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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达公司2024年度所属服务区AED采购项目招采文件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驿达公司2024年度所属服务区AED采购项目招采文件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W202406110254/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驿达公司2024年度所属服务区AED采购项目招采文件
标段/包编号:HW202406110254/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物资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审时间:2024-06-25
公示开始时间:2024-06-26 08:5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6-28 15:50
附件: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驿达公司2024年度所属服务区AED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于2024年6月25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合肥乐基糖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
安徽锦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科海同业河北医疗器械贸
易有限公司
竞标报价(元)
819400.00
809200.00
788120.00
供应商业绩
1.2024年北京亚鑫美磁科贸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2.2024年安徽阜鑫磁业科技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3. 2024年包头市开旭科技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4.2024年山西锐磁科技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5.2024年苏州纽特微电机科技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1.2022年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压救护车车载设备采购项目。
2.2024年安徽铠珅科技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3.2023年安徽乔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4.2024年安徽泓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5.2022年合肥都宏商贸有限公司AED采购项目。
1.2024年河北统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2.2023年保定市健翔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
3.2022年廊坊市晴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4.2024年石家庄市公安局特勤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5.2024年河北云之滇商贸有限公司半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服务周期
1个月
1个月
1个月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目标
无安全问题
无安全问题
无安全问题

二、否决投标情况
江苏炎颂科技有限公司第七章技术性能(质量)指标响应表中未见响应情况,形式评审不通过。
北京科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第七章技术性能(质量)指标响应表中拟投标设备参数不满足采购人参数最低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公示期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
 
第1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乐基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2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锦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第3个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名称:科海同业河北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质量:
工期(交货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证书:
资格能力条件:
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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