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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救灾物资承储服务(2024年-2026年)采购公告(JSZC-320505-ZZZB-C2024-0006)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地区 高新区 类别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招标 项目名称 苏州高新区救灾物资承储服务(2024年-2026年)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机关) 代理机构 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公示时间 2024-06-20 16:25:07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救灾物资承储服务(2024年-2026年) JSZC-320505-ZZZB-C2024-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ZZZB-C2024-0006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救灾物资承储服务(2024年-2026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根据苏州市《关于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范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采购苏州高新区救灾物资承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半,具体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响应单位)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投标单位(响应单位)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中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7-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516谈判磋商室(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2.售价:免费
3.响应文件提交
(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启
(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9楼
联系人:曹后侠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至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湖路71号91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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