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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20辆新型渣土车商业保险服务机构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20辆新型渣土车商业保险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要求,我公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聘2024年20辆新型渣土车商业保险服务机构,本次选聘遵循“三公”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选聘2024年20辆新型渣土车商业保险服务机构。
二、项目概况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现有20辆红岩牌CQ5256ZLJHTVG384S自卸式渣土车;该20辆渣土车购置日期为2018年7月,2023年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时间即将到期,为购买2024年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需选聘商业保险服务机构。
三、报价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
(一)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法人资格:报价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须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原银保监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报价单位须在安宁市内设有常驻保险营业网点、维修售后服务点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信证明:(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
(三)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四)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存在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1.车辆明细报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记录;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理,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书;
4.资信证明,是否受过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5.证明企业实力的相关文件(报价人的类似业绩)。
6.在安宁市内设有常驻保险营业网点、维修售后服务点及相关证明材料。
7.报价服务承诺,履约期内服务承诺以及延保期服务说明。
8.报价文件的所有组成资料均应遵守签署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有签署要求的地方签署)。
9.报价文件每页都应盖章。
五、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若报价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六、报价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评审的标准
低价中标法:满足资格审查后所有有效报价单位中合计总价最低的评选为中标单位。
(二)报价评审的方法
报价评审工作由询价人组建评审组,评审组至少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监督组由公司党支部和监事会人员2人以上(含2人)组成,负责监督评审。
七、时间节点、地点
(一)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报价相关资料至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保利宁湖壹号A栋1、2号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215办公室。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13354913123。报价资料需密封完好,封面及内容每页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
(三)公示公告
评选出的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顺位选择第二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当第二候选人产生相同情况,顺位选择第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八、媒介
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要求
(一)报价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
(二)公司择定成交方后,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成交方,成交方应当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协商并签署合同。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三)公司仅接受一次性报价(即首次报价),申请人首次报价存在不明确或者首次报价并非最终报价的,即视为申请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
(四)公司与成交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报价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发展经营部负责解释。
附件:1.车辆明细及报价表(文末下载)
            2.评审表(文末下载)
 
 
安宁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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