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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模式)[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模式)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霍县发改〔2024〕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霍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
2.1.2建设规模:①新建工业供水管道(管径DN1000)21.38公里,供水管道(管径DN400-200)10.18公里,其中DN1000管网21.38公里,DN400管网1089米,DN315 管网1222米,DN200管网7868米。DN1000管网混凝土检查井76座,其中闸阀井57座,减压井10座,排气井9座,DN200闸阀井94座,DN315闸阀井15座,DN400闸阀井6座,排气阀井9座,地下消火栓井95座。应急补充水源 15 处;②购置安装DN1000管径三偏心硬密封蝶阀,双法兰限位伸缩节57个,调流调压阀(含双法兰限位伸缩节)10个,防水锤型排气阀(含检修闸阀)9个,DN200闸阀94个,DN315闸阀15个,DN400闸阀6个,智能水表10000块;③新建高位水池1座10000立方米,人行道花砖路面恢复 20540平方米。
2.1.3 总投资额:75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总工期:31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要求相关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配备专业人员;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配备专业人员。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的社保证明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4月)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良好,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情况和劳务合同纠纷情况。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当场查询记录为准。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接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依法缴纳税收无欠税记录提供承诺函;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其他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05日10时00分至2024年06月09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领取菜单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1日10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合格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霍城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阔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霍城县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路111号西桥名都商业综合楼18层1803号
邮   编:
835200
邮       编:
835000
联 系 人:
张  工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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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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