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水口镇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二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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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福建 | 城市 | 宁德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古田县水口镇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二期) | |
采购单位 | 古田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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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 |
古田县水口镇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项目(二期)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古田县水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古田县水口镇 2.2控制价(估算价):122.31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12.2174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 :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者转账或者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5.本项目K=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①投标人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05日10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 5.2交易地点: 古田县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古田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水口镇天柱山国道路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古田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