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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缮工程合作方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缮工程合作方 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LZB-2024-03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缮工程合作 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红 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基础设施运维服务; (002)零星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基础设施运维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 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 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②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自行提 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成 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②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 件。
2本项目特别要求
A包: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02零星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 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 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②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自行提 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成 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②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 件。
2本项目特别要求
B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 号5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1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 号5楼会议室)
七、其他
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缮工程合作方 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缮工程 合作方项目已经获批实施,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红河红家众服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 务及零星修缮工程合作方进行公开比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 缮工程合作方
2.项目编号:HLZB-2024-038
3.招标内容: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 缮工程合作方,拟通过公开比选择优选择5家单位入围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合作方 和2家单位入围零星修缮工程合作方,按评审结果排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自动 放弃的可顺延),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在入围单位中进行询价,由报价最低的 单位承接。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
7.包件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包件(A包:基础设施运维服务;B包:零星修缮工 程)
8.服务响应时长:A包:在2个小时内;B包:根据具体项目,满足招标人要求。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 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 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 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②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自行提 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成 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②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 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 件。
2本项目特别要求
A包:无
B包: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获取比选文件
4.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 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
4.2地点: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号4楼)
4.3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指定专人携带加盖公章的申领资料(①提供在中国境内 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 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领取;⑤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附件);⑥ 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许可证复印件(B包)。
(2)网上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邮件主题: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申领资料加盖 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 无效。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代理机构邮箱:102 1336875@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5时00分。
5.2现场递交文件地址: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 区附143号5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比选文件或者比 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7.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7.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及与招标有关的通知(若有)均在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 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 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红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龙井路北组团小区附143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0213368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比选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采基础设施运维服务及零星修缮工程合作方
起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
开户行账号
开票电话发票格式 (点击方框选择) PDF  XML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代理人)邮箱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
企业资质证书及安 全许可证复印件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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