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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院区医技楼信息机房建设项目(CZ2024-0628)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4-06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荔湾院区医技楼信息机房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附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4 09:00:00,更正为:2024-08-08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24 09:00:00,更正为:2024-08-08 09:15:00。

附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远程运维服务产品”中补充提交样品要求:
▲5.支持SOS一键提单,云端自动生成工单,须提供视频证明(以U盘作为介质存放视频证明,作为样品提交)。
对应附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新增内容如下:
8.投标样品
(一)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样品,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样品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样品室,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样品,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收取(为便于操作,请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投标文件当日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提交投标样品)。采购代理机构样品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二)关于提交样品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支持SOS一键提单,云端自动生成工单,须提供视频证明(以U盘作为介质存放视频证明,作为样品提交)”的配置要求提供 u盘一个(样品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样品展示。样品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列报的配置一致;中标人的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样品不能相互共用。
2.没有要求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取样品时没有对样品外观验收及性能测试,所以对样品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
4.由于采购代理机构场地空间有限,敬请各有关供应商支持配合,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尽快取回投标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28866273、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宇歌、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28866273、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3日


相关附件:

荔湾院区医技楼信息机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4072302).zip
委托代理协议.pdf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最新招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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