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演马庄矿2024年10月(非顶账)废旧物资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南 | 城市 | 焦作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焦煤演马庄矿2024年10月(非顶账)废旧物资 | |
采购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焦煤公司演马庄矿 演马庄矿10月 月份(非 份(非顶账 顶账))废旧物资
竞价处置公告
(非顶账)废旧物资明细表.xls
一、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 年11月 月6日 日9:00时 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年11月 月6日 日9:00时 时。
2、网上竞价截止时间以中原云商平台显示为准;
3、保证金与标书费
(1)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详见附件“废旧物资明细表”,并按不同项目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意:保证金的收款 收款账号,为 账号,为该 该项目 项目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子账号中,与标书
费交款账号不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
操作手册(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无息自动退回交款账
户。
投标人通过本单位对公账户银行电汇,同时注明标段名称,例如:“焦煤公司*月份废***保证金”。
(2)项目标书费
本批次标书费¥100元,报名参与本批次内多个项目的,只需交纳一次标书费 报名参与本批次内多个项目的,只需交纳一次标书费,通过本单位对公
账户银行电汇至焦煤供应处:开户行:焦作建行焦东支行账号:41001510518050204258 单位名
称: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电汇时注明“废旧物资*月份标书费”。
以上费用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全称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如需要电
子发票(仅限标书费),须在上传报名资料中,注明收取电子发票的邮箱或微信号。
4、网上报名必须上传的附件:网上报名必须上传的附件:标书 标书费交款单据 费交款单据。。第一次参加竞价的厂家,另需上传营业执
照、开户许可证(或账户基本信息 或账户基本信息),未上传的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5、需要看货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焦煤公司供应处企管部(地址:焦作市新华中街与解放路交
叉口向北200米供应处五楼)办理看货通知单,凭该通知单自行看货。
6、竞标方的报名、竞价均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网址http://bid.zyepp.com/。自
竞价截止时间后,每次延时结束 结束,直至无厂家报价,直至无厂家报价。
二、厂家要求
1、仅接受以现金或汇款支付中标货款的厂家,不接受顶账厂家报名申请
2、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已注册“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正式商务用户。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企业。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 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其他 其他要求
1、竞价内容:竞价废旧物资详见:附件“废旧物资明细表”。竞标价格包括因提货产生的拆装费、运 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含税价格(发票税率按焦煤公司财务规定执行)。
2、明细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以现场过磅或清点数量为准,过磅时需要二次复磅,以净重较高的磅 进行结算。
3、工期要求:按产权单位要求根据中标废旧物资数量签订工期,工期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4、环保要求:中标单位在产权单位厂区内及过磅路途中,对废旧物资的一切切割、装运等环节,均 要严格遵守产权单位及国家的相关环保要求,因此产生的环境违法违规责任及处罚,由中标单位承担。合 同执行完毕后场地内无杂物、无积尘。
5、中标单位须在中原云商发布中标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到焦煤供应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需缴纳 评标会务费的,按通知要求电汇到指定账户:
开户行:焦作建行焦东支行
账号:41001510518050204258
单位名称: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
电汇时注明“废旧物资*月份评标会务费”,缴纳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通知 书规定及时到产权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领取通知书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6、评标会务费收取标准按焦煤能源供办字<2016>9号文件《关于下发<物资采购交易相关费用收支管 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逾期未缴纳的客户将取消中标资格。
评标费收取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五十万元及以下的不收取招评标会务费;中标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一百万元以下的收取5000元;一百万元及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收取8000元;三百万元及以上五百万元以 下的收取12000元;五百万元及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收取15000元。一千万元及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收取 20000元;二千万元及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的收取25000元;五千万元以上的每增加一千万元(不足一千万元 的按一千万元计)增加5000元。特殊情况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