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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污废水处理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污废水处理服务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建的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已经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88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境社硎乡
  建设规模: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境内,在仙游县社硎乡和菜溪乡交界处,与仙游城区直线距离15km、与莆田市直线距离35km、距泉州市66km、距福州85km、距厦门120km,紧邻已投产的福清核电、莆田平海湾、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
  项目投资总额:916133.0 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根据《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处理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砂石料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机械修配及汽车保养含油废水、隧洞排水洗车废水、基坑排水等)和生活污水(污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详见技术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勘察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或监理人提供的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条件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需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并确保施工区域内所有污水处理达标。 (2)污(废)水处理单元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 投标人按照经审批勘察设计成果,完成污废水处理单元的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污废水处理单元运行服务 污废水处理单元运行服务主要包括:保证各污废水处理站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各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出水能够达到相应的回用标准,污泥有效处理处置;由业主临时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本标段承包人进行回用,其他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出水,由产生污水的承包人进行回用;设备维修、维护及管理到位,对设备定期检验,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开展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监测及配合工程环保监理监测单位的水质监测。 (4)临时工程 投标人还应负责本标段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 ① 施工交通; ② 施工供水; ③ 施工照明; ④ 施工用电; ⑤ 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 ⑥ 安全防护设施; ⑦ 地面以上部分的各种临时建筑结构及各种辅助设施(如已废弃的沉淀池和临时挡洪设施等)拆除; ⑧ 污废水处理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拆除等。 (5)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承包人应依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开展并配合所在的主体各标段做好本标段施工涉及区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保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6)其他 与工程及污废水处理系统正常建设和运行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等。 2.6服务期限:66个月,计划工期为2024年7月30日~工程项目建设完成(预计2029年12月30日)。如工程建设延期,则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主要工作量:详见技术条款。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19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要求: /。其他条件: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3.2.1通用资格: 3.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3.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专用资格 3.2.2.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委托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污(废)水处理系统设计,投标时需提供设计委托意向协议和委托单位的资质文件。如投标人自身具备设计资质,也可自行进行设计,投标时需提供设计资质文件。 3.2.2.2人员资格 ①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十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的其中一项: ①:水利或水电工程施工期污(废)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在2000t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②:水利或水电工程施工期污(废)水处理系统(日处理能力在2000t及以上)的运行管理业绩; ③:污水处理项目(或厂、站;日处理能力在2000t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④:污水处理项目(或厂、站;日处理能力在2000t及以上)的运行管理业绩。 3.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 3.3.3技术负责人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单位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以被执行人身份涉及未结的执行案件。 3.4.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7 08:30 至 2024-07-09 08:30 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07-09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0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07-09 08:30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082/pthy/DownLoad/投标操作手册.doc)。 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3-951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本项目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公告修改和补充完善如下,如不一致,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88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招标项目即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污废水处理服务招标人为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污废水处理服务。 2.2招标编号: E3503220301200138017。 2.3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境社硎乡。 2.4项目概况:本电站工程等别为一等,大(1)型规模,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厂房发电系统、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上水库主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5.5m,副坝采用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10.0m。输水系统采用两洞四机布置,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上斜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斜井、引水下平洞、引水钢岔管、高压钢支管、尾水支管、尾水岔管、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下水库进/出水口等。地下厂房由主厂房、主变洞、尾闸室及附属洞室组成。下水库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为56.5m;溢洪道和泄洪放空洞均布置在大坝左岸,其中泄洪放空洞由导流洞改造而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 根据《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处理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砂石料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机械修配及汽车保养含油废水、隧洞排水洗车废水、基坑排水等)和生活污水(污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详见技术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勘察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或监理人提供的实际施工进度和现场条件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需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并确保施工区域内所有污水处理达标。 (2)污(废)水处理单元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 投标人按照经审批勘察设计成果,完成污废水处理单元的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3)污废水处理单元运行服务 污废水处理单元运行服务主要包括:保证各污废水处理站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各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出水能够达到相应的回用标准,污泥有效处理处置;由业主临时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由本标段承包人进行回用,其他污废水处理系统的出水,由产生污水的承包人进行回用;设备维修、维护及管理到位,对设备定期检验,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开展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监测及配合工程环保监理监测单位的水质监测。 (4)临时工程 投标人还应负责本标段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及拆除,包括(但不限于): ① 施工交通; ② 施工供水; ③ 施工照明; ④ 施工用电; ⑤ 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 ⑥ 安全防护设施; ⑦ 地面以上部分的各种临时建筑结构及各种辅助设施(如已废弃的沉淀池和临时挡洪设施等)拆除; ⑧ 污废水处理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拆除等。 (5)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承包人应依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开展并配合所在的主体各标段做好本标段施工涉及区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福建木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保竣工验收配合工作。 (6)其他 与工程及污废水处理系统正常建设和运行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等。 2.6服务期限:66个月,计划工期为2024年7月30日~工程项目建设完成(预计2029年12月30日)。如工程建设延期,则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主要工作量:详见技术条款。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web/index.html)、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发布。 4.项目投资总额:890865万元 5 其他条款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章节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清源东路21号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 编:

353200

邮 编:

350002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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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94-805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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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0594-805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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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28302231

电 子 邮 件:

862112628@qq.com

电 子 邮 件:

552386312@qq.com

监 督 部 门
机 构 名 称:

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 督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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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部 门
机 构 地 址:

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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