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数智北分客户项目“某客户信息化设备项目”寻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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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城市 | 北京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数智北分客户项目"某客户信息化设备项目" | |
采购单位 | 寻源人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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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数智北分客户项目“某客户信息化设备项目”寻源公告
2024年数智北分项目“某客户信息化设备项目”(项目编号:BJCGXM202411010009),寻源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具备寻源条件,现进行公开寻源,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寻源应答。
1.项目概况与寻源内容
1.1项目概况:就某客户信息化设备采购进行寻源。
1.2寻源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寻源分为7个子项目进行,可以对1个或多个子项目进行应答。
1.2.1寻源内容:信息化设备,具体要求如下(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1子项目1
1.2.1.2子项目2
1.2.1.3子项目3
1.2.1.4子项目4
1.2.1.5子项目5
1.2.1.6子项目6
1.2.1.7子项目7
1.2.3交付时间:2025年3月10日。
1.2.4质保期:子项目1:5年;
子项目2:5年;
子项目3:5年;
子项目4:5年;
子项目5:3年;
子项目6:5年;
子项目7:5年;
1.2.5服务期:子项目1: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2: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3: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4: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5:自通过验收之日起3年。
子项目6: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7: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1.2.6最高限价:子项目1:213万元;
子项目2:85万元;
子项目3:61万元;
子项目4:31万元;
子项目5:1092万元;
子项目6:244万元。
子项目7:14.5万元。
本项目为某项目初步探寻合作价格,仅作为后续合作伙伴的价格参考。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寻源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寻源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寻源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寻源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应答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寻源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寻源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寻源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寻源文件获取
3.1寻源文件获取
3.1.1寻源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3.1.2寻源文件获取方式:发送邮箱至niext.bj@chinatelecom.cn索取。
3.1.3寻源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市。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盖章扫描件。
4.2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通过邮箱方式(niext.bj@chinatelecom.cn)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邮箱的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不予接收。注: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子项目X+项目编码+公司名称),并严格按照“应答文件格式”进行应答。
4.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8时00分。
4.4递交地点:通过邮件递交盖章扫描件。
4.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
4.5.2寻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寻源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寻源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详细的项目内容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咨询)
电话:15330071569
文件获取和递交联系人:聂工
电话:13370161125
邮箱:niext.bj@chinatelecom.cn
寻源人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1月1日
2024年数智北分项目“某客户信息化设备项目”(项目编号:BJCGXM202411010009),寻源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具备寻源条件,现进行公开寻源,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寻源应答。
1.项目概况与寻源内容
1.1项目概况:就某客户信息化设备采购进行寻源。
1.2寻源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寻源分为7个子项目进行,可以对1个或多个子项目进行应答。
1.2.1寻源内容:信息化设备,具体要求如下(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1子项目1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全结构化双摄筒型摄像机(含电源、支架、万向节等) | 台 | 222 | 否 | |
2 | 全结构化球型摄像机(含电源、支架等) | 台 | 236 | 否 | |
3 | 48盘位存储主机 | 台 | 2 | 否 | |
4 | 16盘位NVR | 台 | 4 | 否 | |
5 | 8盘位NVR | 台 | 7 | 否 | |
6 | 一体化企业级SATA硬盘 | 组 | 66 | 否 | |
1.2.1.2子项目2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高点球型摄像机(含电源、支架等) | 台 | 24 | 否 | |
2 | 全结构化半球摄像机 | 台 | 10 | 否 | |
3 | 智能环保电警摄像单元(含镜头、支架) | 台 | 3 | 否 | |
4 | 暖光频闪灯(含支架) | 台 | 3 | 否 | |
5 | 智能环保卡口摄像单元(含镜头、支架) | 台 | 3 | 否 | |
6 | LED频闪爆闪白光爆闪一体灯(含支架) | 台 | 3 | 否 | |
7 | 红灯信号检测器(含电源) | 台 | 3 | 否 | |
8 | 终端录像主机 | 台 | 3 | 否 | |
9 | 智能环保电警摄像单元(含镜头、支架) | 台 | 4 | 否 | |
10 | 暖光频闪灯(含支架) | 台 | 4 | 否 | |
11 | 终端录像主机 | 台 | 4 | 否 | |
12 | 智能环保卡口摄像单元(含镜头、支架) | 台 | 12 | 否 | |
13 | LED频闪爆闪白光爆闪一体灯(含支架) | 台 | 12 | 否 | |
14 | 终端录像主机 | 台 | 5 | 否 | |
15 | 监控球机 | 台 | 6 | 否 | |
16 | 卡口抓拍机 | 台 | 12 | 否 | |
17 | 卡口补光灯 | 台 | 12 | 否 | |
18 | 立式人员核验设备 | 台 | 5 | 否 | |
19 | 车辆抓拍识别摄像机 | 套 | 5 | 否 | |
20 | 抓拍单元立柱 | 根 | 5 | 否 | |
21 | 车牌LED显示屏 | 台 | 5 | 否 | |
22 | 补光灯 | 台 | 5 | 否 | |
23 | 车检器 | 台 | 5 | 否 | |
24 | LED指示屏 | 套 | 5 | 否 | |
1.2.1.3子项目3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工业级千兆光纤收发器 | 套 | 271 | 否 | |
2 | 光模块(40km) | 个 | 271 | 否 | |
3 | 光模块(80km) | 个 | 18 | 否 | |
1.2.1.4子项目4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汇聚交换机 | 台 | 16 | 否 | |
4 | 大数据接入交换机 | 套 | 2 | 否 | |
1.2.1.5子项目5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扩容 | 套 | 1 | 否 | |
2 | 交通综合接入平台扩容 | 套 | 1 | 否 | |
3 | 视频级联网关 | 套 | 1 | 否 | |
4 | 网络管理控制系统 | 台 | 1 | 否 | |
5 | 视频专网数据接入转发应用 | 套 | 2 | 否 | |
6 | 车辆识别授权 | 套 | 900 | 否 | |
7 | 人像识别授权 | 套 | 1200 | 否 | |
8 | 大数据软件 | 套 | 11 | 否 | |
9 | 视图库管理基础模块 | 套 | 1 | 否 | |
10 | 视图库管理扩展模块 | 套 | 1 | 否 | |
11 | 视图库接口模块 | 套 | 1 | 否 | |
12 | 视图库数据处理模块 | 套 | 1 | 否 | |
13 | 人像信息数据库 | 套 | 1 | 否 | |
14 | 车辆信息数据库 | 套 | 1 | 否 | |
15 | 物联信息数据库 | 套 | 1 | 否 | |
16 | 案事件信息数据库 | 套 | 1 | 否 | |
17 | 车辆基础业务系统 | 套 | 2 | 否 | |
18 | 车辆技战法应用 | 套 | 1 | 否 | |
19 | 车辆图片搜索 | 套 | 1 | 否 | |
20 | 车辆特征搜索 | 套 | 1 | 否 | |
21 | 车辆轨迹追踪 | 套 | 1 | 否 | |
22 | 车辆布控告警 | 套 | 1 | 否 | |
23 | 车辆档案研判 | 套 | 1 | 否 | |
24 | 车辆模型自定义 | 套 | 1 | 否 | |
25 | 车辆技战预警 | 套 | 1 | 否 | |
26 | 车辆聚档系统 | 套 | 1 | 否 | |
27 | 人像基础业务系统 | 套 | 2 | 否 | |
28 | 视重通系统 | 套 | 1 | 否 | |
29 | 人像数据检索系统 | 套 | 6 | 否 | |
30 | 人像聚档系统 | 套 | 1 | 否 | |
31 | 人员研判系统 | 套 | 1 | 否 | |
32 | 人像大数据分析系统 | 套 | 1 | 否 | |
1.2.1.6子项目6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立杆杆体 | 套 | 50 | 否 | |
2 | 支臂及配件 | 套 | 442 | 否 | |
3 | 室外设备箱(含空开、接续盒等) | 套 | 18 | 否 | |
4 | 高6.5M杆件(横臂8M) | 套 | 7 | 否 | |
5 | 高6.5M杆件(横臂7M) | 套 | 5 | 否 | |
6 | 高13M杆件(横臂8M) | 套 | 1 | 否 | |
7 | 抓拍提示牌 | 套 | 10 | 否 | |
8 | 抓拍提示牌杆件 | 套 | 10 | 否 | |
9 | 机柜 | 台 | 5 | 否 | |
10 | 实施服务 | 项 | 1 | 否 | |
1.2.1.7子项目7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备注 |
1 | 铁塔资源占用费 | 处/半年 | 2 | 否 | |
1.2.3交付时间:2025年3月10日。
1.2.4质保期:子项目1:5年;
子项目2:5年;
子项目3:5年;
子项目4:5年;
子项目5:3年;
子项目6:5年;
子项目7:5年;
1.2.5服务期:子项目1: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2: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3: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4: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5:自通过验收之日起3年。
子项目6: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子项目7:自通过验收之日起5年。
1.2.6最高限价:子项目1:213万元;
子项目2:85万元;
子项目3:61万元;
子项目4:31万元;
子项目5:1092万元;
子项目6:244万元。
子项目7:14.5万元。
本项目为某项目初步探寻合作价格,仅作为后续合作伙伴的价格参考。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寻源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寻源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寻源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寻源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应答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寻源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寻源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寻源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寻源文件获取
3.1寻源文件获取
3.1.1寻源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3.1.2寻源文件获取方式:发送邮箱至niext.bj@chinatelecom.cn索取。
3.1.3寻源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市。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盖章扫描件。
4.2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通过邮箱方式(niext.bj@chinatelecom.cn)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邮箱的应答文件盖章扫描件不予接收。注: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子项目X+项目编码+公司名称),并严格按照“应答文件格式”进行应答。
4.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8时00分。
4.4递交地点:通过邮件递交盖章扫描件。
4.5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5.1逾期送达;
4.5.2寻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寻源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寻源人: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详细的项目内容联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咨询)
电话:15330071569
文件获取和递交联系人:聂工
电话:13370161125
邮箱:niext.bj@chinatelecom.cn
寻源人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