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内蒙古 | 城市 | 呼和浩特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1500002024071601
公告标段(包)编号:F1500002024071601001001;>F1500002024071601001002;>F1500002024071601001003;>F1500002024071601001004;>F1500002024071601001005;>F1500002024071601001006;>F1500002024071601001007;>F1500002024071601001008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0002024071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河湖〔2024〕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招标代理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站水文站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9处;自治区水文应急监测队能力建设1处。
4.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12个月,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监理服务期为整个施工工期;
5.总投资:3725.47万元,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其中施工3146.15万元,监理75.49万元。
6.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其中施工7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项目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合同估算价如下: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施工标段(1-7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标段(8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单位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银行缴费凭证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即可)。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根据项目实际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工期等客观情况,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承揽其中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及证件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相关评审信息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如有弄虚作假者或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开工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技术支持:各投标人在使用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08:30-17:30)致电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
4.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0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联 系 人:苏峰、陈燕琳、马岩鹏、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sufeng.zgtj@chinaccs.cn
十、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项目编号:F1500002024071601
公告标段(包)编号:F1500002024071601001001;>F1500002024071601001002;>F1500002024071601001003;>F1500002024071601001004;>F1500002024071601001005;>F1500002024071601001006;>F1500002024071601001007;>F1500002024071601001008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1500002024071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内河湖〔2024〕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招标代理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站水文站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9处;自治区水文应急监测队能力建设1处。
4.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施工总工期12个月,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监理服务期为整个施工工期;
5.总投资:3725.47万元,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其中施工3146.15万元,监理75.49万元。
6.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其中施工7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项目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合同估算价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1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通辽) | 1.三合堂(新五)水文站:新建护坡护岸50m;AI视频测流基础1座,新建水文测桥1座。 新增配置走航式ADCP1套、AI视频测流系统1套,便携式测沙仪1套;新增1套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自动蒸发仪(20cm)、1套自动蒸发仪(E601型)、1套气象六要素自动监测系统。 2.他拉干水文站:新建护坡护岸50m;AI视频测流基础1座,新建水文测桥1座。 新增配置1套微型ADCP、AI视频测流系统1套,1套便携式测沙仪。 3.总办窝堡(西)水文站:新建3个水准点,新建观测道路70m,新建测站标志牌1个,新建断面桩2根,新建雷达水位计台2处,水尺1根,全自动智能测流缆道1处,AI视频测流基础1处,新建视频监控基础2处,新建网桥塔1个。 新增配置雷达水位计2套,新增配置1套全自动智能铅鱼缆道测流系统,新增配置AI视频测流系统1套,新增视频监控系统2套,新增网桥1对,太阳能供电设备1套。 4.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 692.09 |
2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赤峰) | 1.小城子(二)水文站:断面整治50m;新建雷达水位计台1座,雷达水位计支架1座;新建AI视频测流基础2座,固定式光电测沙仪基础1座。气象观测场改建为 12×12m规模。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2套AI视频测流基础,固定式光电测沙仪1套;新增1套自动蒸发仪(20cm);新购1台 RTK(1+2),1套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数据接收平台及服务器1台。 2.经棚(二)水文站:断面整治50m;新建6座直立式水尺,新建测流槽1座,雷达水位计台1座,雷达水位计支架1座;新建AI视频测流基础 2座。气象观测场改建为 12×12m规模。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2套 AI视频测流基础;1套手持电波流速仪,新增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1套自动蒸发仪(20cm);新购1台 RTK(1+2),1套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数据接收平台及服务器1台。 3.万合永水文站:新建护坡护岸50m;新建水文测桥1座,新建AI视频测流系统基础1座,新建固定式光电测沙仪基础1座。气象观测场改建为 12x12m 规模。 新增配置1套AI视频测流基础,新增配置1套电波流速仪,1 套固定式光电测沙仪,1套走航式ADCP;新增1套自动蒸发仪(20cm);新购1台RTK(1+2),1套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数据接收平台及服务器1台。 4.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 607.68 |
3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中心) | 1.配置基本水文测验设备以及保障设备等共71台(套),其中水位雨量观测设备4台(套),包括水位雨量应急监测一体机2台,远程视频水位识别系统2套;流量测验设备14台(套),包括多频智能走航式ADCP(含三体船)2套,无人机视频影像测流系统1套,GNSS浮标10套,便携式视频影像测流仪1套;泥沙测验设备1台,为激光测沙仪;地形测量设备8台(套),包括便携式测深仪2台,全站仪2台,双频GNSS(1+2)1台,水下多波束测深仪设备(含无人船)1套,无人机地形巡查1套,地面三维激光测量系统1套;水质监测设备6台(套),包括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便携式快速毒性测定仪2台,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2台;应急通信指挥设备13台(套),包括卫星电话3台,对讲机5套,便携式计算机5套;后勤保障设备25台(套),包括冲锋船1艘,野外帐篷2套,便携式应急照明灯10台,应急移动电源2套,野外防护用品(安全帽、手电筒、多功能工兵铲、钳、医用急救包、救援绳等)10套。 2.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 519.39 |
4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呼和浩特) | 1.二道边水文站:新建2个校核水准点;新建直立式水尺3组,基本水尺断面建设雷达水位计台1个,雷达水位计支架1处;河槽建设测流槽1座,测流流量级为10㎥/s,新建定点雷达波测流缆道1座;站房园区建设钢架车棚60㎡。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1套7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配置走航式声学多普勒流速仪(ADCP)1套,视频监控系统(普通视频监控)2套;新增1套百叶箱(温度表),1套称重式雨雪量计,自记气温计、自记水温计各1个;新增1台视频服务器,1套视频会商系统,1台水文信息展示设备,1台探照灯。 2.陈梨夭(二)水文站:新建断面桩6个,新建基本水准点及校核水准点各1个,断面整治河床硬化10m;新建6座直立式水尺,新建雷达水位计台1座,雷达水位计支架1座,视频安装设施平台及支架1座;新建定点雷达波测流缆道1座,新建固定式光电测沙仪基础1座。站房修缮改建150㎡,缆道房修缮 60㎡,新建12×12m气象观测场1座。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1套3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配置固定式光电测沙仪1套,视频监控系统(普通视频监控)3套;新增1套百叶箱(温度表),1套称重式雨雪量计,自动蒸发仪(20cm)1套,自动蒸发仪E601型1套,自记气温计1个、自记水温计1个;新增1台视频服务器,1套视频会商系统,1台水文信息展示设备,2台探照灯。 3.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 517.93 |
5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呼伦贝尔) | 1.塔温敖宝镇水文站:新建2个水准点,新建雷达水位计台1处,新建水尺1根。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1套5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新增配置走航式ADCP1台(含三体船),新增视频监控系统1套(4探头)。 2.郭恩河水文站: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新建3个水准点,新建水尺1根,新建视频监控基础1处。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桥装),新增配置1套5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桥装),新增配置微型ADCP1台,新增视频监控系统1套(4探头),外业数据处理器2台。 3.维古奇水文站:新建1个水准点,新建水尺3根,新建AI视频测流基础1处,新建移动雷达波测流缆道基础1处。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1套移动雷达波测流系统,新增配置1套视频测流系统,新增视频监控系统1套(4探头)。 4.双龙泉水文站:新建3个水准点,新建水尺1根, 新建移动雷达波测流缆道1处,新建视频监控基础1处。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1套移动雷达波测流系统,新增配置1架倾斜测绘无人机,1套RTK(1+1),1套测绘信息处理软件,新增视频监控系统1套(4探头)。 5.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 385.46 |
6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包头) | 1.哈德门沟(五)水文站:新建断面桩6个,断面界桩3个,新建并引测基本水准点1个,断面整治全断面护砌50米;新建6座直立式水尺,新建雷达水位计台1座,雷达水位计支架1座,视频安装设施平台及支架1座;新建定点雷达波测流缆道1座。改造浮标投放器房12㎡,新增外部供电设施及自备电源系统各1处。改建气象观测场为12×12m。 新增配置1台雷达水位计;新增配置1套6探头定点雷达波测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普通视频监控)1套;1套称重式雨雪量计,自动蒸发仪(20cm)1套,自动蒸发仪E601型1套,土壤墒情监测仪1套;新购1台RTK(1+1),1套视频会商系统,1台水文信息展示设备,1台探照灯,1台应急照明设备,1套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1台数据接收平台及服务器。 2. 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 214.27 |
7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兴安) | 1.白云胡硕(四)水文站:测流缆道升级改造1座,站房200㎡新增供水、供暖设施。 新增配置电子水尺2根;配置走航式ADCP1套;气象场新增配置称重式雨雪量计1套,自动蒸发仪(20cm)1套,自记气温计1套,自记水温计1套,百叶箱(温度表)1套,视频监控系统5套。 2.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内容中应有但未说明的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次招标中。 | 209.33 |
8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站网及应急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7标段)包括建设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站水文站5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9处、自治区水文应急监测队能力建设1处施工全过程监理。 | 75.49 |
合 计 | 3221.64 |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施工标段(1-7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标段(8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单位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银行缴费凭证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即可)。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根据项目实际工程情况、施工要求、工期等客观情况,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承揽其中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信息符合实际情况及证件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相关评审信息内容进行实地考察,如有弄虚作假者或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如期开工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技术支持:各投标人在使用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08:30-17:30)致电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
4.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09时30分。
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20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联 系 人:苏峰、陈燕琳、马岩鹏、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sufeng.zgtj@chinaccs.cn
十、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详情请访问原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