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不良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民新能宁夏盐池 有限公司不良资产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 | 20240331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185,493,374.06 |
资产笔数(笔) | 1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3,679,612.93 |
借款人名称 | 中民新能宁夏盐池 有限公司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189,172,986.99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82 | 其他费用(元) | 0.00 |
借款人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借款人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 忠市 |
五级分类情况 | 可疑 1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0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质押 1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1 笔 | ||
备注 | 本项目仅有一笔资产(租赁协议),该项目下的未偿利息包括应付租 金中的利息部分和依据合同计收的迟延违约金,未偿租赁利息部分为 0元,自各期租金逾期日至交易基准日应收迟延违约金合计为 3679612.93元,未偿租金(包括尚未到期的租金)合计为 185493374.06元。 |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每期应付租金到期未支付,即视为该期租金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5月21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一次竞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21 09: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21 11:00 |
起始价(元) | 0.00 |
加价幅度(元) | 1.00 |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
(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者授权,符合监管部门规定资质条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认可的 资产管理公司;若属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该类公司注册地应属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且应经 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突出,监管评价良好,并有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 文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 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决策文件:有意向报名竞价的具有合格交易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应当提供总公 司授权分公司签署报价书、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并参与报价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上述授权文 件非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情况下,还请提供该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 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签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合格资质的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公 司)章程规定签署转让协议并进行报价的其他内部决策文件;
(4)信息销毁承诺函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5)保密承诺函原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
(6)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公章,如注册人为分公司,请提供总公司的章程)。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付清价款,《债权 转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2)为节约有关内部法律审核流程所耗费的时间,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对建信金租提供的 转让协议条款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对相关条款的意见以批注形式注明,并将经过内部法律审 核的转让协议版本在报名时上传至银登中心系统。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信 息:
户名: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融支行,账 号:11001028300053003521。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按照监管要求,银登中心具体承担不良贷款资产登记、挂牌展示、转让服务、信息 披露和市场监测工作,本次转让将按照银登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公开竞价及信息披 露相关规定开展,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在银登中心业务规则下开展业务,确保转让工作依法合 规。
(2)被确定为债权受让方后,受让人与我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3)受让人依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我司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我司在收取全部交易价款后,协助办理资产交割、债权转让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晓波
联系电话:15810331619
电子邮件:zhouxiaobo@ccbleasing.com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