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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城区控规编制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南芬城区控规编制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27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俊民

   (南芬城区控规编制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城区控规编制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05-00319
项目名称:南芬城区控规编制暨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885,000
采购需求:查看
★ (一)规划层次及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芬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面积5.3平方公里,重点对该范围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南芬城区核心区域3平方公里划定为本次重点地段,针对该区域重点开展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规划范围示意图(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工作内容
1、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内容
规划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具体包括与上位规划相衔接,现状基础分析,目标定位、土地使用控制、“五线”控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控制,地块划分与开发控制,城市更新、地下空间利用等多项内容。
(1)上位分析
设计应落实省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要求,衔接市区两级“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符合相关上位规划相应要求。
(2)现状评价
对现状基础资料的分析,充分摸清现状土地性质、现状土地建设等情况,分析现状功能、空间、设施、交通、老区建设等方面问题。
(3)目标定位
结合该区域、周边区域、乃至本溪市的整体发展思路,进一步综合分析论证规划区的机遇和优势,同时找出发展挑战和劣势,提出相关发展策略,明确发展目标与规划定位。
(4)土地使用控制
通过对现状资料解读及调查分析基础上,深化用地功能,优化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公园绿地布局,完善产业布局及产业配套服务圈,控制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5)环境容量控制
科学确定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6)配套设施控制
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7)五线控制
明确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铁路用地控制线(黑线)等“五线”及控制要求。
(8)城市更新改造
明确规划范围内城市更新区域规模、范围,确定更新实施方式,提出更新改造要求。
(9)地下空间管控
结合区域发展需求,明确地下空间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
2、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工作内容
(1)总体格局
确定重点地段功能定位,明确产业、项目导入,完善功能结构,优化空间形态,提出控制原则和引导要求。
(2)用地布局
协调周边交通、建筑、景观等资源要素,妥善处理新建区域与已建环境间的关系,优化空间格局,完善用地布局。
(3)功能导入与文化传承
结合规划用地布局,明确空间功能发展思路,研究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提出项目导入思路,完善功能结构。
(4)空间形态与风貌控制
研究山区空间的景观风貌塑造和空间价值提升,明确整体风貌定位,注重空间形态、天际线、生态空间、景观界面、环境秩序、视觉通廊、标志性节点等方面的特色营造。
(5)道路交通
优化道路系统、设施布局,组织各类交通流线和停车设施,结合公共空间组织慢行交通系统。
(6)配套功能
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体系,提出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方案,按照人口规模,明确配套功能比例。
(7)重要空间节点
根据城市设计方案确定重要空间节点,形成包括空间形态、公共空间、街道空间、环境景观、建筑形态、项目策划等内容在内的城市设计方案。
★(三)项目成果
1、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但不限定于:文本、图集;文本包括但不限定于: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建设容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市政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开发容量控制、五线控制。图集包括但不限定于:用地现状图、用地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市政设施规划图、五线控制图、城市更新管控图、地下空间管控图。
(2)成果数量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以标准A3文本形式提供,数量为5套。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含文本、说明书、图集(doc文件或可编辑PDF文件)、演示文件。
2、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
城市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定于:说明书、图集;
说明书包括但不限定于:阐述目标定位、设计理念、方案构思和城市设计管控要素,详细规划方案说明,规划实施建议及分期开发等内容,提出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图集包括但不限定于:区位条件分析图、现状分析图、土地利用规划图、空间构思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生态系统规划图、重点地区及标志性节点设计示意图、建筑风貌引导图、开发强度引导图、整体意向鸟瞰图及效果图和局部透视图若干等。
(2)成果数量
城市设计成果以标准A3文本形式提供,数量为5套。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含说明书、图集(doc文件或可编辑PDF文件)、演示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南芬区文化路145号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本溪市南芬区文化路145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南京南街666号朗勤产业园2-2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451488354@qq.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642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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