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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茶点服务对外合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茶点服务对外合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7

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茶点服务对外合作公告
南航深圳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以下简称地服部)现就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茶点服务项目开展对外合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合作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模式
(一)品牌资源互换
1.合作商提供资源:为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提供与南航品牌相契合的茶点产品及配套服务设施,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认证,并提供合作期间的茶点服务、培训及活动等。
2.南航提供资源:在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为合作商提供现场实物展示和旅客体验,开展合作方品牌形象宣传和推广,具体以合作谈判为准:
(1)合作商可以带LOGO及二维码入场,以不超出所在市所带LOGO及二维码的形象为限;
(2)合作商可在休息室通过宣传手册或可视化设备进行品牌展示;
(3)可择优选择高价值品牌合作商进行公司年庆、旅客会员日、节日活动等冠名推广、品牌推荐;
(4)可择优将合作商产品和品牌向南航地服系统其他分子公司休息室推荐;
(5)其他双方达成一致的品牌推广方式。
(二)销售合作
1.合作方式:在休息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向旅客直接或引导销售合作商的产品,并视资源互换的价值,向合作商收取品牌进驻费用及销售比例分成,具体以谈判为准。
2.销售途径:合作商可为深圳休息室开通小程序商城指定账户及分销二维码,旅客须扫该码进入小程序商城,其购买数据关联深圳休息室销售账户,由合作商按订单信息发货,销售途径具体以谈判为准。
(三)合作期限
2年
(四)合作地点
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
二、项目程序
1.公开报名。在南航采购平台进行公示,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合作商资质文件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3.评审及谈判选优。视合作商报名情况开展评审,开展竞争性合作谈判(多家品牌合作商)或单一来源合作谈判(一家品牌合作商)。
三、合作商资格要求
(一)合作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二)合作商拟合作的物资和服务,应契合南航品牌文化与市场定位,在行业知名或有较大潜力。【提供说明加盖公章。说明中需包含同类的、成功的合作案例,附合同、视频链接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2020年至今,合作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四)2020年至今,合作商或合作商控股(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股东没有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法律诉讼关系。【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五)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六)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七)相关生产要求
1.合作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所投(全部)产品须有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或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合作商如为非生产商,须提供委托生产的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加工协议。【提供情况说明及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上述1至3项的证书如为其控股子公司所有,需确保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管理来自子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及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合作商按附件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合作商不具备合作资格,任何时候发现合作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合作资格,并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报名之日起3年内的南航地服部组织的品牌资源互换或销售合作活动。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资料要求
请按照合作商合作商资格要求及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见附件3)中各项内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填写合作商申请报名表(见附件4),各项资料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截至2024年8月30日17:30(北京时间)。
2. 报送文件接收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29777873
报名方式:所有报名资料电子扫描,发送至szbiz@csair.com邮箱。逾期送达者,本单位将不予受理。
(三)资格预审
合作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通过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合格后,南航将在项目启动前以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报名人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需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接受邀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说明
本合作项目相关告示文件由南航深圳分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公告附件



附件1.茶点服务需求明细.docx


附件2.南航深圳明珠贵宾休息室简介.docx


附件3.合作商申请报名资料一览表.docx


附件4.合作商申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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