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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公安局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陕西 城市 汉中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 镇巴县公安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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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镇巴县-2024-00070
项目名称: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公安局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8,992.2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一栋,配套相关设施。 1(元) 详见采购文件 1,230,000.00 1,228,992.2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公安局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镇巴县公安局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须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满足要求的监狱企业、福利性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公安局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镇巴县公安局渔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4年 1 月 1 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 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投标函 签署人)和项目经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 供应商未被列入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  (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河西社区沿山路91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公安局
地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罗黑西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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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物资总公司综合楼2楼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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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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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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