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第三采油厂2024年便携式气体报警器检测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编号及名称:012024FWTP0313 第三采油厂2024年便携式气体报警器检测; 1.2项目概况: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第三采油厂在用的便携式气体报警器进行定期检测。 1.3项目服务地点:第三采油厂; 1.4计划投资金额: 12万元(不含税); 1.5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2024年11 月 30 日; 1.6非招标采购范围:第三采油厂在用的便携式气体报警器检测。 |
项目单位: | 第三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2服务商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服务商须取得《专项计量授权证书》,且授权证书附件的“授权检定项目名称”中包含可燃气体(LEL)、硫化氢、氧气、一氧化碳气体检测设备的内容;或具备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且证书开展计量校准项目中包含可燃气体(LEL)、硫化氢、氧气、一氧化碳气体检测设备的内容。 2.4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谈判网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的。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①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服务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服务商失信分以谈判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服务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符合JJG 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915-2008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JJG365-2008《电化学氧测定仪检定规程》 JJG695-2019《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0月31日(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起)— 2024年11月05日15:30,大厅每日出售文件时间: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请服务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引起的无法购买谈判文件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4.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东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投标服务大厅; 4.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微信,各行银联卡支付)。服务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5.3本谈判项目无须递交“审查资料原件”。 6.谈判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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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