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太原路公交停车场配套设施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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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沧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太原路公交停车场配套设施 | |
采购单位 | 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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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 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太原路公交停车场配套设施一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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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10539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太原路公交停车场配套设施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太原路公交停车场配套设施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2〕8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交一体化(停车场)建设项目太原路公交停车场配套设施;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充电桩罩棚 5 座,配电室2座,安装路灯 11 基,护栏565 m,自动扶梯采购及安装,安防系统安装;2.1.3 建设地点:狮城大道以东,永济西路以南,太原路公交停车场;2.1.4 质量要求: 合格;2.1.5 工期要求:90日历日;2.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7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金额为人民币7.08万元。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使用范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第三方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小于400万元,收费金额880元/标段;概(估)算大于等于400万元且小于1000万元,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概(估)算大于等于1000万元且小于2000万元,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本项目一标段收取1580元。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317-2079370。 2.2招标范围:建设充电桩罩棚 5 座,配电室2座,安装路灯 11 基,护栏565 m,自动扶梯采购及安装,安防系统,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含)以上资质和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 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3.1.3 财务要求://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仅一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3.1.5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1 09:30至2024-11-0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若投标人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各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响应方注册的,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交易响应方注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天成大厦1701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7-207937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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