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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福建 城市 福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监理)
采购单位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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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路面工程(监理)已由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北起规划路,南至规划民通路,工程范围为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道路长度274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北起规划路,南至规划民通路,工程范围为南通镇商贸大道(二期)K0+680-K0+954,道路长度274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40m,为城市主干道。内容包括:道路路面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6659299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6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7.1445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至施工竣工验收之日止。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2 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8.3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4日17时30分00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及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上发布。
8. 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邮编: 350014
电子邮箱: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1602-1603 ,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38266061、13075953610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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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点: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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