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医院关于授予医师相应技术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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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贺州市人民医院关于授予医师相应技术权限的通知
各科室(组)、平桂分院、城东分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贺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修正稿)》《贺州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试行)》《贺州市人民医院放射治疗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试行)》《贺州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操作项目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等规定,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决定对蒙剑飞等医师(名单详见附件)开展手术、内镜、介入等相应诊疗技术权限授权,请各医师严格按照本人级别开展相关技术,不得越级开展相关技术,违者将按照《贺州市人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贺州市人民医院医师相应技术权限授予名单
贺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9日
各科室(组)、平桂分院、城东分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贺州市人民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修正稿)》《贺州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试行)》《贺州市人民医院放射治疗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试行)》《贺州市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操作项目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等规定,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决定对蒙剑飞等医师(名单详见附件)开展手术、内镜、介入等相应诊疗技术权限授权,请各医师严格按照本人级别开展相关技术,不得越级开展相关技术,违者将按照《贺州市人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贺州市人民医院医师相应技术权限授予名单
贺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