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深度处理工艺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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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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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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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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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深度处理工艺系统(设备) | 招标阶段 | 设备 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技术评分标准”-“V型滤池整体性能评分(16分)”-“1、V型滤池所需的生物滤料、滤头、滤板等主材由同一制造商生产、供货与售后,方便安装与运维的加1分。以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证明依据。”修改为“V 型滤池所需的生物滤料、滤头、滤板等主材由同一制造商生产、供货与售后,或同一工艺提供商设计、供货与售后,方便安装与运维的加1 分。以制造商或工艺提供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证明依据。” 2、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附件:《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深度处理工艺系统技术要求》”-“3.5.4 V型滤池(好氧)主体”-“(6)自控系统”中“5)滤池系统需向碳源投加控制系统送出碳源投加量信号。”。 3、 本工程招标范围中管配件不含属于主体土建标包的管配件,主体土建标包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主体标(施工)(重新公告)”相关栏目进行下载。 4、 招标文件原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5、 本工程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11月11日10时45分,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的描述均做相应更改。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1年10月2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1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