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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 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规定、规章制 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卫生健康改革,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三)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执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 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 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承担全县医疗健康产业和康养产业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医疗健康产业招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办医工作。组织推进健 康促进与教育工作。




(五)深化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国内医疗资源合作, 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优秀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军地在医 疗服务领域的统筹发展。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于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组织指导我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 件的医疗 卫生救援。




(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 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全县控烟工作。




(十)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我县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源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一)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十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管理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 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组织实施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工作。




(十四)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贵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昌江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 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 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宣传室、体制改革室)




2、人事管理室(产业人才工作室、科技教育室)




3、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老龄健康室)




4、法规与综合监督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5、疾病预防控制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职业健康室、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室)




6、医政医管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室)




7、基层卫生健康室




8、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室(妇幼健康室)




9、县中医药管理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仅为本单位,不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84.1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0384.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666.54万元、上年结转192.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524.92万元;支出总计10384.1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08.11万元、农林水支出18.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13万元、其他支出3524.92万元。




二、关于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59.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57.19万元,主要是1、2019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等资金尚未下达;2、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费,从2023年起由县医疗集团编制项目预算,并开展相关工作;3、乡村医生补贴、老年乡医生活保障县级配套2个预算项目,从2023年起由各乡镇卫生院编制预算并发放;4、全县干部职工体检费、退役军人家属体检费2个预算项目,根据上年支出情况,预算指标下达减少;5、医疗帮扶管理费预算指标下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1万元,占1.40%;卫生健康(类)支出6608.11万元,占63.64%;农林水(类)支出18.20万元,占0.18%;住房保障(类)支出87.13万元,占0.84%,其他支出(类)支出3524.92万元,占33.94%。(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5.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0万元,主要是:2023年年初预算新增退休干部公用经费项目(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500元/人/年)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3.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03万元,主要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养老基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84万元,主要是:1、2022年年初职业年金无预算指标;2、基础绩效奖纳入职业年金基数




4.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72.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48万元,主要是:1、人员调资、基础绩效奖按月发放;2、人员工资总额提高,工会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5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1万元,财政统一调减。




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3万元,主要是:1、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费,从2023年起由县医疗集团编制项目预算,并开展相关工作;2、全县干部职工体检费、退役军人家属体检费2个预算项目,根据上年支出情况,预算指标下达减少。




7.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963.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2.25万元,主要是:1、上级资金减少;2、医疗帮扶管理费预算指标下达减少。




8.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609.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79万元,主要是红林医院财拨人员退休。




9.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88.09万元,主要是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尚未下达。




10.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22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2.52万元,主要是:1、乡村医生补贴、老年乡医生活保障县级配套2个预算项目,从2023年起由各乡镇卫生院编制预算并发放;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无上年结转资金。




1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省级下达100万元,用于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快建成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专业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到2025年达到“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目标。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14.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08万元,主要是:1、人口数增加,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预算标准增加(2022年:84元/人/年,2023年:89元/人/年)。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7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69.55万元,主要是上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增加。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81.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99万元,主要是上级妇幼健康资金减少。




15.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023年预算数为88.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10万元,主要是县财下达中医馆建设经费及2022年资金结转至本年。




16.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2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6万元,主要是2023年危重孕产妇专项救治经费未列入该款项。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3.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缴纳基数低于退休人员缴纳基数。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72.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3万元,主要是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




19.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主要是上级资金(老年人痴呆风险筛查经费)结转至本年度。




20.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款)其他卫生健康(项)2023年预算数为11.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8.1万元,主要是2022年上级下达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资金。




21.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7.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8万元,主要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




三、关于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15.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3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2023年新增预算款项。




(二)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预算经费支出。




五、关于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2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24.92万元,主要是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项目:3000万元、县医疗集团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科大楼新建项目:1900万元、县医疗集团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症ICU可转换病房改造项目:1400万元,合计6300万元,于2022年10月份下达,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3个项目合计支出:2775.08万元,未支出:3524.92万元结转至2023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3524.92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2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524.92万元,主要是:1、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项目结转上年资金:1088.48万元;2、县医疗集团中西医结合医院感染科大楼新建项目结转上年资金:1341.48万元;县医疗集团中西医结合医院重症ICU可转换病房改造项目结转上年资金:1094.96万元。




六、关于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10384.17万元。




七、关于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收入预算10384.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17.63万元,占35.80%;经费拨款收入6666.54万元,占64.2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7.7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八、关于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支出预算1038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73万元,占10.74%;项目支出9268.44万元,占89.2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67.7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3年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2.32万元。




其中:办公费14.07万元、工会经费14.52万元、福利费0.2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2辆待处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昌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4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666.5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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