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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戊烷系列产品运输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戊烷系列产品运输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戊烷系列产品运输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招标编号:JHBF-2023-FW-0014-2-R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戊烷系列产品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戊烷系列产品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戊烷系列产品运输项目。
2.2招标范围:戊烷系列产品运输。
2.3服务标准:戊烷系列产品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及下游客户标准。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2.5招标线路及最高投标限价:第2标段。备注:预估运量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的运量。
标段号
具体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2
吉林到沈阳、大连、山东、河南、河北、江苏、安徽、浙江、湖北、广东、重庆、遵义
吉林到南通阳鸿罐区;南通阳鸿罐区到太仓、扬州、南京、滁州、芜湖、合肥、宁波、宿迁、中山
见下表








标段2
序号
品种
运输路线
运量(吨)
最高限价
备注
(元/吨)
1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沈阳海尔
吉林-沈阳
600
258

2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大连海尔
吉林-大连
400
650

3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青岛海尔
吉林-山东
5000
990

4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青岛海信

5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烟台万华

6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青岛马士基

7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青岛中集

8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郑州海尔
吉林-河南
200
1050

9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邯郸美的
吉林-河北
300
693

10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扬州海信
吉林-江苏
300
1150

11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太仓中集

12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合肥海尔
吉林-安徽
300
1150

13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合肥美的

14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芜湖美的

15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宁波万华
吉林-浙江
150
1450

16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荆州美的
吉林-湖北
1200
1500

17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广东海信
吉林-广东
200
1850

18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重庆海尔
吉林-重庆
1000
2180

19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遵义海尔
吉林-贵州
600
2370

20
戊烷系列产品
吉林市—阳鸿罐区
吉林-南通
3000
1080

21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太仓中集
南通-太仓
100
138

22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扬州海信
南通-扬州
300
290

23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南京史密斯
南通-南京
60
300

24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滁州康佳
南通-滁州
200
390

25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芜湖美的
南通-芜湖
150
395

26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合肥海尔
南通-合肥
500
443

27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宁波万华
南通-宁波
100
455

28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宿迁韩电
南通-宿迁
200
250

29
戊烷系列产品
阳鸿罐区-中山嘉信
南通-中山
200
1000

2.6报价方式: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全线路进行报价,按总价进行报价(运量*投标单价),以单价结算。(含税)
2.7付款方式为: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
2.8本次招标每标段计划选取2家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结果进行排序,运量按照第一中标人60%,第二中标人40%比例分配,价格执行各自中标报价。如有中标候选人不同意运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价格执行各自中标报价。如中标候选人不足2家,剩余运量分配给实际中标人。如实际中标人无法满足剩余运量,剩余运量由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化品运输3类。
3.1.4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扫描件。
3.1.5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收是多个保险赔偿额度合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1.6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1.7本次运输物品为戊烷系列产品,要求投标人提供专车专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承担过戊烷系列产品的运输项目,须提供业绩明细表,同时提供与业绩明细表相对应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发票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时不能记入总量。
序号
履约时间
签约用户
合同金额(万)
发票编号
发票金额
1
20xx年
吉xxx
xxx




2
20xx年
xxx
xxx




3.3车辆要求
3.3.1标段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总数不得低于2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3.2运力保障车辆:标段二:标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运输环戊烷、异戊烷和正戊烷车辆至少1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
标段二车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⑴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8年1月1之后;
⑵排放标准国Ⅴ以上(须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
⑶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分别提供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⑷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且环戊烷车辆装运介质含环戊烷,异戊烷和正戊烷车辆装运介质含异戊烷和正戊烷);
⑸应下游客户对运输车辆要求:运输B标段(环戊烷、异戊烷和正戊烷)的车辆需提供罐体设计压力满足0.7MPa,提供运输车辆罐体为不锈钢板材304材质及以上标准,装卸货接口需满足液相为DN50、气相为DN25的充装接口。投标资料必须提供(罐出厂检验报告、罐检报告、出厂设计图纸等任一可查看其罐体设计压力、材质及装卸货接口等要求的文件),且装运介质包含环戊烷、异戊烷和正戊烷。
⑹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
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当月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龙山公司视情况在次月进行减量调整;如中标人拒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视同单方面解约,取消中标资格,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龙山公司运输业务;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中标单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龙山公司运输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龙山公司该线路的投标;中标多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龙山公司运输业务(取消所有中标线路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龙山公司投标;中标人剩余运量由龙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情节严重的,列入龙山公司“黑名单”,2年内取消其参与龙山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如中标人违约龙山公司将扣除中标人质量保证金并按未完成中标运量计算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招标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投标人202012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全部投标报价平均价格20%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7.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7.6价格调整机制:(1)调价方式:以2023年12月1日0时官方公布的吉林地区0号柴油零售价格(7.50元/升)为基准,0号柴油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超过15%,且持续30日时,双方同意调整公路运输的运价。
(2)公路运价调整公式:
调整价格=中标价格×[1+(当期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25%]注:25%为行业中大多认同的油料平均占成本比重。举例:某原料运费,某年某月定价280元/吨,定价时基准柴油价格为7.13元/升。柴油价格调整为8.2元/升,且超过30日,次月价格上浮达到15%。
调整价格=280元/吨×[1+(8.2-7.13)/7.13×25%]=290.5元/吨。
(3)运价调整任何一方提出均可,需要双方书面确认,新调整价格应从柴油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达到15%之日,且持续30日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执行。
(4)涉及多方联运时,仅适用于公路运输的运价调整。
3.7.7如下内容全部需要书面承诺: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缴纳5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返还。
2.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承运商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3.运输量均为预估运输量,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运输业务量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戊烷系列产品质量要求严格,微量杂质中水分、正己烷、硫含量、苯要求都是ppm级,所以要求运输车辆需专车专用不允许配货,运输人员熟练掌握运输货物的质量指标及MSDS的等相关知识。当月承运总量损耗率控制在3‰以内,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承担损失。
5.招标方下游用户的环戊烷最大存储量16吨,使用量随生产量进行调整,需要运输车辆提前到货,根据用户生产使用量随时卸车。大部分企业为一车分两次卸完或三次卸完情况。根据各企业生产情况不同,卸完一车的时间最长可长达7日;重庆、遵义、绵阳等地一车环戊烷的运输周期15日,但不付给运输公司等待或押车等其他费用。
6.节假日及法定假日,客户提出备货押车确保生产需要时,运输单位必须无偿保障运输供货要求。否则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承运龙山公司运输业务。
7.为龙山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同时要无偿做好:A司机和押运员掌握运输三种烷类的物理化学性质,具备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装卸和运输途中突发情况的能力。B与客户业务人员沟通确定车辆入厂检斤、卸车时间,进入罐区后独立完成液相、气相、静电接地线连接,记录卸车前储罐的液位,并计算卸车数量。C设立安全警戒告示牌和警戒线,通知客户安保人员进行车辆、人员、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安保检查合格后通知客户采购人员及保管员做好卸车前记录,通知客户相关人员做好卸车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卸车。D卸车过程中密切关注每一处密封接口是否有泄漏,有一点液体渗出立即停止卸车作业。卸车后记录储罐液位,拆卸液、气、静电线,移除安全警戒。E与客户采购人员和保管员一起检斤确认卸车数量,将数量录入物料管理系统,办理入库单,确认打印,办理出厂相关手续。
8.其他事宜遵守“吉林市吉化北方龙山助剂有限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1-219:00:00至截止时间2024-1-8
19:00:00(北京时间)。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1-1513: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标段二:10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4-01-1513: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132021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wuyal@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8.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招标失败转其他方式采购,由成交人承担。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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