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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项目(南区)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项目(南区)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HFWQC124000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项目(南区)园林景观工程。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新城路与玉兰路交汇处西南侧。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项目(南区)园林景观工程实施范围 约 29248.5 平方米,最大管径 0.8 米,主要包括园建工程、道路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8 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8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4844562.70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1137661.38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 位:广东柏森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广东 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松山湖科学城国际人才社区项目(南区)园林景观工程 ,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园建绿化工程:包括室外地面铺装、种植池、花池、廊架、水景、游泳池、城市会客厅、南北门楼、西大门、架空层改造、装饰、雕 塑、扶手栏杆、台阶、汀步、景墙、停车场、垃圾分类点、车库入口顶棚、非机动车停车棚、展 示区提升、交通设施、游乐设施、围墙、地基处理、乔木、灌木、地被以及与之配套的附属设施 等。(2)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基础、路面、人行道铺装、道牙铺设等;(3)电气工程:室外景观 照明及其配电系统安装调试等;(4)给排水工程:包括泳池设备及给排水系统、室外景观排水、
绿化浇灌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80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12 款约定。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详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 亡人数为零,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 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 人证书)。
(2)负责其他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职称信息符合本 款第 3.2.4 项的要求;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仅对注册建造师有要求)
3.2.4 具备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 程,或具备 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 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 等专业。)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 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 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
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仅对负责其他市政工程的施工方有要求)
■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或职称信息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 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 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 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 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对负责其他市政工程的施工方有要求)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 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 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 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 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
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 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①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其 他市政工程施工的,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注册建造师,联合体牵头人为负责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的,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园林专业职称;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 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 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 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 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对招标人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 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 情形。
3.3.8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 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 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1 月 2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4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 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 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0 元。
其它:。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7.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 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 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2007 号金地中心 ;
电子邮件:/。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电话:0769-22897012;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 4F-420 建设办办公室;
/。电子邮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 地址:东莞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
邮编:515100 邮编:52300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39331236@qq.com
年0|月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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