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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材鄂州分公司]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锂电池叉车采购(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锂电池叉车采购(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锂电池叉车采购(第2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锂电池叉车采购(第2次采购)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锂电池叉车采购(第2次采购)

1.2采购编号:HBJT-ZYXCEZFGS-240906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鄂州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湖北交投鄂州新材料配送基地改性沥青项目即将试生产,根据生产需求,现需购置1台锂电池叉车(含充电机)。本次采买范围包含设备供货、调试、培训、办理监检证书及使用证、充电机安装等内容,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产品,且制造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含)以后。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建议品牌(三一、合力)或同等档次品牌。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响应。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4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4 月8 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上发布。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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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临胡路15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3、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如为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品牌经销商授权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的锂电池叉车供货项目业绩。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供应商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合同内容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4、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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