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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3]3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编号:YAGQT0019-202301-02
2.2项目概况: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 建设规模为0.6万亩,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及规模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
 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 (一标段)
建设地点为花林寺镇慈化村,建设规模2000亩。
210
2
 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 (二标段)
建设地点为花林寺镇雷电村、三孔村、卫家岗村,建设规模1600亩。
210
3
 2023年远安县花林寺镇慈化高标准农田项目 (三标段)
建设地点为花林寺镇花林寺村、木瓜铺村、高楼村、桃李村,建设规模2400亩。
210

2.3本标段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田块平整102.2亩、整修堰塘1口,小型拦河坝(垱)3座,开挖疏浚沟851m,衬砌渠道4699m,农桥3座,涵管248m,建公示牌及标识标牌65个,田间道路6100m(其中硬化道路1143m)。
2.4本标段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花林寺镇雷电村、三孔村、卫家岗村。
2.5本标段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二标段。
2.7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8本标段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元。
2.9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小交通流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以上标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参照农业、水利、林业等类似工程标准执行。
2.10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在2020年~2022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审计报告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财务报告)。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提供银行出具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的施工业绩。(若标段最高限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若标段最高限价小于1000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
3.6拟承担本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并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3.8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④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3.14多标段投标: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中的多个标段的投标,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重复,若出现拟派现场管理人员重复,则按照项目标段开标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投标资格,其余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参与了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则按照标段排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已投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对照表,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未按要求提供已投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对照表或提供的人员信息有误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下午15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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