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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公室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食堂服务采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40826001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缘知缘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食堂服务采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40826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食堂服务 餐饮服务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 一) 硬件条件: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 (下称”采购人”) 食堂共二层,一楼是厨房和储藏室,二楼是用餐大厅、包厢和小卖部。采购人为食堂配备有基本的厨房设施设备、就餐设施餐具、桌椅、储物仓库、办公用房等。
(二) 用餐人数:采购人每天在职人员、聘用制人员等固定用餐人数约150人 (每天以实际报餐人数为准)。
(三) 客餐:采购人接待用餐,供应商按市财政标准收取餐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9-01 —— 2025-08-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提供食堂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瑞支行(长沙缘知缘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810000165687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服务要求
( 一) 就餐方式:工作餐为分餐制。供应商每周制定食谱提前报采购人办公室审定。供应商平常提供采购人工作日早、中餐,特殊情况需提供节假日加班 (晚) 餐和客餐,标准为早餐每人5元/餐,中餐每人10元/餐;早餐每餐按粉面、牛 奶、粥包子蛋糕等配备,中餐每餐按二荤二素一汤一饭和两小菜配备,视情配水果或酸奶 (交替使用) 。食堂工作人 员打菜,用餐人员根据个人饭量自行打饭、汤。包厢接待用餐由供应商配菜并做好用餐服务。
(二)服务人员配置:为确保 工作餐服务质量,供应商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配备食堂工作人员6人,其中负责主管兼采购员1人,负责接客餐兼食品安 全员大厨1人,厨师1人,面点师兼仓库保管员、小买部售货员1人,帮厨兼包厢服务员2人。
(三)食材安全供应商选用的肉 类、大米、食油、蔬菜等须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供货主体提供,保证提供新鲜的肉类和蔬菜、纯物理压榨的菜籽油、鲜 活的水产品和禽类,所有原材料供货主体都必须证照齐全。供应商必须按餐饮行业规定对所有食品进行留样备查,采购人有权 全程监督,供应商选用所有食材应均可追溯,确保食材质量。
(四)安全经营:供应商须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疫等各项 安全工作。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对内设小卖部要求 1.供应商负责内设小卖部,所供商品必 须保质保量,确保无假、劣、变质的商品; 2.小卖部商品要大众化 (主要商品是米、面、油、 日用品等生活物资) ,价格要 不高于同期市场正常价格 (不含特价、促销价) ; 3.营业时间:工作日8:00至19:00 。
二、采购清单及验收标准
1 、肉、禽、蛋、水产类 肉、禽、蛋类 色泽: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 外表:无泥 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块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 气 味: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 (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 ,无臭味、腊味等异味。 弹性: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猪肉、羊肉、牛肉均为鲜肉,不带骨头,牛肉为全瘦肉,具有检疫证明。 禽类为活禽,具有检疫证明,反应敏捷,无迟钝呆 滞现象。 水产类 眼球:眼睛澄清、明亮、饱满,眼球黑白界限分明。 外表:体表粘液清洁、透明。 气味:具有特有的鲜腥 味,无腐臭味。 弹性:肌肉坚实而有弹性,用手指压凹陷处能立即复原。
2 、瓜果蔬菜类 新鲜度:水量充足,无过份萎蔫、皱 皮;色泽正常、有光泽、光亮鲜艳、无变色;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 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 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 调。 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或腐烂。 污染:无污染、无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有包装蔬菜:应完整、干净。
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水份充足,无萎蔫、过多黄叶、腐烂叶、多泥根及不成熟现象。 瓜菜类:个大、成熟、新 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及变质现象。 根菜类: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及无生芽现象。
3 、预包装、半成品类 色泽正常,肌肉呈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身干燥结实,有固有气味。生产厂家具有食品 生产许可证,系知名品牌。
4 、米、面、油、调料、干货类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 准 (GB2760) 》的规定, 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系知名品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参照《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事务办食堂服务考核细则》
履约考核:采购人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整体情况进行考核打分,考核评分在75分 (含75分) 以上为合格;未达到75分 (不含) 的,为不合格。考核评分低于75分(不含) 的,采购人有权无责任终止合同。供应商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均由其 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 (食药监等相关机构鉴定) ,相关损失与 赔偿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无责任终止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
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提出建议。
3、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4、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开展管理工作所需基础资料。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乙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构成犯罪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及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人数在年度范围内累计达到总人数的3%,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必须依法为食堂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6、乙方在工作期间应维护甲方单位形象,不得出现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7、乙方应每月按时支付食堂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若拖欠工资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相关资料。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协议履行期间,由于甲方的责任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5协议履行期间,由于乙方的责任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9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255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266号华润置地 广场一期12栋1201、1205(集群注册)

法定代表人: 张群 法定代表人: 汤硕

委托代理人: 杨耀华 委托代理人: 汤硕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62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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