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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建设征地复建桥梁工程(取水口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工程建设征地复建桥梁工程(取水口桥)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水许可决【2023】45号等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引江补汉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运输局/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
建设规模:根据引江补汉工程的总体布置,夷陵区境内需复建桥梁一座。取水口桥位于宜昌市夷陵区花栗包和丁家坟之间的三角形区域,桥梁设计总长为370m,桥型采用(95+170+95)m连续刚构,桥面宽度为10m,两岸接线公路设计总长为517.657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2.4其他: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规定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5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2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3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6.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 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双信封)。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运输局/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1号/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1号
电  话:0717-7821377
 
2024年7月26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度)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大于(含等于)1。
上传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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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均未被列为D级,且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上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站截图)。
6、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对象等内容。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
第1-3/7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4-5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彩色截图。第6条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公路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1、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1、具备高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等专业。
3、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桥涵分项负责人
1人
具备高级(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安全生产工程师
2人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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