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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基本信息

省份 四川 城市 成都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
采购单位 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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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8520240001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简阳市农村场镇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履约能力中“注”中类容进行澄清。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履约能力:1、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核定载质量≥4吨的大型洗扫车得3 分;2、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核定载质量≥3吨的洒水车得3分;3、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核定载 质量≥9吨的洒水车得3分;4、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0台单人快保车得3分 ;  5、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 加1台核定载质量≥3吨的密闭新能源货车得3分;6、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后置压缩车核定载质量≥2吨燃油车,转运 其他垃圾得3分。本项最多得18分。  注:1、 自有机具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机具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机具 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机具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及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2、其中单人快保车可以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但应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供应商需单独承诺中标后在签定采 购合同前,提供满足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给采购人查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自拟。)
更正为: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中的履约能力:1、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核定载质量≥4吨的大型洗扫车得3 分;2、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核定载质量≥3吨的洒水车得3分;3、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核定载 质量≥9吨的洒水车得3分;4、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0台单人快保车得3分 ;  5、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 加1台核定载质量≥3吨的密闭新能源货车得3分;6、满足最低配置标准的情况下,额外增加1台后置压缩车核定载质量≥2吨燃油车,转运 其他垃圾得3分。本项最多得18分。 
注:1、自有机具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机具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机具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机具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及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2、其中单人快保车可以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但应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3、或者供应商提供能满足以上机具要求的承诺函,且中标后在签定采购合同前,提供满足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给采购人查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自拟。
  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4210200002351[2024]00282;
2、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监督地址:简阳市人民路90号;
3、采购品目:清扫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1)支付方式:分期付款。(2)付款进度安排:
采购包1: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7%。
采购包2: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7%。
采购包3:
第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三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四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五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六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七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八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九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一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3%;
第十二期: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后按月拨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8.37%。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
采购包1:采购预算9182200.00元;最高限价:9182200.00元;
采购包2:采购预算15424200.00元;最高限价:15424200.00元;
采购包3:采购预算9667400.00元;最高限价:9667400.00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简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射洪路南段56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6号5栋2单元8层81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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