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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FY2024-019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镇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6-03 11: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6-05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GSFY2024-019-01 工程-施工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7(元)

公告内容

  • 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已由镇原县乡村振兴局以镇乡村振兴局函〔2024〕7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镇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FY2024-019

    2、项目名称: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镇原县城关镇路坡行政村

    4、工程内容:

    场地整平填土2300.00立方米,排洪渠清淤28.30立方米,新做混凝土路面572.00平方米,新做草皮374.00平方米,红叶小檗900株,金叶女贞2160株,国槐1.0棵,小叶黄杨 2820株,丰花月季1140株,红叶李16棵,连翘20株,冬青球10棵,新做混凝土路沿石207.00米,新做渗水砖铺装64.00平方米,新做嵌草砖停车位403.00平方米,青石汀步6.40平方米,新做高2.30米砖砌挡土墙113.00米,新做混凝土台阶5.40平方米,新做排水渠盖板13.70米,长方形木质座凳4个,新做排洪渠33.50米,新做钢丝围网55.00米,新做车档22.00个,采购遮阳棚一座27.0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

    5、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无。

    10、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7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内期) ;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对其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的投标人,请与2024年6月3日11时30分至2024年6月5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6月5日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限1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镇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原县城关镇南滨河路4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峰区朔州东路万辉国际北门4号楼4楼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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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甘肃富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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