报的分项单价之和及总价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根据总价不变原则对其分项单价进行调整,并上报公司招标采购部备案。
3.5.3如果中标人所填报的分项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招标人可以根据总价不变原则对其分项单价进行调整,并上报公司招标采购部备案。
第三 三章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合 合同
合同编号:(GD-其他 其他-白云机场三期 白云机场三期-2024 -****)
承包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人:
签订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垃圾清运合同
合同编号: GD-其他-白云机场三期-2024-****
承包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710921189P
(2)税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1号楼
(3)电话:010-51169898
(4)开户行:建行北京六里桥支行
(5)帐号:11001045200056000613
(6)发票备注栏信息:
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南方村粤龙东路中铁建工集团项目部
(7)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写成:*建筑服务*工程服务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地址:
(3)电话:
(4)开户行:
(5)帐号:
(6)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7)纳税人身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 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南方地块第一批标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垃圾清运工程 ;
1.2劳务作业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 ;
1.3劳务分包范围: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地块地块十二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详附件一《分包工程量清单》。
1.4劳务分包项目:含装车、运输、卸载等所有工序的人工、燃油和机械等费用,具体人员 工作内容由甲方确定,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二条 分包工作期限
2.1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2.2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力组织人员、按甲方要求组织提供服务,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为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实际合同价款以双方最终结算为准。
3.2合同总价(暂定):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不含税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中不含税单价 不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到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未执行部分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
3.3合同单价:详见附件一《分包工程量清单》。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包含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其他所有应承担义务需要支出的所有成本及费用;
(2)包含乙方的全部人工费、管理费、缴纳的规费、利润、增值税附加等;
(3)包含为实现合同目的的其他相关费用。
3.4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因素,除非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其他调 增合同价款的要求。
3.5甲方若使用乙方工人,按合同清单单价及考勤表、工日确认单计算人工费。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创优、上级机关和建设单位检查、赶工等需要,保证 现场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 碍劳务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有相应的体检证明。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5双方特别约定:
3.5.1关于合同综合单价的调整、分包工程量的增加,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5.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合同外发生的零星用工或签证,按照《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现场分包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3.6关于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
3.6.1乙方提供的工人中须有固定的兼职带班人员,协助甲方进行指令传达、人员管理等工作。
3.6.2乙方须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特殊性,充分做好夏季防暑、冬季保暖等措施,不得以工人发生中暑、感冒等疾病为由向甲方索要医药费。
3.6.3乙方工人须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工人未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教育、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导致不良后果,由乙方 承担一切损失。
3.6.4乙方须配合甲方要求调配调换,直至满足项目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增加工人数量的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将人员调配至甲方现场。
第四条 计量、支付与结算
4 .1 计量
4.1.1工程数量:详见附件一《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一中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以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 的工程数量为准。
4.1.2本合同实行按 月 计量,乙方编制当期人工工日数量清单并附必要的依据(以甲方现场人员签认用工为准),于 20日前上报甲方复核;乙方 依据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签认的工程量,按照《分包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进行计量。
4.1.3甲方管理人员每天对人员进行实际发生工日记录,乙方次月1日前与甲方管理人员对上月发生总工日数进行对账,双方对账后同时在对账表上签字,作为本月计量依据。
4 .2 支付
4.2.1不支付预付款。
甲方在收到对应发包人方工程款后,每月支付至已核准合格工程量的80%。按季度进行工日核账结算,支付至季度核准工程量的 100,每次支付工程款,乙方需提供至100%工程价款的合法有效工程发票。
4.2.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适用增值税率开具与合同业务内容一致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 不构成违约。
4.2.4除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农民工工资外,本合同款项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
4.2.5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专款专用。甲方过程监控乙方本合同资金的使用情况。乙方不得拖欠劳务工费,甲方监督管理,结算款余额在质 保期满且本工程乙方债务清理完毕后支付乙方。
4.2.6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发包人对甲方的工程款支付,如果发包人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则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付 乙方的款项的期限做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4.2.7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书(申请书须写明申请付款的金额;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等)及合法的工程款 发票等甲方项目部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进行付款审批流程的时间,本合同各付款节点若甲方未完成付款审批流程不算做甲方逾期付款
,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 .3 结算
4.3.1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和工程计量方式,按照据实结算的原则,进行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过程结算作为过程付款的依据。最终结算作为办 理封账手续及完工后付款的依据。
4.3.2过程结算:甲方依据合同文件、过程计量办理过程结算。乙方对结算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结算初稿后 3 日内书面提出具体的异议项目及理由,甲 方应予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修正。若乙方未按约定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结果。乙方应对认可的结算部分签字盖章,并在过程结算生效 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过程结算金额一致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应付的工程款。甲方有权在过程结算中扣除乙方相应的违约金及其他应 承担的费用。
4.3.3最终结算:乙方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后 14 日内,向甲方报送最终结算申请资料(包含分包结算书、相 应的计算过程以及必要的附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乙方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结算初稿后 7 日内书面提出具体的异议 项目及理由,甲方应予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修正。若乙方未按时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认可结算结果。乙方应对认可的结算部分签字盖章,否则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4.3.4双方对结算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争议部分的工程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3.5合同封账:最终结算形成后,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
4.3.6关于结算的其他约定: / 。
第五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代表甲方管理工程项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
5.2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身份证号: ,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办理结算,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
5.3 甲方出具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甲方项目部公章的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乙方如持有此类文件,甲 方不予认可。
第六条 临时设施
6.1甲方不提供住宿,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住宿问题。
6.2未经甲方同意和批准,乙方不得随意租赁和搭设临时设施。乙方自行租赁或搭建临时设施,应符合甲方要求及政府部门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满足作 业安全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职业病防治
7.1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广州市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 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 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7.2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7.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4甲方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制作安全警告标示牌。甲方制作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 工等标语、标牌,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悬挂或粘贴,该工作内容根据甲方指令实施,属乙方工作范围。
7.5在整个施工期间,甲方为工作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意外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6在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因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均由乙方 单独承担。
7.7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8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在建设单位、地方政府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处罚的,甲方将在乙方当期结算中扣除此笔费用。
7.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 生的相关费用。
7.10乙方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甲方权利义务:
8.1.1加强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定期点名制度,加强过程管控。
8.1.2 负责依据上级管理单位和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办法并送达乙方。
8.1.3负责向乙方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保证甲方提供的机械在有效使用期内。
8.1.4监督乙方的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乙方应按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人员工资签收记录。
8.1.5现场杂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重新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擅自离岗;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8.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广州市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由甲方代发,甲方将根据乙方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甲方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代 发工资视作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需接受甲方监督将农民工工资表在工地公示栏进行公示。
8.1.7其他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事宜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广州市建设领域工程项 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
8.2 乙方权利义务
8.2.1 保证乙方提供服务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应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8.2.2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统计工人日常考勤造册(并对其准确性负责),甲方以此作为代发工资的依据。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如不购买引起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8.2.3乙方施工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必须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乙方 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按工程规范及甲方要求组织人员进场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施工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劳务施工进行管理,离开工地 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8.2.4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核算检测,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配合甲方做好防疫防控工 作,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否则引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2.5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保持动态更新,并配合甲方的检查。
8.2.6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拟发放的工人工资单(人员应与乙方提供的人员花名册一致,考勤要与实际考勤相符),并接受甲方的 监管。乙方必须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费用。
8.2.7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对本工程内容、合同条款、价格保密。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甲方项目经理部名称或其他任何与 甲方有关的名称与他人签订任何种类的合同。乙方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概由乙方负责履行;乙方发生的侵权行为,亦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8.2.8在本项工程中,建设单位对甲方的要求以及甲方向建设单位的承诺,对乙方具有同样的约束力,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 令。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发包人对甲方的罚款以及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处罚,因乙方原因导致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8.2.9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遵照甲方相关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及规定,加强相应的质量、环境保护、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2.10乙方撤离现场时,应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 的款项中扣除。
8.2.11当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撤离服务人员。超过 3 天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 应对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2.12乙方须在开具发票之日起1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 接到甲方要求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凭甲方退还的原不合格增值税发票的原件,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8.2.13乙方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 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8.2.14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如因 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8.2.15农民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乙方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8.2.16乙方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设置专人专职管理,不得其他岗位兼职, 负责本队伍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及 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配合项目各项管理工作。乙方应当与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 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由甲 方或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8.2.17本工程项目实行实名制管理及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乙方应当将所有进入现场施工的农民工的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卡复 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及特殊工种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加盖乙方公章后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且上述资料原件备查。未经甲方备案审查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2.18乙方应当按照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台账应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等内容。台账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确 认后,与考勤表、所招用农民工人员变动情况、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由甲方。农民工用工台账及工资支付台账应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 少三年。
8.2.1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代为清偿农民工工资、遭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或农民工上访、举报、媒体曝光等严重影响甲方社会形象的,乙方除应当偿 还甲方代为支付的工资金额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5万元到10万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甲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进 度款中扣除代为清偿工资金额及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应继续向甲方赔偿。同时,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约行为,将被记入中国中铁系统的信用平台,并 限制乙方新承接中国中铁系统下属的工程项目分包工程。
8.2.20其他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事宜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广州市建设领域工程 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乙方未按相关规定或不配合甲方履行规定中相关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1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逾期付款利息或其他赔偿款项。在逾期付款发生时,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如因发包人逾期付款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 不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9.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9.2.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 由乙方自负。
9.2.2乙方服务作业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该部分不予计量,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视情节轻重确定,单次罚款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且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2.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 延。
9.2.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据实计算。
9.2.5乙方擅自停工的,承担违约金2000元/天,停工3日(含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无 条件退场,赔偿因停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2.6 对于合同约定的杂工服务,乙方应保证按甲方要求随用随到,无条件配合,并满足用工人数要求,若乙方拒绝配合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脱,则 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9.2.7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被发现存在无证或证照不符顶替上岗情况,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9.2.8 因乙方导致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包括农民工)工资引起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2000元/人次违约金。
9.2.9 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碍、干扰甲方项目部、公司本部、上级单位、发包人、监理及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如有违反本 条款,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并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10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的,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9.2.11 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2.12 乙方服务人员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生产进度要求,若出现施工现场因乙方人员问题造成的现场窝工或其他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开 具每次500元的罚款。
9.2.13 乙方承诺其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如果乙方存在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提供虚假发票或涉嫌虚开增 值税发票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同时,乙方仍承担重 新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且重新开具的发票需满足甲方抵扣的使用需要。
9.2.14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进项税金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不能抵扣税金款项。认证抵扣税金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 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9.2.15 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合同主体相关信息,应提前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 予以赔偿。
9.2.16 因乙方原因引起合同主体变更时,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三方协议;因乙方变更主体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合同终止解除
10.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0.3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0.4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5当甲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撤离劳务作业现场。超过 3 天未撤离的,甲方有权 采取应对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1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 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12.3乙方向甲方提交文件或通知,应通过书面送达的方式,甲方指定 为签收人;甲方向乙方发出文件或通知,可通过书面送达的形式,乙方指 定 为签收人,也可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乙方的送达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
双方的送达地址或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通过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有效通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2.4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劳务分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但 不限于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工程费用。
12.5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结算完成后终止。
12.6本合同正本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12.7乙方如在合同履约期间出现问题,不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清退。
附件一 《分包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 《甲供材料及损耗率一览表》
附件三《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
附件四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附件五 《乙方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分包签证管理办法》
附件七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
(以下无正文)

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分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住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 诺德中心1号楼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附件一:
分包 分包工程量清单
编号项目 名称项目特 征工作内 容工程量 计算规 则费用组成计量单 位工程 数量(暂 定)不含 增值 税综 合单 价合价备注
不含增值税合同金额汇总
增值税税金(税率:6%)
含增值税合同金额汇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二:二:
甲供材料及损耗率一览表
序号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损耗率质量等级送达地点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本表甲供材料种类和型号与清单备注不一致的,以清单备注为准。
2.表内未明确损耗率指标的甲供材料,其损耗率指标按***定额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三 三:
甲方提供临时设施一览表
序号设施名称单位数量价值(元)备注
1不提供
2
3
4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四:
乙方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管理 管理人员表
序号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种备注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五 五:乙方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六: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第五建设有限 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现场分包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合理控制项目工程成本,保障项目部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通过明确签证管理原则、规范签证管理流程、统一签证管理表单,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分包合同之外的成本透明、可控,及时掌控动态成本,最终达到合理控制公司项目工程成本的目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属项目部的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 签证类型及定义
第四条 施工现场签证,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 达成的签认证明。包括合同外增加的零星工程、因项目经理部或设计变更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修补,本应由某一分包单位完成,因故安排另一分包单位完 成的工作,以下简称“签证”。
现场签证按照不同类型分类成A、B、C 三类签证,需在现场签证单上注明签证类型。
、A类签证需要有建设单位签证作为支撑材料,签证中需要注明建设单位现场签证编号。
、B类签证为项目部承担所发生签证费用类签证。对于劳务分包工程现场签证需注意劳务分包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具体包含的工作内容,对于安全文 明施工费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不予签证。
、C类签证为各单位互相扣除类签证。每张签证对应一个扣除单位,对于需要扣除多家分包单位的签证,需按扣除单位分别签证。扣除类签证应建立相 应扣款台账。
现场签证相关表单:
(1)、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指签证的事前审批单。在签证实施前,由项目经理部派工员发起申请,经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批 同意后,向分包队伍发布施工指令,是签证工程能否进行施工的依据。
(2)、分包工程现场签证单,指签证的事后审批单。在签证实施完成后由分包单位上报,经项目经理部各层级审批后,报广州分公司商务管理部审批,是现场签证的关键计价凭证。
(3)、月度签证结清承诺书,指分包队伍上报的承诺书,包含当月已上报至项目部商务管理部及已有指令未上报至商务管理部的全部签证的明细。
第三章 签证管理原则
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可办理现场签证手续:
由于设计变更(含修改或补充的图纸)的原因,原已完成的工程,其工程实体、工艺、材料等将被拆除或废弃,在竣工图上不能反映或无法再次进行现 场验证的情形;
因我司原因,或应我司要求,引起分包队伍产生合同外费用,给与补偿的情形;
合同外增加的零星工程、因我司原因导致的工程返工、修补等情形;
应由某一分包单位完成,因故安排另一分包单位完成的情形。
其他需办理现场签证手续的情形。
不允许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包含的包干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为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施工技术措施;
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或合同约定属于分包单位责任的工作内容;
非我司原因造成的返工、修补;
其他不应办理现场签证的情形。
一单一算原则:一份现场签证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一月一清原则: 项目商务管理部门在每月月底前(或分包月度验工审批前)与工程管理部门、分包单位共同核对当月发出及完工的全部现场签证单及 其资料,以保证三方资料的完整统一,完成项目所有上月发出的现场签证单份数核对,统计已发生签证金额(未完工及未审定的填写预估金额)。由分包单 位上报《月度签证结清承诺书》,项目商务管理部对当月已完成确认审批的签证计入分包单位当月验工内。分包单位不上报《月度签证结清承诺书》的,商 务管理部不得审核其验工申报。
先审批后施工原则:原则上应在施工前完成《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安排分包单位施工。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报领导同意后先行 施工,后续再完成审批程序。每月5日前必须完成上月已发生现场签证的事前审批程序。
项目经理部除商务管理部人员不得超越权限在签证中签订合同外的施工单价或总价,合同没有约定单价的由分包人报价,由项目商务管理部审核,项目 经理审批后报广州分公司审核。
同一工作项目签证原则上只允许发生一次签证。单次签证的预计结算金额不得大于人民币5万元。预计签证内容涉及金额可能超出5万元时,项目经理 部必须与分包队伍签订补充协议,原则上不能以现场签证形式结算。对于需签订补充协议的签证,应先完成签证事前审批。禁止将同一工作项目肢解签证以 规避此条款限制。
对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项目经理部应在5日内完成《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审批手续;分包单位应在签证内容完工后7日内填写《分包工程 现场签认单》并上报;除特殊情况外,项目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确认手续。项目部审批金额仅作为过程验工依据,结算时需经广州分公司商务管 理部审核。
分包队伍在签证过程中发生虚报作假行为,最低处以签证金额三倍以上罚款。
有下列情形的,签证单将不被接纳,或虽已经过审核,但将作为无效签证处理:
(1)内容不全的;
(2)对事实表述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
(3)计量表述不清或缺乏有效支撑材料的;
(4)要求认定工日或台班数量,但对完成的工作未作定量描述的(审核意见已作说明的除外)。
(5)无《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的。
(6)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复核工程量的现场签证,分包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派工员、预算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视作无效资料。
(7)当现场签证涉及的工作内容完成后7日内,分包未上报,项目部可以不予审核费用。
签证程序
办理流程:
、派工员发起《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按要求填写清楚分包单位名称、签证事由及工作内容、预计施工时间、计量方式,经生产经理、总工程师、项 目经理审批后,向分包队伍发布施工指令,并将审批后的《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报至商务管理部。
签证工程完工后,分包队伍7日内按要求填写《分包工程现场签认单》,分包现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至派工员处。超过7日后发起的签 证无效。内容描述上要有工作部位、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算过程;
派工员依据事实逐项审核上报内容,明确写明审核意见,不得使用含糊不清的表述,如大概、差不多、可能发生、情况属实、同意或估计数量等词语,能按图纸或实测实量计量的工程量,应避免以工日或台班计量。按图纸计量的,应附可准确计量工程量的图纸。需现场测量计算的现场签证,原则上要求工 程部及商务管理部人员共同参加,附表记录测量数据及具体收方日期,签字须手写。机械台班的签证,需要注明设备名称、型号、功率,并提供带有施工日 期水印的机械每日使用照片,派工员只签台班数量,台班单价由商务管理部核定;工时签证,需要注明工种,签认工时,并提供带施工日期水印的工人照片。涉及拆改的签证,应附施工前、中、后不同施工部位的带施工日期水印的照片;涉及材料设备的,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 简图予以说明;是否存在可重复利用材料及具体情况须明确;因设计变更新增及拆改的,应附变更前后图纸,(如不是整张图纸替换的变更,应将变更部位 用云线标识并附图作为附件);涉及责任单位扣款的,应写明扣款单位名称,并在签证审批完后及时将扣款签证资料发送责任单位;
生产经理及总工程师对签证事实情况进行审批,应写明审批意见。
商务管理部对签证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定。对现场签证原始资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签证合理性进行审核。有合同单价的应按原合同单价计价,合同 内无相关内容的,按以下原则审核:如在五公司框采范围内,单价采用签证发生年度五公司框采最低单价;如不在五公司框采范围内,协商定价。应附单价 明细及依据说明。任何签证单均应由商务管理部在签署时给予编号,以避免重复签证,并按分包队伍列签证台账。
商务管理部审核费用后,报商务经理及项目经理签署意见。
分包结算时应将所属签证一并计入结算内,经项目部审批后,报广州分公司或五公司商务管理部审核(按五公司与广州分公司管理权限规定执行)。签 证结算金额以公司审批金额为准。
罚则
公司员工在施工现场签证管理中严禁出现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办理现场签证的相关人员不得以分包单位不听指挥等为由,人为积压签证,防止出现因时间拖延导致签证内容的真实性无法证实的情形发生。严禁违反制度、合同进行签证,签署虚假签证、量价不实签证等。
严禁违规对合同、施工图已涵盖、投标已包干的内容或者不应该签证的项目进行重复签证。
严禁通过签证“吃拿卡要”(如有好处就办事,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故意刁难)。
严禁随意指令,无签证施工,不办理签证,事后追记补办,以致结算时争吵扯皮,严重影响签证严肃性及工作效率。
未严格执行签证处理程序,产生大量不合规签证(如手续不齐、要素不全、内容不实、表达含糊、自相矛盾、附件缺失、事后补办等),导致结算审 核无依据或产生结算纠纷,结算效率低下。
签证存在管理真空,对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未办理减项签证,工程造价应减未减。
对涉及多方责任的签证事项未进行责任划分,出现互扣签证未能扣回。
第十七条情况一经发现,公司约谈并通报批评。造成项目部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重者直接开除。如构成 违法犯罪事实,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广州分公司商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1:《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
附件2:《分包工程现场签认单》
附件3:《月度签证结清承诺书》
附件4:《分包签证台账》
现场签证施工申请单
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
申请人张三申请日期
签证施工分包单位名 称
事由及工作内容
预计施工时间

计量方式£工时 £图纸£台班£实测实量
生产经理意见:签字:
总工程师意见:签字:
商务经理意见:签字:
项目经理意见:签字:
备注

分包工程现场签证单
分包工程名称: 内部签证统一编号 第 页 签证类型:£A类 £B类 £C类对应建设单位签证编号
施工部位施工期间/人次
需列明增加原因、处理措施,附施工草图、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明确工程量、单价、合价、时 间等:
分包单位(章):负责人(签字):
审 核 栏派工员意见 预算员意见1、以工时、台班计量的,应提供每日带起止时间水印的工人、机械照片 2、以图纸计量的,应提供图纸复印件 3、以实测实量计量的,提供测量照片或标注尺寸的草图。4、派工员与预算员共同对签证工程量进行签认年月日
生产经理意见年月日
总工程师意见年月日
商务管理部审核意见人民币大写:小写:¥
年月日
商务经理意见年月日
项目经理意见年月日

注:1.分包工程现场签证单需在事实完成后2日 日内,由分包单位填写内容后按流程提交审核,完工超过7日未提交视为无效签证。商务管理部审核签证单是否有效,确定发生金额,并按分包队伍签证顺序编号后列签证台账,如为无效签证,将不予确认并作废。商务管理部审核通过的签证直接递交商务经理审核,并跟踪审核情况,最终报至项目经理。
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审批,审批完成后商务管理部取回,项目部留存原件,复印件返还分包队伍。
5.分包工程现场签证单需严格按照现场分包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分包签证管理办法执行,否则视为无效签证,发生费用不予支付。
月度签证结清承诺书
致 有限公司:
我司为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单位。
我司在本工程 年 月 日至 月 日之间的所有签证已于 年 月 日上报完毕,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具体内容详见下 表:
截至2020年 4 月 20 日已上报至商务管理部签证

序号编号事项派工时间派单工程师上报商务时 间上报金额备注
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已下发指令(未上报至商务管理部)签证
序号编号事项派工时间派单工程师未上报原因预计上报时 间备注

我司承诺截止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之前发生的签证已全部上报,自承诺之日起,若发生承诺日之前(上表中已列明的签证除外)的签证,可视为 我司自动放弃申报并承诺不与“中国****有限公司****项目”发生任何纠纷。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模):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指模):
日期:
附件七 七: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
甲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的杂工合同施工实际情况,特 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 民工本人签字)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贵司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愿意将 剩余工程款用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司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 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1.2 本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 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有关规定。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本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本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燃油费、辅材、机械进出场费、保洁费、安 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成品保护费用、规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外的所有税金、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等,综合单价任何情况下不 予调整。
2.3 本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4投标人报价时不允许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目工程项目、数量进行调整和改变。分包方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现场的施工条件,严格遵守环保部门 规定的施工时限,不得把居民投诉作为延误工期的理由;如有延时作业,必须提前办理夜间延时作业申报手续。
2.5分包方进场建筑材料应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及时清除余土和垃圾,危险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除值班人员外,现场内
不可设立工人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临时建筑必须符合安全、防火、防盗要求,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应包括在投标价中。
2.6甲供材及甲供机械 甲供材及甲供机械见 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及清单备注 及清单备注。
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地块十二)
工程名称:白云机场三期项目地块十二垃圾清运
编 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规则承包方 式计量单 位工程数 量(暂 定)综合单价(不含税)合价备注
1垃圾外运(1 2方)1、综合考虑:含装车、运输、卸载等 所有工序的人工、燃油和机械等费用。 2、综合考虑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 3、建筑垃圾处置费。实际车数以甲方指定人 员签字确认的车数单为 准(如车辆装载能力不 同,则按实际装载方量 折算)包工包料1500
不含增值税报价合计
增值税(税率为9%)
含增值税报价合计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第二卷
第五 五章 章 投标文件格式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 项目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工程 工程分包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附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经理部: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项目垃圾清运分包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标段号不含增值税税报价(元)增值税金额(元)%含增值税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不划分标段
含税报价(大 写)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60天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至合同签订完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贴: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转账证明或招标人开具的收据。
(收据请联系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注明的财务联系人)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2 、投标报价说明
3、其他说明
4 、工程量清单
以上内容与第四章一致,详见第四章。
六、附表 附件1
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表(需附主要人员证书及项目经理社保证明)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拟担任职务从事本管 理岗位年限参建工程简况
项目经理
...

备注:以上仅为示例,可按实际自行调整配置的管理人员。
附件2
分包劳动力配置一览表
序号劳务人员配置备注
工种工程最高峰配置数量(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备注:以上仅为示例,可按实际自行调整配置的其他劳务工种。
七、资格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加盖公司红章。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 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特种作业人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安全管理人员
注册资金高级人员
开户银行中级人员
账号初级人员
经营范围备注

(二)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三个及以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总包单位名称
总包负责人
总包负责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分包项目负责人
分包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两个及以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总包单位名称
总包单位负责人
总包单位负责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分包项目负责人
分包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其他材料
(投标人自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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