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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关于采购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包括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指导,推进春秋防强制免疫和免疫效价评估,协助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采样任务,年度样品数量约为200份,涉及全区4个镇养殖场所,实施单位每次至少派出2名专业工作人员。
(2)协助开展约6次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实施单位每次派2名专业工作人员。
(3)春、秋两季按照国家强制免疫计划的动物及病种进行2次免疫接种,对其他预防性的疫苗接种提供服务,免疫牛羊约1588头、猪约1603头、家禽约83720羽,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马流行性感冒、马日本脑炎、新城疫、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等,实施单位每次派3名专业工作人员。
(4)在春秋防接种疫苗后,开展不少于2次免疫效价监测,且对免疫效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形成纸质版材料,实施单位每次派2名专业工作人员。
(5)协助开展一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实施单位派4名工作人员。
(6)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7)协助官方兽医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和开证工作。
(8)协助对一类疫病及人畜共患病开展科普宣传,实施单位每次派3名专业工作人员。
(9)策划、编辑、设计,制作印刷宣传资料手册2万本,且不少于2个病种。
(10)每季度至少开展2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临床诊断、检测、治疗、扑杀、净化、消毒等实操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4小时。
(11)每月定期对深汕养殖业进行摸底,采集相关数据、照片,包括但不限于养殖户数、存栏数、免疫进度、免疫情况等做台账统计,并形成报告。
(12)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物资盘点和应急设施设备维护。
(13)开展工作过程中,实施单位需自行承担工作人员所需的电脑和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手套、N95或外科医用口罩、鞋套等全套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3.服务成果: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动物疫病防控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台账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期为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后付合同金额的30%;中期验收材料移交甲方后付合同金额40%;乙方通过项目验收并将所有项目报告材料移交甲方后付合同金额的30%。每次付款前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送达等额的正式原件发票,税费由乙方自理。乙方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接受甲方不定期监督检查,乙方工作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完成后,将所有所有报告和台账等资料移交甲方。乙方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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