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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一标段劳务分包遴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一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一标段劳务分包
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2024082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一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一标段劳务分包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8.4120 万元,招标人为四川浩
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为1-18号地块,建房约44套,建筑面积约 6887 平方米,参选人须按照
审图合格的图纸并结合清单进行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一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一标段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一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一标段劳务分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选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证书均需在合法有效期内,且证书号与住建查询平台一致,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证书信息截图(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index.aspx);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遴选项目概况
1、遴选人: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遴选项目名称: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一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一标段
劳务分包
3、项目地址:高县庆岭镇。
4、劳务分包项目概况一标段为1-18号地块,建房约44套,建筑面积约 6887 平方米,参
选人须按照审图合格的图纸并结合清单进行施工。
4.1 劳务单位负责一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劳务作业(包括但不仅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工
程;屋面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回填工程;边坡工程;施工现场内部安全文明施工如
安全密目网平网;施工过程所需道路;临时用电用水接入;材料二次转运;除绿化、沥青混
凝土、标示标牌制作以外的总平工程等)。负责与劳务作业相关的所有辅材及机具机械(包
括但不仅限于临时用电用水接入材料和设备、机具设备、机械运输、至少配备2台塔吊及驾
驶员、天泵、2000 目密目网、平网、钉子、铁丝、模板、钢管、脚手架、马凳、垫块、内
衬等)。
注:(1)本项所提到的所有机具机械设备均包含油费和操作员及其工资;(2)劳务作业范围内
的所有措施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均包含在劳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
4.2现场施工主道路、外围围挡、回填所需土石方(由遴选人运至施工就近现场)、绿化部
分(植物栽种)、沥青混凝土路面(含标识标志标牌)、门窗安装及形成工程主体的主材(包
括屋面材料、瓦、门窗、商品混凝土、砖、水泥、碎石、石粉、块石、钢筋、管材、管线、
闸阀、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龙头、漆、涂料、腻子)由遴选人负责。
4.3遴选人按现状交付给中选人施工,请参选人仔细踏勘现场,充分测算各项成本,了解一
标段的施工范围、工序及工地现状。
注目前施工设计图未定稿,如设计有修改调整,以最终审图合格图纸为准,参选人不得有
异议。如劳务单位已按遴选人或遴选人提供的图纸已完成劳务作业后,图纸发生较大变化,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工期要求: 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房屋主体施工,保证外墙架能顺利拆除; 2024年12
月25日前分包内容全部完工。


二、遴选约定
1、遴选方式:公开挂网遴选
2、遴选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高县人民政府网站。
3、评审办法: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法,根据预估数量或金额进行总价报价,总价最低的参
选人中选。
4、报价方式:房屋主体劳务(含修建房屋主体的所有劳务内容)和土石方回填(含总平、
基础等)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报价;房屋主体以外部分(含总平、附属、边坡工程)采用下浮
率的方式进行单价报价,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下浮率为 65.11%.
5、控制价:
房屋主体劳务(含修建房屋主体的所有劳务内容):760 元/m²(预估建筑面积6887 平方米)
房屋主体以外部分(含总平、附属、边坡工程):以财政评审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评审
的对应完成的子项综合单价为基数,整体同比例下浮65%作为最高限价(预估本项施工内容
评审总价为100万)
土石方回填(含总平、基础等):8元/m³ (预估方量为 50000m²)
预估合计总价(元): 5984120
备注:(1)即房屋主体劳务(含修建房屋主体的所有劳务内容)报价不得高于760元/m²;
房屋主体以外部分(含总平、附属、边坡工程)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65%;土石方回填(含
总平、基础等)报价不得高于8元/m²。
(2)以上控制价包含4.1劳务单位负责一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劳务作业、与劳务作业相
关的所有辅材及机具机械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3)若因劳务单位施工不规范导致遴选人无法安装门窗,劳务单位需无条件进行返工至门窗
安装完毕。
(4)劳务提供的相关辅材或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需经遴选人的现场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5)土石方回填(含总平、基础等)的材料由遴选人运至现场指定的最近位置,如需参选人
转运由参选人自行负责,并确保按施工图碾压、夯实满足图纸上压实度、承载力的相应技术
指标要求。
6、参选保证金缴纳要求:
(1)缴纳金额:59000 元(大写:伍万玖仟元整)。
(2)转款时间:2024年8月28日18:00 截止。


(3)参选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方式通过对公账户转入我公司以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转
账。转账需备注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一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一标段劳
务分包参选保证金。
公司名称: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 码:91510100MA6CM89H7C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县支行
账 号:17301201000003047
未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在劳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参选人要求
1、参选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均需在
合法有效期内,且证书号与住建查询平台一致,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
证书信息截图(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index.aspx)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
(2)施工员(1名):具有施工员执业资格证书。
(3)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2024 年3月至2024
年8月或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
图(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index.aspx)。以上资料均需盖鲜章,证书均需
在有效期内,并保障其签字完善。
3、业绩要求:参选人需提供至少一个在2021年7月至今承揽的建安费不少于1000 万的新
建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劳务费不少于390 万的新建房建工程施工劳务业绩,业绩须提
供中选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合同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如有)。
四、遴选文件发放及遴选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逾
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楼招投标部。
3、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遴选文件购买:200 元/份(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现场遴选时间:2024年8月29日10:00时。遴选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
林大道99号(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未到场或者逾期未缴纳遴
选保证金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6、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若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此项)、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若法人报名则只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证书信息截图
(http://sjfw.scjs.net.cn:8001/xxgx/index.aspx)、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需盖鲜
章。
可按以下任一方式递交报名所需资料:
(1)扫描件递交:单位盖鲜章扫描件形式发1074327597@qq.com 邮箱(以扫描件形式递交
报名资料时需要附上联系方式);
(2)现场递交至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公司二楼招投标部递交单位盖 %
鲜章纸质版。
五、参选人须知
(一)遴选人有权对中选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为不合格的,遴选人有权在后续的劳
务或专业分包遴选中拒绝中选人及相关主要人员的参选。
(二)遴选人有权拒绝接受原在遴选人公司承担项目任务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或授权人报名
参与本次遴选,参选人不得有异议。
(三)遴选人有权拒绝中选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一桥坎村聚居点(2期)建设
二标段劳务分包的单位参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浩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0743275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毒人) ⑦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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