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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包3)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包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包3)已由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水务集团”)同意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实施,本项目现已具备投资人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污水处理厂(本分包)(涉及秀山、酉阳、黔江、彭水、武隆、南川、綦江、万盛、江津、永川、荣昌、大足、铜梁、潼南、合川、北碚、璧山、渝中、沙坪坝、大渡口、巴南、九龙坡、两江新区等23个区县,共计57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29.67万吨/天)。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条件适合的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加压站、泵站、综合楼等建、构筑区域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1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污水处理厂(本分包)共计57座,2023年总用电量为284189145kwh,总设计规模为229.67万吨/天,其中设计规模0.2万吨/天(不含0.2万吨/天)以下污水处理厂5座,设计规模0.2万吨/天(含0.2万吨/天)--2万吨/天(不含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10座,设计规模2万吨/天(含2万吨/天)--10万吨/天(不含10万吨/天)污水处理厂38座,设计规模1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4座。招标人初步测算,可安装分布式光伏面积约为53万平方米(未计算5座污水处理厂附属泵站及设计规模0.2万吨/天以下的污水处理厂)。(注:最终以中标人现场踏勘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的分布式光伏可装机面积及设计方案为准。)目前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污水处理厂工艺主要包含3种,工艺流程及图示分别如下:
A:进水→格栅→沉砂池→初沉池→A2O生物池→二沉池→滤池→接触池(详图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B:进水→格栅→沉砂池→初沉池→CASS生物池→滤池→消毒池(详图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C:进水→格栅→沉砂池→氧化沟→二沉池→滤池(详图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2现行电价:重庆水务集团现未执行分时电度电价。招标人提供本分包所属污水处理厂近一年的电量电费统计表,如潜在投标人需要了解,则自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获取(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潜在投标人自行委派人员须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8723154919。
除招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外,如潜在投标人需了解其他相关情况请自行在踏勘过程中向各污水处理厂了解。
2.3 招标范围:
确定本项目的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勘察、可研、设计、备案、报批报建手续、并网接入手续、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监理、验收并网等,负责合同期内的光伏电站运维工作。
2.4 合作期限:运营期:25年(自各子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分别计算);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装机容量≥33MWP及保证本分包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污水处理厂数量覆盖率不低于80%。
2.5 工作内容:
招标人拟将污水处理厂内配水井、絮凝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屋顶等适合加装及新建光伏车棚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区域提供给中标人。
中标人自行根据面积、用电负荷及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投资建设光伏电站,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勘察、可研、设计、备案、报批报建手续、并网接入手续、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监理、验收并网等相关工作,负责合同运营期内光伏电站的运维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
(1)负责本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条件适合的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维修、维护,包括光伏电站投资、太阳能电池板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运行等全部内容。
(2)负责完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项目报建、审查、审批、备案、取得当地电力部门的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并网检验与调试、试运行、发电、验收(含电能质量评估、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其他的要求)等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确保项目从合同签订、深化设计、现场安装、试运行、并网发电及验收阶段到运营期的全过程的建设手续合规、合法),招标人只给予资料签名盖章及提供企业文件等必要配合。
(3)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检测、各类调试和评估、试运行、使用培训、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综合调试;负责项目的设计、监理及造价、与当地供电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对接工作。
(4)负责合同运营期内光伏电站的运维工作。鉴于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污水处理厂属于民生保障场所,运营期内的日常维护等与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营有所交叉,光伏电站运维工作中的日常巡检、数据监测等管理工作由中标人委托招标人(或招标人所属企业)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方式、相关费用、工作界面等事项以最终签署的运维管理委托服务协议为准。
(5)中标人应按照国家、重庆市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在项目建设前中标人应将设计文件(含图纸)及施工方案报送招标人,取得招标人同意,并保证发电效率、设计安装能力、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整体美观度等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工程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要求立即整改或终止本项目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运营期内,若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划等变化需要,需对已投资的光伏项目进行迁建或改造等情形,由中标人自行与相关方协商处理。
(7)运营期满后,将光伏电站及相关资料(包含配套设备)以良好运行状态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自行拆除恢复原有厂容厂貌。
(8)本分包项目将选取永川污水处理厂作为光伏发电标准示范厂区建设,该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2万吨/天,设计及建设的主要要求如下:
一是光伏电站硬件能力:在光伏电站硬件建设中,需选择合适地点建设展示本光伏电站的科技创新点,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单晶硅高效组件、柔性支架系统、智能清洁设备、运维工具等设备及系统。
二是光伏电站软件能力:在光伏发电标准示范厂区的管理系统中,融合多种智能技术,建立一个基于数字孪生的设备运维场景平台,实现人机协同、虚实互控、数字融合的全新管理模式,提高运维效率和质量,保障光伏电站安全生产。
(9)在本项目合作期内,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等相关规定,若本次招标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的减碳量可交易时(包括自用及余电上网产生的减碳量),则产生的全部权益100%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认证及后续相关工作。
2.6 本项目质量标准及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2012 年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 太 阳 能 资 源 等 级 总 辐 射 》 GB\T31155-2014 、《 太 阳 能 资 源 评 价 方 法 》(QX\T89-2018)等国家、电力行业有效版本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并充分考虑光伏组件对项目建筑物的安全载荷影响,确保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 25 年;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能满足本工程不低于25年运行寿命及发电效率要求,且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转换效率不受项目建设地点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的约束和影响。
总体要求:项目应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不发生质量事故,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要求,运营维护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发电指标。
其中1.光伏系统
(1)组件:采用单晶硅高效组件
(2)逆变器:采用组串式逆变器,转换效率最大效率≥98%。
(3)无人值守运行方式:本项目按“无人值守”运行方式设计,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的监控方式。
2.并网部分要求
最终光伏电站的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电站内所有设备性能必须满足当地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并满足。
3.电能量计费系统:
本工程分别在上网点配置上下网双向总表,由当地供电部门配置安装。继电保护、智能管理系统等,以供电部门批准的接入方案为准。
3.土建部分要求:
(1)支架: 电池板支架基础方案应采用柔性支架系统,需综合考虑光伏片区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设计确定,要求在正常使用下满足使用寿命 25 年的要求。
(2)通路:方阵内道路要满足检修运维通行需要,考虑后期清洗要求,考虑后期防水要求。
4.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
中标人承担自进场至竣工验收交接完毕期间厂区所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投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环境、营造安全文明施工氛围,符合招标人要求,配合参观接待,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重大垮塌事故、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事故。
5、其他方面要求:
应包含但不限于全防雷和接地系统、监控系统、高效清洗系统等。
2.7各潜在投标人最多可选择参投本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包1/包2/包3)”中任意2个分包;如参投所有3个分包,则3个分包均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按所参投分包确定,如参投分包3,则项目名称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包3)”,以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及1.4.2项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7月2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通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投标时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67453670)办理。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开标现场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视为废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并完成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注册、报价、递交投标文件(含加盖CA印章)等全部操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咨询电话:023-674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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