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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1886)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无单位提出异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中标人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执行区域为海南、格尔木,预估份额60%)
中标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执行区域为海西,预估份额40%)
中标人:中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188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采购内容:(1)土建施工:包含土建机房、铁塔基础、机柜基础、地网等施工。(2)动力配套施工:包含蓄电池、开关电源、机柜、交流配电箱、FSU等设备的安装、调测施工等。(3)外市电施工:包含变压器、高压线路、低压线路、真空断路器等施工。(4)铁塔施工:含抱杆供货及安装、铁塔搬迁、铁塔利旧安装、铁塔补件维修等。
注:本项目不包含政府投资的基础、特殊建设需求的施工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含施工服务类保修期24个月,铁塔抱杆保修期42个月)。其中,下单实施期限从签订协议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或乙方中标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到达时间在先者作为协议终止日)。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工程量:2250万元(含税)。其中,安全生产费共计67.5万元,不参与报价。
实施地域:海西、海南、格尔木。
计划工期:在站址确定及甲供材到货的情况下,30米以上新建地面站35天(含塔基养护期),30米以下新建站20天(含塔基养护期),改造站10天。
保修期限:施工服务类保修期24个月,铁塔抱杆保修期42个月。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关于下发工程类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战略管理部【2021】9号文件中《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协议(塔类项目)》执行)。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实施地域

预估采购含税金额(万元)

综合排名

含税安全生产费(万元)

中标份额

海南

650

第一名

40.5

60%

格尔木

700

小计

1350

海西

900

第二名

27

40%

小计

900

合计

2250

/

/

100%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其中,土建施工和铁塔产品为包工包料;动力配套施工服务部分包铜鼻子等辅材;外市电施工服务部分包除电力电缆、变压器外的所有材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在模块基准价基础上报折扣(基准价以审计分部最新审定模块价格为准),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基准价详见附件《附件1: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模块最高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至少四份(外电施工业绩至少一份、土建施工业绩至少一份、动力配套施工业绩至少一份、铁塔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且合计金额不低于9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标的、金额、签字页、等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签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署框架合同/协议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结算单或框架合同+发票的以框架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1.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2020年11月30日后获取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B.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5人员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A.(1)投标人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两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B.(1)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两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C.上述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中至少一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D.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队伍中须具备相应的特种施工作业证件人员并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应资格证书(电工证至少三名、高处作业证至少三名);
以上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可以1人同时具有A.和B.证书要求,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1.6控股管理关系: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土建、外电、动力配套施工、铁塔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青海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还在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后附“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查询截图。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支付。
4.3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电子标书费发票(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青海铁塔公司】。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79号博雅金融广场青海铁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810000

邮编:310014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gaozh@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zjztqhtt@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

账号:3110830019310014328

异议接收邮箱:zjztqht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5月15日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2024-2025年塔类工程建设综合施工服务(海西、海南、格尔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188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6月0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海南、格尔木区域预估份额60%,海西区域预估份额40%)共8名投标人参与投标。经评审,本项目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中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执行区域为海南、格尔木,预估份额60%
(1)单位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折扣87%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在站址确定及甲供材到货的情况下,30米以上新建地面站35天(含塔基养护期),30米以下新建站20天(含塔基养护期),改造站10天。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仲海涛,高级工程师,编号:03612101020419。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第二中标候选人执行区域为海西,预估份额40%
(1)单位名称:中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折扣86%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在站址确定及甲供材到货的情况下,30米以上新建地面站35天(含塔基养护期),30米以下新建站20天(含塔基养护期),改造站10天。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张云晨,高级工程师,编号:2022B102562。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折扣87.5%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在站址确定及甲供材到货的情况下,30米以上新建地面站35天(含塔基养护期),30米以下新建站20天(含塔基养护期),改造站10天。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候明权,高级工程师,编号:2022B102470。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否决投标情况

其他
公示期:2024年6月06日至2024年6月11日,共6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接收邮箱:dahk@chinatowercom.com
联系人:李永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异议接收邮箱:zjztqht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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