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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4〕58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0021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0021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白湖镇白湖村高院、邓湖村汤坝、泉水村陶老等3个村民组新建村组道路、污水改造及沟塘清淤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92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白湖镇白湖村高院、邓湖村汤坝、泉水村陶老等3个村民组新建村组道路、污水改造及沟塘清淤等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测绘、初步设计(含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服务、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工程总承包(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1)或第2)或第3)或第4)项资质;
1)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职称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9日 至2024年06月18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207103800206936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301001804889900931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831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原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211
原公告日期:2024-05-28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招标文件补疑(四) 
编号:2024ANNGZ00211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含2024年05月31日外网发布的招标文件补疑内容):“(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问:我单位提供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城市建设专业,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
答复:设计负责人具有城市建设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条款号“投标人及人员业绩”评审标准中“2、拟派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总造价不少于600万元工程总承包(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设计业绩”。问:我单位提供的拟任设计负责人参与了XX美丽乡村EPC项目的设计工作,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未能体现出该设计负责人的姓名,但该设计负责人的姓名在XX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获奖项目:XX 美丽乡村EPC项目)的获奖名单中能够体现,并且具有业主开具该设计负责人参与了XX美丽乡村EPC项目设计工作的证明,请问该美丽乡村EPC项目业绩作为设计负责人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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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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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1日

原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211
原公告日期:2024-05-28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招标文件补疑(三) 
编号:2024ANNGZ00211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问:我单位提供的设计负责人证书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在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2)投标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人员奖项荣誉中关于类似项目的描述为: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问:我单位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获奖荣誉在建设内容上涉及了美丽乡村或和美乡村或人居环境,但在项目名称上和奖项荣誉名称上未能体现美丽乡村或和美乡村或人居环境,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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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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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6日

原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211
原公告日期:2024-05-28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招标文件补疑(二) 
编号:2024ANNGZ00211
一、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部分
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A、设计任务书第八条其他要求(P179)中“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涉及须行业主管部门审图的或施工图审查的,由中标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审图及施工图审查合格,相关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仅提供手续办理过程中,需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字样全部删除。即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办理,施工图审查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附件12:支付担保格式(P149)第二行“支付担保”字样修改为“支付保函示范文本”字样。
二、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及人员业绩中要求:拟派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总造价不少于600万元工程总承包(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为设计负责人承担的某湖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人员业绩要求的类似项目已明确为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奖项荣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拟派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工程类设计奖项”的,类似项目是指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人员奖项荣誉为设计负责人承担的某湖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人员奖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人员奖项荣誉要求的类似项目已明确为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注:此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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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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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5日

原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原项目编号:2024ANNGZ00211
原公告日期:2024-05-28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招标文件补疑(一) 
编号:2024ANNGZ0021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外网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款中“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字样修改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字样。
2、外网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7条款中“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2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字样修改为“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 3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 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4)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字样。
注:此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05月31日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一、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重点类村庄)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下达庐江县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四、合同估算价:924.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白湖镇白湖村高院、邓湖村汤坝、泉水村陶老等3个村民组新建村组道路、污水改造,沟塘清淤工程等。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04-06
八、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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