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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长郡中学校园安保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1212013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长郡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校园安保管理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121201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校园安保管理服务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 见申报审批表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肆仟柒佰贰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校园安保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4960元/人/月,12个月,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9520
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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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年合计金额:陆拾伍万肆仟柒佰贰拾元整(大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小写);三年合计金额:壹佰玖拾陆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196416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1-18 —— 2025-01-17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24小时按需服务,一年一签,期限三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3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3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3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3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费用按季度支付,甲方每季度根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审核合格后支付前一个季度的物业管理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季度的费用在第二个季度的第一月申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湖南悍豹武装押运有限公司:660901548000002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服务时间
1.1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出入管理
2.1.1 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人员、车辆,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师生安全通行。
2.1.2 严格验证、登记外来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2.1.3 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
2.1.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对于货车、施工车辆等,出校门时应主动检查和核对车上人员和物资。
2.1.5 上课、自习期间,禁止学生随意出校,必须按照有关流程、办好相关手续后才可放行。
2.1.6 接待来访人员时,应注意文明礼仪,展现良好素养。
2.1.7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2.2 安全巡查
2.2.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2.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2.2.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2.2.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2.5注意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2.6学校车位全部在地下车库,必须引导车辆正确停放进车位,不允许占用消防通道,工作日不允许车辆停放在地面。
2.2.7配合学校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校园施工等时间的强化安全检查。
2.2.8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2.3 消防系统
2.3.1 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3.2 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2.3.3 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2.3.4 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2.3.5 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2.4 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3)其他要求
3.1 年龄:年龄18—4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3.2 待遇:保安服务公司必须为保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在其他单位办理“五险”人员除外),扣除“五险”和其他费用后所发保安人员应发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2200元,保安制服每季发放两套。
3.3 食宿:学校提供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早、中、晚餐。
3.4 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3.5 保安员无条件接受长沙市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3.6 保安人员需通过审核,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上岗:
①持保安员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执证率必须达到100%;
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自愿从事保安工作;
③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
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
⑤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⑥通过岗前培训;
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4) 保安工作职责:
4.1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按时参加学校或物业公司要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4.2着装规范整齐,展现良好精神面貌。值班时间穿标准的校警制服,非值班时间在校园内应穿着得体。
4.3保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严禁工作期间吸烟、喝酒、玩手机等,主动劝阻其他人校内吸烟,严禁使用传达室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4早中晚上下学高峰时段,认真履行护学工作,引导人车分流,防止道路堵塞,严防闲杂人员入校,保障师生安全。
4.5保持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大门打开时,必须有值班校警在传达室外管理,大门关闭时,必须时刻关注校门内外情况。
4.6热情礼貌接待来访人员,入校访客必须先电话联系被访问人,确认身份后,一律凭身份证登记访客信息。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的入校工作。
4.7严禁闲杂人员、广告推销员等入校,严禁流浪猫狗等动物入校,妥善处理各类紧急突发状况。
4.8严格管理入校车辆,教职工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入校,访客车辆在车位空余较多的情况下,可登记车辆和车主信息后,引导其停入车库;在车位紧张时,要求访客停到校外停车场。
4.9认真做好白天校园巡查、夜间巡更和车库巡查,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好巡查记录。每天两次巡查车库情况,及时联系违规停车的车主移车,随时掌握空余车位情况,并做好记录。
4.10非放学时段,不允许学生出校。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的学生,须有教育处印制的出校凭条,由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出校凭条由门卫室保管备查。
4.11保持校门口整洁卫生,每天及时将校门口及传达室打扫干净,做好传达室内日常消杀,每天坚持必要的开窗通风,整理好室内物品,传达室内不允许寄存物品。
4.12积极参加专业技能演练、消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学校消防器材、防暴器械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保卫能力。
4.13在学校大型活动或检查中,如运动会、开放周等,应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各类活动和检查安全、顺利完成。
4.14尊重师生,礼貌待客,团结同事,相互协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
4.15爱岗敬业、团结互助、清正廉洁,严禁消极怠工、索拿卡要。
4.16未尽事宜,以日常工作安排为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规定,本项目采取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2乙方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
6.3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犯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4在工作中由于乙方处置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5乙方应严格遵守招投标对工作内容和人员配备的要求,如不达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责任双方进行商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为第三次续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学院街24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上窑坡体院路65号

法定代表人: 邓智刚 法定代表人: 侯锋

委托代理人: 马海波 委托代理人: 徐李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29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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