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运营公司】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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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湖北 | 城市 | 荆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 |
采购单位 | 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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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运营公司】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1.2采购编号:HBJT-JHYYGS-247328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按照合同要求运送至江汉运营公司指定的各收费站所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医用一次性口罩、医用丁腈手套、消毒湿巾纸、空气净化器。具体信息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8.2328万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或单项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各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货物送达指定地点,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本次采购货物需现场递交样品,样品数量为4,医用一次性口罩一盒、医用丁腈手套一盒、消毒湿巾纸一包、空气净化器一台,样品递交地址为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月4日 17时00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50270465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或者邮寄至以上地址)。未按上述要求按时递交样品的供应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成交人的样品作为供货的参考标准留存,如供货质量与样品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仅空气净化器除可退回(其余样品不予退回)。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交投发展大厦2号楼6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供应商声明》,否则响应将被否决。
发布时间:2024-10-30
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江汉运营公司呼吸类防控专项物资采购
1.2采购编号:HBJT-JHYYGS-247328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按照合同要求运送至江汉运营公司指定的各收费站所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医用一次性口罩、医用丁腈手套、消毒湿巾纸、空气净化器。具体信息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8.2328万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或单项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各单项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货物送达指定地点,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安装。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本次采购货物需现场递交样品,样品数量为4,医用一次性口罩一盒、医用丁腈手套一盒、消毒湿巾纸一包、空气净化器一台,样品递交地址为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月4日 17时00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50270465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或者邮寄至以上地址)。未按上述要求按时递交样品的供应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成交人的样品作为供货的参考标准留存,如供货质量与样品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其他供应商的样品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仅空气净化器除可退回(其余样品不予退回)。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江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交投发展大厦2号楼6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相关货物供货业绩。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供应商声明》,否则响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