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浏阳市教育局2023年计算机教室(学生数700-2000人)采购合同公告

浏阳市教育局2023年计算机教室(学生数700-2000人)采购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30607000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德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3年计算机教室(学生数700-2000人)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0607000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教师机 台式计算机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1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学生机 台式计算机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475 1761300
3 交换机 交换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28 19236
4 交互智能平板 触控一体机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9 132120
5 推拉绿板 教学仪器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9 8730
6 机柜 机柜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9 5805
7 网线 其他网络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10 6800
8 辅材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10 7750
9 正版电子互动教学软件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9 8640
10 教师桌(含靠背皮凳) 教学、实验用桌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9 6840
11 学生桌(含实木椅子) 教学、实验用桌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475 205200
12 施工费 其他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参数及要求 475 78375
 合计金额小写: 2294176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贰拾玖万肆仟壹佰柒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货物分项报价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教师机


主机:
B530E-L5821S 显示屏:
NSN-21BZ

华为/广东

10

5338.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2

学生机


主机:
B530E-L3821S 显示屏:
NSN-21BZ

华为/广东

475

3708.00

1761300.00

/

3

交换机



G1024D

IP-COM/深圳

28

687.00

19236.00

/

4
交互智能平板



FF75EA

希沃/广东

9

14680.00

132120.00

/

5

推拉绿板



RC-T400

容川/湖北

9

970.00

8730.00

/

6

机柜



6622

新昌/香河县

9

645.00

5805.00

/

7

网线


DH-PFM1920I-5EU

大华/浙江

10

680.00

6800.00

/

8

辅材



国标
详见九、货物服
务说明一览表
辅材所列品牌
产地

10

775.00

7750.00

/

9
正版电子
互动教学
软件



FF75EA

希沃/广东

9

960.00

8640.00

9

10
教师桌(含靠背皮凳)


桌面 1800mm× 700mm

荣鑫/深圳

9

760.00

6840.00

10

11

学生桌(含实木椅子)


规格350×250
×450 (高)mm
(学校如有要
求,规格可稍作
调整)

荣鑫/深圳

475

432.00

205200.00

11
合计报价
2215801.00


(二)施工费分项报价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综合布线

/
/
475
25.00
11875.00
/
2
光纤信息插座安装

/
/
475
30.00
14250.00
/
3
软件安装

/
/
475
20.00
9500.00
/
4
输出设备安装

/
/
475
25.00
11875.00
/
5
机柜安装

/
/
475
30.00
14250.00
/
6
测试

/
/
475
35.00
16625.00
/
合计报价
78375.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采购方指定的各校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方指定的各校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方指定的各校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由于受到现场条件限制,安装位置较分散,材料设备运输至施工现场,需要与校方协商,指定安全地点集中堆放,并要求做好材料的保护措施。
5.搭设施工平台的各类材料、工具和设备,采用车辆运输到指定地点处,留出临时放置各类材料和设备的空地。
6.设备材料搬运前采用各类有效防护措施保护区域电梯内壁四周及通道。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2023年度付款60%(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款2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
4.2 收款账户: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桥支行(湖南德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201020000221749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等责任概由供货商家负责。
2要求商家有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整机保修三年,上门免费服务,易损件可按品牌厂家的惯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全部免费保修。质保期外,提供零部件成本价,出示相应发票。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须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成本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浏阳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5如采购人对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意见大,且不能得到及时更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以后来参加投标的资格。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且48小时内必须修复;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且24小时内必须修复。未按时到达并修复的每处扣200元/天,从支付款中扣除。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随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用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在中标商承诺的质保期内,每年必须定期现场回访(非电话回访)及售后服务,采购人凭现场回访单的结论办理相应付款手续。
培训
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制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以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测试验收
1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2项目验收国家或相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有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到站,不得延误采购方的验收时间。货到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对数和质检),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1个月内邀请专家组进行最终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甲方义务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乙方权利、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集里街道烟草路首之都公馆12栋二单元604室

法定代理人: 谭应启 法定代理人: 谭富明

委托代理人: 李凡 委托代理人: 谭富明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053663

传真: 0731-83624782 传真: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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