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海财罚发〔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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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海原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海财罚发〔2024〕5号 一、行政相对人主体类型: 采购单位 二、行政相对人名称: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财罚发〔2024〕5号 五、违法行为类型(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六、违法事实: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八、行政处罚类型:警告,罚款 九、处罚内容:给予你单位警告,并处以18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将整改报告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送至县财政局。 十、罚款金额(元):18000 十一、处罚决定日期:2024-05-20 十二、处罚机关:海原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