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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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采购文件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亳州市谯城区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采购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采购人已在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本项目设立专门办公区域,成交人在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拟派工作人员须全部在采购人所指定的场所进行办公,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二、其他事项按采购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