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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2024-VGBRXI-F1001)(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2024-VGBRXI-F1001)招标公告
 
建航招标采购(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定点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项目编号:2024-VGBRXI-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项目类型:服务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内容
合同期
项目预算
配送单位食堂日常肉类、蔬菜及水果、粮油糖及面制品、食杂等主副食品。
1年
人民币60万元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采取下浮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投标人资格8.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和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8.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3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8.4投标人在全国采购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信用记录”,以及列入军队采购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暂停参加军队工程采购活动资格的相关企业和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结果的截图,如相关失信和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8.6军队采购项目参建企业不得有以下“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在军队采购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采购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采购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采购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采购项目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采购项目的;
(6)将承包的全部采购项目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采购项目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者采购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3)违反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泄密问题的;
(14)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9.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合同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②公告发布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公告发布之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14日至 3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98号11G房(建航招标采购(广东)有限公司)。
(二)申领方式:线下领取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1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3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98号11G房(建航招标采购(广东)有限公司)
15.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同时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6.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航招标采购(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98号11G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人:建航招标采购(广东)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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