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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高新区经贸局项目备案表,2208-340161-04-01-871773
     1.4 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GAZ0098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GAZ00985
     2.5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与孔雀台路交叉口东南角。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多层和高层框架或框剪结构研发楼,总建筑面积约60.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5310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607日历天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2.10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全部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除特殊说明外,图纸设计范围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书、清单、答疑等。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深化、施工、成品保护、调试、使用培训、维保服务(质保期内)、与一期机房的接线贯通等 ,并确保智能化子系统能够实现与现有中安创谷智慧园区CG+系统的互通对接,具备实现数据集成、功能开发等工作的条件。具体说明如下:
     智能化系统主要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安防监控、防盗入侵及紧急报警、无线对讲巡更、信息发布、电梯五方通话、公共广播、多媒体会议、一卡通管理、智慧停车、楼宇设备监控、能源管理(含空调计费系统)、智慧路灯、智能照明、智能配电监测、充电桩管理、机房工程等。
     三网共建系统主要包括:光纤入户、移动通信信号室内覆盖等,且承包人需负责三网共建工程的报批报建、外线的协调、维保、最终移交等工作,并保证通过三网共建共享办公室验收,确保网络和移动通信信号的接入(本工程需满足电信、联通、移动共同接入)。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建筑的智能化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344774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0906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原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4BFGAZ00985
原公告日期:2024-05-15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4BFGAZ0098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2分,满分4 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方须是投标人),还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所质疑事项的法律依据及相关陈述如下:评分要求提供公共建筑智能化项目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经过市场调研,仅某公司满足,存在一定的倾向性;且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的设定明显不合理,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等已经能够证明项目获得过该项荣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的: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智能化或信息化项目类奖项(或荣誉),每个得2分,满分4分;注:1.奖项、荣誉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含颁奖文件、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官网文件的截图等)。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系统集成能力疑问:招标文件P53,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系统集成能力(2分):“投标人所投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及招标补疑1回复:“集成软件适用于所有智能化子系统,由投标品牌供应商或投标人提供均可。”疑问:针对招标此条评分要求及招标补疑1回复内容,投标人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如下资料均予以认可加分:
(1)提供本项目招标的智能化各子系统品牌供应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如安防监控系统平台、信息发布系统、一卡通管理平台、楼宇设备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智慧路灯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2)提供投标人的系统集成类(或IBMS集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提供上述(1)或(2)项中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可。
3.补疑文件中《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技术规范书(不含N8、N9)20180520》与《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系统配置及参数20240521》2个文件中有部分设备的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请问应以哪个为准?
答:以《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技术规范书(不含N8、N9)20180520》为准。
4.多媒体会议系统的数字发言系统中,“无线主席单元”和“无线代表单元”的技术参数要求中:“采用OLED显示屏,可显示信号图标、电池电量、耳机音量等;具备投票表决,按键签到、补签报到功能,数据动态显示”。根据市场调研,推荐品牌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均不具备上述功能。
建议:多媒体会议系统(数字会议),主机/有线话筒及主机/无线话筒推荐品牌由“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调整为“Shure(舒尔)、Sennheiser(森海塞尔)、Audio-technica(铁三角)、TAIDEN(台电)、G0NSIN(公信)、CREATOR(快捷)”。
答:技术规范书中关于无线主席单元和无线代表单元的功能要求,对于其中“采用OLED显示屏,可显示信号图标、电池电量、耳机音量等;具备投票表决,按键签到、补签报到功能,数据动态显示”两项功能取消。推荐品牌不予修改。
5.能源管理系统推荐品牌“清优、西安协同、上海纳宇、派诺”,根据市场调研,“西安协同”是做系统集成的厂商,其品牌不涉及能源管理系统。
建议:将推荐品牌由“清优、西安协同、上海纳宇、派诺”调整为“清优、上海纳宇、派诺、艾科、德易安”。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多媒体会议系统中,高清混合矩阵(4进4出)技术参数要求包括矩阵箱体需可配置输入/输出信号卡的模块化矩阵主机,最大可支持8x8路的音视频信号切换卡接口,支持热插拔;采用FPGA架构,内部自建核心运算机制,无内嵌操作系统。根据需求仅需要4路输入和4路输出即可满足使用要求,原配置较高。
建议:该条参数调整为不低于8x8路的音视频信号切换卡接口。
答:结合本项目实际使用需求,针对“高清混合矩阵(4进4出)”的技术参数要求,满足4进4出音视频信号接口,且接口类型需支持VGA/HDMI/SDI等主流需求,对设备组成形式和架构不做限定。
7.公共广播系统清单中,根据前端音箱数量及功率测算,功率放大器数量偏少。室外草坪音箱为73台,功率为30W/台,根据计算需要73*30*1.5=3285W,即需要350W功放至少10台;室内吸顶音箱共计8台,功率为6W/台,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单体楼,每个单体楼4台,4*6*1.5=36W,即需要不少于36W功放2台。
建议:智能化清单第156项“120W功率放大器”数量由原有1台调整为2台,智能化清单第157项“350W功率放大器”数量由原有3台调整为10台,智能化清单第155项“网络播放终端”数量由原有8台调整为12台。根据招标发出控制价,上述设备数量调整约增加造价3.8万元,请予以补充。
答:经设计复核,技术规范书中上述设备具体数量做如下调整:①“120W功率放大器”数量由1台调整为2台;②“350W功率放大器”数量由3台调整为10台;③“网络播放终端”数量由8台调整为12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原清单工程量
调整后清单工程量
155
030506001009
网络播放终端
1、名称:网络播放终端
2、参数:1)内置网络解码模块可实时播放网络音乐,可单向接收广播呼叫等;2)两路线输出,外接功率放大器或有源音箱;3)可以适应不同地方的网络地址修改
3、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8
12
156
030506001010
音频功率放大器
1、名称:音频功率放大器
2、参数:1)100V, 70V 120W定压输出和4Ω 定阻输出(平衡,不接地);2)LCD显示,功放状态一目了然;3)6.3mm插口和XLR 插口供方便地实现环接;4)输出短路保护并示警;5)额定功率:120W
3、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1
2
157
030506001011
音频功率放大器
1、名称:音频功率放大器
2、参数:1)100V, 70V 350W定压输出和4Ω 定阻输出(平衡,不接地);2)LCD显示,功放状态一目了然;3)6.3mm插口和XLR 插口供方便地实现环接;4)输出短路保护并示警
3、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3
10
8.一卡通管理系统的通道管理系统中,平面图纸中“摆闸1(单机芯摆闸)”数量为56台,智能化清单中为30台;
建议:上述内容应以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中的“摆闸1”数量由原有的30台调整为56台,“通道控制器、门禁读卡器以及人脸识别智能终端”数量由原有的34台调整为60台。根据招标发出控制价,上述设备数量调整约增加造价70万元,请予以补充。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技术规范书中上述设备具体数量做如下调整:①“摆闸1(单机芯摆闸)”数量由30台调整为56台;②“通道控制器、门禁读卡器以及人脸识别智能终端”数量由34台调整为60台。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原清单工程量
调整后清单工程量
369
030507007005
摆闸1
1、名称:摆闸 1(单机芯摆闸)
2、参数:1)尺寸:不大于 1200*200*980mm;采用国标优质 304 不锈钢+亚克力摆门; 2)主板设有多重过流过压及防雷保护;采用无刷电机+精密机芯,机芯支持无刷一体化防撞自复位; 3)通行速度:≥30 人/分钟;闸门开、关时间:0.8-1.5 秒; 4)具有机械+红外感应+电路控制三重防夹防碰伤功能; 5)具有防撞自复位功能,可有效避免误撞造成的机械损坏; 6)具有断电自动开闸功能,通电后自动复位,满足消防和其它特殊要求;7)输入接口:12V 电平信号或脉宽>100ms 的 12V脉冲信号,驱动电流>10mA; 8)通信接口:支持 RS232、RS485、TCP/IP; 9)最大通道宽:≤900mm; 10)控制方式:全自动;控制方向:双向、单向、单向+红外感应出闸
3、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30
56
371
030507006003
通道控制器
1、名称:通道控制器
2、参数:1)基于 32 位一卡通硬件平台,内嵌 LINUX 操作系统,采用 TCP/IP 通讯; 2)CPU 类型:不低于 32 位 ARM 处理器; 3)采用 Flash 保存数据,掉电数据不丢失; 4)信号输出:单门控制一组输出,双门控制两组输出,四门控制四组输出; 5)读卡器连接数量:四门门控制器连接最多四个读卡器; 6)读卡器连接方式:WG26/34、RS-485; 7)系统的主要操作响应时间不大于 0.8S
3、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34
60
9.智慧停车系统的超声波车位引导系统中,平面图纸中“灯箱(入口)”数量为12台,智能化清单中为9台;
建议:上述内容应以图纸为准,工程量清单中的“灯箱(入口)”数量由原有的9台调整为12台.根据招标发出控制价,上述设备数量调整约增加造价2.3万元,请予以补充。
答:经设计单位复核,技术规范书中数量做如下调整,“灯箱(入口)”数量由9台调整为12台。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原清单工程量
调整后清单工程量
395
030412004001
灯箱(入口)
1、名称:灯箱(入口)
2、参数:1)最大功耗:35W*1(1表示一块模组);2)通信方式:RS485;3)字符显示:需支持GB2312字符集,支持16*16点阵常用汉字;4)定制化版面设计,可根据实际情况需求定制版面;5)采用高亮LED模组,室外可清晰查看车场剩余车位
3、未尽事宜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

9
12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根据上述调整,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45479695.14元(大写:肆仟伍佰肆拾柒万玖仟陆佰玖拾伍元壹角肆分)调整为46046455.12元(大写:肆仟陆佰零肆万陆仟肆佰伍拾伍元壹角贰分)。
2.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5月30日发布的“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图纸、清单和推荐品牌等”压缩包中“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技术规范书(不含N8、N9)20180520”中原表述为:“本系统产品原厂商需承诺提供免费接口和通讯协议,提供系统相关信息、运行数据,开放管理操作权限,供智能化系统集成管理平台对接调用。”现变更为:“中标单位须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负责免费提供本项目产品的免费接口和通讯协议问题,提供系统相关信息、运行数据,开放管理操作权限,供智能化系统集成管理平台对接调用。”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4年06月26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6月26日09时3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06月15日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6月12日

原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4BFGAZ00985
原公告日期:2024-05-15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FGAZ0098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在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关于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公共建筑的智能化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能否改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系统集成能力得分投标人所投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请明确投标使用的集成软件适用哪个系统,由投标品牌供应商提供还是投标人提供;
答:集成软件适用于所有智能化子系统,由投标品牌供应商或投标人提供均可。
3.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点推荐品牌详见附件。查无此附件,请明确是否补发此附件;
答:详见附件。
4.本项目关于业绩的限定范围设置存在不合理、且限制潜在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项目投标的情形,具体如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建筑的智能化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为保证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让更多优秀的潜在投标人能够充分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避免潜在的限制性和排他性;建议将企业业绩、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的要求适当放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智能化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注:不限制智慧交通、天网工程、综合管廊业绩、数据中心智能化业绩)。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24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和招标文件54页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科技研发园区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地铁工程中车站工程属于公共建筑,地铁工程中区间工程不属于公共建筑。”
疑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公共建筑定义不合理,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的规定,民用建筑包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分为住宅和宿舍。
因此除住宅和宿舍外,其他建筑应都属于公共建筑范畴,而招标文件中“公共建筑”定义的公共建筑范围明显比《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少,这样就导致将纪念建筑: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政法建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派出所、监狱、看守所、海关、检查站及其他公共建筑排除在评审范围外,但实际上这些建筑均为公共建筑。
合肥市属新站老年护理院、骨科和口腔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也对公共建筑的范围进行了充分论证,最终在答疑文件中修改了公共建筑的定义。
 
诉求:请招标人确认“公共建筑”是否包含纪念建筑: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政法建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派出所、监狱、看守所、海关、检查站及其他。
答:公共建筑包含纪念馆和上述政法建筑。
6.招标文件第53页,投标人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疑问: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由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开发出来的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
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在充分研究了国际软件评估体制并考虑了国内软件产业实际情况之后所建立的软件评估体系。
相较于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更符合中国软件产业的实际情况。本项目作为安徽省重点项目,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全资控股的公司,却仅将美国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作为评分项不合理,也严重限制了国内优秀软件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近期合肥市重点项目也均将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和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共同纳入评分项,举例如下:
(1)合肥市属新站老年护理院、骨科和口腔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
(2)市精神病院康复住院楼弱电工程
(3)合肥市中心血站新站建设智能化工程
诉求:建议此项修改为:“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技术规范书(不含N8、N9)20180508》与《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系统配置及参数20240417》2个文件中有部分设备的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答:以最新发布的补疑附件内容为准。
8.招标文件P162:推荐品牌详见附件资料,但在附件中没有推荐品牌,请提供。
答:详见附件。
9.招标文件P53,评标办法中“系统集成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请问:投标人所投软件是指哪个系统的软件?
答:指用于所有智能化子系统。
10.评分办法中要求: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美国的软件过程评估体系,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针对我国的软件过程评估体系。此处仅将美国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作为评分项,却将中国的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排除在外,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为保证投标人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建议调整此项评分标准,修改建议如下:“投标人具有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或者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针对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3-AHHF-FJSZ-09)招标文件内容,我单位发现 技术需求内容存在较多的倾向性内容,建议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如下:
(1)办公网核心交换机 相关参数:
“1.交换容量≥512Tbps,转发性能≥96000Mpps,主控槽位数≥2,独立交换网板槽位数≥6,业务槽位数量≥8;”和“3.支持万兆电口;”
质疑:同时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同档次设备只有华三满足,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
建议:修改为:交换容量≥512Tbps,转发性能≥96000Mpps,主控槽位数≥2,独立交换网板槽位数≥4,业务槽位数量≥8;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内置智能图形化管理功能,支持一键配置下发、智能版本升级、一键命令下发,支持终端管理,融合监控摄像头质量管理,指纹库等功能;”
质疑:以上要求参数是华三的控标参数,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此功能属于运维管理平台的功能,只有华三将该功能内置在交换机内。
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办公网汇聚交换机、设备网汇聚交换机 相关参数:
“2.支持≥48个1/10G SFP Plus端口,≥2个100G/40G QSFP+光接口,≥2个扩展插槽,≥2个电源插槽,≥2个风扇插槽;”
质疑:汇聚交换机上行带2个40G端口,实际部署时其中一个端口用来作为堆叠接口,上行只剩下一个40G业务接口,后续带宽需求增长,一个40G端口显得捉襟见肘。另外经查询,主流厂商只有华三满足扩展接口的需求,该描述具有明显的偏向性。建议采购时设备自带6个40G接口。
建议:修改为:“2.支持≥48个1/10G SFP Plus端口,≥6个100G/40G QSFP+光接口,≥2个电源插槽,≥2个风扇插槽;”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支持扩展网络安全防护功能,如防火墙、IPS等功能模块;”
质疑:满足以上参数的设备只有华三,目前安全主流的方案是推独立安全设备,性能更好,安全更可靠,以上描述明显是用来控标的,具有明显的偏向性。
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内置智能图形化管理功能,对于下联设备具备统一管理的功能,通过图形化界面对组内设备进行配置文件下发;”
质疑:以上要求参数是华三的控标参数,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此功能属于运维管理平台的功能,只有华三将该功能内置在交换机内。
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办公网24口接入交换机、办公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设备网24口接入交换机、设备网24口POE接入交换机 相关参数:
“6.内置智能图形化管理功能,通过图形化界面对组内设备进行配置文件下发;”
质疑:以上要求参数是华三的控标参数,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此功能属于运维管理平台的功能,只有华三将该功能内置在交换机内。
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无线控制器 相关参数:
“采用1U盒式设备,提供≥8个千兆GE端口,≥2个万兆SFP+端口,≥2个2.5GE端口,支持管理AP最大数量≥500;”
质疑:以上参数描述的端口稍多,但是无线控制器本身使用的接口很少,而且本次无2.5G端口的规划,以上要求参数是华三的控标参数,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
建议:删除2个2.5GE端口的描述。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放装式无线AP 相关参数:
“固化接口数≥2个,包括≥1个2.5G光口,≥1个10M/100M/1000M电口;”
质疑:本次项目无2.5G端口的规划,室内放装AP即使需要2.5G端口,也是2.5G电口,业内室内AP仅华三的WA6520设备满足以上参数。
建议:修改为:“2.固化接口数≥1个,≥1个10M/100M/1000M电口;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6)高密无线AP 相关参数:
“要求AP采用三射频设计,整机8条空间流,整机最大协商速率不低于9.6Gbps;”
质疑:以上要求参数,同档次设备只有华三的满足,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
建议:修改为:“要求AP采用三射频设计,整机8条空间流,整机最大协商速率不低于9.3Gbps;”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室外AP(全向)
“4.3个接口,其中1个10/100/1000M光口接口,2个100/1000M电口,其中一个支持扩展物联网;5.支持内置物联网模块;”
质疑:以上要求参数是华三的控标参数,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AP属于前端设备,所需端口很少,室外AP一个光口一个电口即可满足使用。
建议:删除物联网的描述,修改为:“2个接口,其中1个10/100/1000M光口接口,1个100/1000M电口”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8)设备网核心交换机 相关参数:
“6.内置智能图形化管理功能,对于下联设备具备统一管理的功能,通过图形化界面对组内设备进行配置文件下发;”
质疑:以上要求参数是华三的控标参数,不满足三家支持,违反招标法律规定。此功能属于运维管理平台的功能,只有华三将该功能内置在交换机内。
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为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设备具备一定的安全扩展能力,支持扩展独立防火墙插卡;”
质疑:满足以上参数的设备只有华三,目前安全主流的方案是推独立安全设备,性能更好,安全更可靠,以上描述明显是用来控标的,具有明显的偏向性。
建议: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2.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认证要求如下:“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我单位查询了相关资料,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美国为了评估软件产品供应商的实力,而委托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学院开发的软件过程评估体系。
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充分研究了国际软件评估体制并考虑了国内软件产业实际情况之后所建立的软件评估体系,且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通过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正式认可的,并在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CMMI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目前中国国内进行认证并颁发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可查询的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美国的证书。本项目不将中国颁发的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作为打分项,却将美国的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作为打分项,存在恶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行为。
望贵单位将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也作为打分项,本条打分项重新修订如下:“投标人具有SPCA或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其中之一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P53,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公共建筑的智能化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每个得2分,满分4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岗位。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科技研发园区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地铁工程中车站工程属于公共建筑,地铁工程中区间工程不属于公共建筑。”
质疑内容:人员业绩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具有限定性。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管理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就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相对于项目负责人而言,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尤为重要,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工程质量,而此处却仅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2)《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中“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人员业绩(≤6分)--招标人需要对投标人委任人员(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业绩进行评分的,单个业绩分值不高于2分,业绩总数量不超过3个,总分值不超过6分。”已明确表明,人员业绩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本项目仅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具有限定性、不合理。
3)合肥近期招标的重点智能化项目相关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人员业绩要求的评分标准设置条件均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例如: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智慧园区项目(项目预算:4183.02万元)、合肥市中心血站新站建设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2458.46万元)、市精神病院康复住院楼弱电工程(项目预算:2620万元)、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智能化一期(14490万元)、合肥市属新站老年护理院、骨科和口腔专科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预算:8000万元)等项目(详见附件)。这些招标项目的类型、属性等均与本项目类似,对于人员业绩的评分要求设置也更加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4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备公共建筑的智能化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每个得2分,满分4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2.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岗位。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科技研发园区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地铁工程中车站工程属于公共建筑,地铁工程中区间工程不属于公共建筑。”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投标人所投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或专利证书扫描件或专利登记簿扫描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请问这条指是投标公司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还是所投产品的著作权证书
答: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可。
16.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级达到五级的得2分,四级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财政部发文规定,CMM/CMMI认证等未经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境外机构所出具的认证或资质不宜作为评审因素。请求从评分办法里取消该条。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7.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项目(或工程)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个得2分,满分4分;
问: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数据中心分会颁布的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答:如提供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数据中心分会颁布的优质工程奖项符合要求。
18.招标文件P5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系统集成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本次项目中投标人所投软件均为产品厂家的软件,请问此处是否应为投标人所具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答: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均可。
19.招标材料提供的“2024BFGAZ00985+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发代理”、“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系统配置及参数20240417(3)”及“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技术规范书(不含N8、N9)20180508”文件中均有系统配置和参数描述,部分清单项和参数内容描述不一致,请问清单货物种类、数量以及参数分别以哪个文件为准?。
答:以最新发布的补疑附件内容为准。
20.招标材料提供的“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系统配置及参数20240417(3)”文件中有要求提供参数证明材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描述,但技术规范书的系统配置及参数表中没有,请问本项目是否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答: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按要求提供。
2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各系统的推荐品牌范围,为便于投标人进行产品选型,请招标人补充推荐品牌范围。
答:详见附件。
22.本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项目经理要求,请问本项目是否要求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答:项目经理即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第二部分: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内容
本项目清单图纸和技术规范书等资料以本次发布的补疑附件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06月17日09时3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06月06日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5月30日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智能化及三网共建工程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高新区经贸局项目备案表
四、合同估算价:531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全部智能化及三网共建系统的设备及管线的深化、采购、运输、安装、成品保护、调试、使用培训、维保服务(质保期内)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1-31
八、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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