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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格南矿资源开发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ZBGCDL20240003
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选尾、工
业场地及生活区工程勘察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四 川 省钒 钛 产 业 投 资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二卷......................................................................................................................... 5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8 第三卷......................................................................................................................... 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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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选尾、工业场地及生活区工程 勘察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法规函【2024】154 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0.0%,招标人为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自然
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城区 118°方向、平距 15km 处,行政区划属盐边县新九镇管辖,采矿权面积:5.7823km²。
矿区建设分采矿工业设施及废石通道建设、长箐选矿厂及道路建设、中心沟尾矿
库及尾矿输送通道建设、精矿脱水加工车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中:采场 占地约 5751 亩,采矿工业设施占地近 200 亩,废石通道跨越巴拉河自采矿工业场地 至棕叶沟排土场,长约 3km,棕叶沟排土场占地近 11000 亩;长箐选矿厂占地约 1500 亩,位于新九镇西侧;中心沟尾矿库位于原金河乡野猪拉,占地面积约 8300 亩,配 套尾矿输送管道自拉扯沟途径中芦林、县城以北,跨雅砻江经双箐至野猪拉,全长近 22km。
2.2 项目地点:四川省盐边县。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场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内部道 路、外部联络道路、长箐选矿厂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高位水池等附属设施、原矿
皮带输送通道(皮带基础、道路及隧道)、废石皮带输送通道(皮带基础、道路及隧
道)、尾矿与回水管道通道(道路及隧道、桥梁基础、附属设施基础)、取水泵站及
附属设施、精矿脱水区、矿石临时堆场等区域的初勘、详勘工作。
2.4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且在招标人通知进场后,5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实施方案,根据 评审通过的初步勘察实施方案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服务内容,提交成果报告;(2)招标人分批次通知开始详细勘察阶段工作后,5 日历天内提交该批次详细勘 察实施方案,根据评审通过的详细勘察实施方案,6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服务内容,提交成果报告。
2.5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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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方法和标准,成果报告通过评审机构评审。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 1 个合同金额 300 万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业绩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
或中标结果公示或签约履行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业绩
是指房建或市政或皮带输送通道相关业绩)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 间,下同),在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 1 幢 14 楼 1420 号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并签署项目保密协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用于授权代表签署保密协议,如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 署协议则不需要提交此项)。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收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 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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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 达中心 7 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平台(http://www.scnrics.com/)、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scnrig.com.cn/)、四川省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 1 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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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4项目名称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选尾、工业场地及生活区工程勘察项 目
1.1.5建设地点四川省盐边县
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1.3.2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1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 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不接受
1.4.3限制投标情形除总则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12 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 列情形之一: (1)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 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2)近半年在所有招投标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 3 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 定为犯罪的; (4)近 3 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 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 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人员人被招标人撤换的;(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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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互任职或工作; (5)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的;(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对以上情形做出承诺。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前
1.10.3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11分包不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澄清、招标补遗书、技术资料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10:30
2.2.3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2.3.2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3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3.2.3最高限价(1)控制价(含税):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为基准,折扣系数 0.6,不包含协调及青苗赔偿费。 (2)最终计费按照双方确认后的实际工作量结合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 进行结算。 (3)工程量以业主组织的专家评审核定的实物工作量确定。
3.2.4投标报价的其 他要求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水平及实力,合理报 价。 2. 投标人应结合项目整体开展情况和现场实际情况考虑以下情形做出 报价: (1)项目可能分阶段实施的影响; (2)因前置事项导致工作开展可能滞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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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政策、外部因素、不可抗力引起的影响; (4)其它因项目整体开展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变化的影响(工程量及 服务内容增加的除外)。
3.3.1投标有效期12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2.4低于成本价 报价启动是否低于成本评审的前提条件: 当投标人报价满足下列情形时,报价评审组必须对投标人报价是否 低于成本进行评审: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 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90%(不含 90%)。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 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3.6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 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 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 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 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 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 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3.7.3签字或盖章 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 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 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替。 (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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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文档壹份(U 盘提供),投标文件副本由其 正本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内容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 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 和复制。
4.1.1投标文件的包 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 标人单位章(鲜章)。
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鲜章):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及截止时 间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 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 时间: 2024 年 6 月 26 日 10 时30 分
4.2.3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5.1开标时间 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委派的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 检查并签字确认。 (2)开标顺序:随机
6.1.1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 表2人(由四川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派出),其余5人随机抽取(评 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 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设组长1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负责主持评标工作,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
6.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1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评分从高到低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7.3.1履约担保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封面后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 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 处)。 (2)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小签。如选择小签应签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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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 (3)本项不作为否决投标理由。
10.2招标代理服务 费由中标人支付。
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 写)二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10.4严禁转包和违 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其主要人员。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主要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招标人有权终 止合同。
10.5投标文件的 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 虚假(包括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 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否决该投标文件;中 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10.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 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0.7其他 1此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为确保服务质量,若中标人在初步勘察实施过 程中服务水平、技术能力、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 解除详细勘察合同,另行委托他人,并对中标人只进行初勘结算。
10.8其他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工作开展阶段,现场服务人员的专业类 别和人数须满足工作开展的需要。
10.9其他 3投标人应结合项目整体开展情况和现场实际情况考虑以下情形做出报 价: 项目可能分阶段实施的影响; 因前置事项导致工作开展可能滞后的影响; 因政策、外部因素、不可抗力引起的影响; 其它因项目整体开展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变化的影响(工作量及服务内 容增加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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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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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对投标设计费用进行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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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 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 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和标准;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 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 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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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内容:
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4)项目管理机构;
(5)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材料。
技术标部分:
格式自拟,投标人应为技术标编制目录以便阅读,技术标内容详见评分办法: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正确、全面完成招标文件所述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 酬。为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投标人
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利润等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人在报价之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2.2 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 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投标人可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
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条件及任何其它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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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2.3 投标人应按各自能力,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投入 等各种因素,综合测定后报价。
3.2.4 低于成本价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 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 质证书副本等要求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 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 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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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 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 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 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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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 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确认;
(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本次评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组成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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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2)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10%,以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的形式在合同签订时递交。拒不递交,不得签订合同。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招标人有权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根据招
标文件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以此类推。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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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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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 况投标报 价质量目 标服务期备注签名
最高限价

记 录 人:监 标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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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
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
细地址)
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
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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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项目名称) 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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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 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项目负责人: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款规定向我方提 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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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评标的依据
1.1 法律法规依据
评标方法和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采用评标办法类型
1.2.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1.2.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综合得分第一的为本项目中标人。
1.2.3 评分基本规则
(1)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标实得分+商务标实得分+报价实得 分
(2)技术标评分:本次技术标评分实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对同一投标人技术标 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商务标评分(不含报价评分):商务标实得分为所有评标专家对同一投标 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报价评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折扣 系数,投标人报价分值=40-(|投标折扣系数-基准折扣系数|/基准折扣系数)*100*E。当 投标折扣系数≥基准折扣系数时,E=0.5;当投标折扣系数<基准折扣系数时,E=0.3。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总价由 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得分高低)顺
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纪检
人员、投标人、评标小组的监督之下,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的保密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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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三、评标
3.1 评标程序
3.1.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3.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
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1.2 详细评审
3.1.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3.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估得分。
3.1.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 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
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2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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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3.2.1.1形 式 评 审 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项要求
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要求
装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5项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0.3款要求
3.2.1.2资 格 评 审 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2.1.3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主要条 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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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综合得分评审标准
项 目评标 分项分值评分标准
报 价 部 分(40 分)价格 评分4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折扣系数 投标人报价分值=40-(|投标折扣系数-基准折扣系数|/基准折扣系 数)*100*E。 当投标折扣系数≥基准折扣系数时,E=0.5;当投标折扣系数<基准折 扣系数时,E=0.3。 结果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 务 部 分(35 分)企业 资质1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工程测量)得 1 分;【提供资质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人员 配置24项目负责人(1 人):7 分 (1)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水工环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最高得 2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提供的 不得分。【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 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类荣誉奖项的(荣誉奖项包括优秀(先进)个人或勘察设计大师(或勘察设计杰出青年工程师或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 计师)等个人勘察类荣誉称号),得 3 分,最高得 3 分,不满足或不提供 的不得分;【提供荣誉奖项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3)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 房建或市政或皮带输送通道勘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 2 分,最高得 2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提供的不得分。 注:1.业绩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 果公示或签约履行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鲜章;2.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项目负责人或技 术负责人等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业主盖章确定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 分;4.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得分。 技术负责人(1 人):2 分 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 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最高得 2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提供的不得 分。【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加盖鲜章】 勘察专业负责人(1 人):3 分 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和水工环相关专业高 级职称得 2 分;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和水工环 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 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加盖鲜章】测绘专业负责人(1 人):2 分 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和测绘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最高 得 2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 印,加盖鲜章】 造价专业负责人(1 人):3 分 同时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 1 分;同时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水工环相关专业正高级及以上职 称得 3 分。最高得 3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执业证 书、职称证书复印,加盖鲜章】 安全专业负责人(1 人):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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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具有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2 分,最高得 2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 书复印,加盖鲜章】 技术人员(5 人):5 分 每有一个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水工 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 5 分,不提供或不能同时提 供不得分。【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加盖鲜章】 注:1、水工环相关专业包括:① 水工环,②水工环地质,③水文、工程、环境地质, ④水文、环境、工程地质,⑤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 地质,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 质,⑩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 2、注册人员需提供注册信息的网络截图; 3、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6 个 月连续缴纳证明;涉及地勘单位改革的单位,人员、资质、设备、社保缴 纳等相关情况,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应文字材料予以证明或说明。
企业业 绩6除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外: 1、每增加一个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 同金额 1000 万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2、每增加一个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 同金额 5000 万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1、类似业绩是指房建或市政或皮带输送通道相关业绩。 2、以上业绩不重复得分; 3、业绩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 公示或签约履行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不提供不得分; 4、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 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还须提供业主盖章确定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履约 能力42021 年以来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 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每个计 2 分;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二等奖,每个 计 1 分;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三等奖,每个计 0.5 分。本项累计最多计 4 个项目,最多计 4 分。 (同一项目按得分高的分值计取,不重复计分)
技术部分 (25 分)工作 方案7技术方案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并切实可行得 5(含)-7 分;方案较全面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并比较符合实际得 3(含)-5 分;一般,针对性差得 1-3 分。 工作方案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技术方案执行规范和标准合理、勘察技术方案布置合理、针对性强、钻探等工作方法手段全面、质量要求明确、勘探点平面示意图、现场踏勘 照片、项目重难点分析、地质情况分析、设备进出场路线规划、关键技术 问题的认识等内容,最高得 7 分。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工 期、进 度安排6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方法得当,内容全面,措施到位得 5(含)-6 分;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得 3(含)-5 分; 不够全面,针对性欠缺得 1-3 分。 项目工期、进度安排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安排、投入机械设备仪器配置、项目完成期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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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措施等内容,最高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 障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得力得 5(含)-6 分;措施可行得 3(含)-5 分; 措施不得力,无实质性措施得 1-3 分。 质量保障措施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包括 但不限于:健康、完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及风险识、质量管理及保障措 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保密管理及保障措施、本项目后期服务承诺、 后期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后期服务保障具体措施、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 系保障具体措施等内容,最高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绿色勘 察措施6绿色勘察措施明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措施全面得力得 5(含)-6 分; 措施可行得 3(含)-5 分; 措施不得力,无实质性措施得 1-3 分。 绿色勘察措施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满足项目实际要求,包括 但不限于:绿色勘察措施等内容,最高得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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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选尾、工业 场地及生活区工程勘察项目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20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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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选尾、
工业场地及生活区工程勘察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承包人(乙方):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盐边县 红格南钒钛磁铁矿采选尾、工业场地及生活区工程勘察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如有)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勘察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步勘察和详细勘 察)。
2.通过工程地质调查、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等手段,获取工程地质 参数,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准确的工程地质资料,并满足相应阶段设计要求及相关 技术规范、标准规定。
3.完成成果文件的评审,并提供评审通过的勘察报告。
4.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的成果文件(含 CAD、Word 等格式电子文件)5.参与建设过程中和竣工验收的勘察服务工作。
2.服务要求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完成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的成果文件(含 CAD、Word 等格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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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件),且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方法和标准,成果报告通过评审机构评审。
3.人员配置
乙方提供以下人员参与项目服务: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全专业负责人:
4.其他要求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交通、住宿、伙食、评审费、
会务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合同价款、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暂定合同价款:
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付款进度
(1)初勘阶段:中标人编制的初步勘察实施方案经评审通过后 20 日历天内,招 标人按照初步勘察实施方案核定的工作量支付初步勘察费用的 20%,作为预付款;完 成初步勘察所有野外工作,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办理结算后 20 日历天内,招标人向 中标人支付至初步勘察结算金额的 60%。初步勘察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 20 日历天内 支付至初步勘察结算金额的 100%。
(2)详勘阶段:中标人编制的每批次详细勘察实施方案经评审通过后 20 日历天内,招标人按照该批次详细勘察实施方案核定的工作量支付详细勘察费用的 20%,作为预 付款;完成该批次详细勘察所有野外工作,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办理结算后 20 日历 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详细勘察结算金额的 60%。详细勘察成果文件通过评审 后 20 日历天内支付至详细勘察结算金额的 100%。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等额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 %),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方拒不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甲方账号信息:
乙方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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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且在甲方通知进场后,5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实施方 案,根据评审通过的初步勘察实施方案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服务内容,提交成 果报告;
(2)甲方分批次通知开始详细勘察阶段工作后,5 日历天内提交该批次详细勘察 实施方案,根据评审通过的详细勘察实施方案,6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服务内容,提交成果报告。
服务地点:四川省盐边县红格南矿区。
四、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方法和标准,成果报告通过评审机构评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 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核办法约定对乙方进行惩罚。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进场后必 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到安全文明作业。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完成项目评审(或批复)后 3 个日历天内应向甲方提供 8 套纸质资料及电 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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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或者补偿。
2.若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工作,每逾期一天,将按照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超过服务期 60 日内仍未通过专 家评审、取得批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 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评审备案通过后,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纸质资料和电子版文件的,每逾期 一天,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直至提交完整纸质资 料和电子版文件之日止。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需赔偿甲方 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因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对甲方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经书面通知后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 费用,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实际派驻 项目的,按照2000元/天·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8.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为主张损失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 全保险费等。
八、保密条款
1.甲方所提供的项目及其相关资料均属于保密信息,乙方为实施项目之必要而使 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且合理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进行 保密,避免非经授权而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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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旦发生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 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在合同总价范围内予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公告费用、律师费用等。
九、不可抗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30 天内 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6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
2.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进场后必 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及廉政协议书,做到安全文明作业和党风廉政建 设。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一致确认:采购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或甲方需追加与合同 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4.本合同项下所有成果资料,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
5. 本合同双方同意合同落款载明地址为本合同涉及各类通知及就本合同发生纠 纷时相关文件、函件以及在本合同之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 审和执行程序所涉及的法院/仲裁机构等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本合同任意方的 送达地址及联系人需要变更时应当及时通过 EMS 或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履行向其 他方的通知义务。否则按照合同载明地址送达视为有效送达。本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本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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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叁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7、授权代表签署的,须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范围,授权时效、法定代表人
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该公章)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地 址:地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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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法 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订 项目合同(包括合同中的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项目廉政协议书等)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授权时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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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项目名称:
发包人(甲方): 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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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一、本协议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格式,非煤矿山外包 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照执行。
二、本协议根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 62 号)第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协议适用范围和相关用语的含义与该办法相同。
三、本协议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外包工程开工前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签 订。
四、本协议的签约双方为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约时若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出 具委托代理书。
五、本协议所称安全投入,包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如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安全教育与培 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配置及维护保养、现场作业 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与更新、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急演练等,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
六、本协议《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乙方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文件》《协作单位 安全生产考核表》三个附件,以及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另行约定补充条款 的其他附件,作为协议的补充,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中若存在签约方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条款的填写空格不够时,可以另附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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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钒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将(以下简称项目)承包给 (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 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2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与范围: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 (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四)工程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承诺
(一)甲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 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二)乙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 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5.乙方承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三条 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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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用,其内容包括且不 限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监测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 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更新、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 设、安全评估评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急救援等,其比例为:工程总费用的 %。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三)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中已经包含 50%的安全生产费用;工程竣工 决算后结余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退回建设单位。
(四)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本协议 要求,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 全生产条件。
(五)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等费用,并将购买意 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六)因人力不可抗力、地质条件变化、作业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确需由乙 方增加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支付。
第四条 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 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 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 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同时,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 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名称和数量清单,技术交 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件 1(《技术交底记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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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中予以明确。
(四)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并交甲方备案。
(五)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
(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 方备案。
(七)乙方应当将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报甲方备案,具体内容如下:1.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
2.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3.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
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 2(《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中列明。
第五条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乙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二)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 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 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二)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三)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四)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准备。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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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甲方应当配备通讯设备、应急车辆、急救箱等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
3.乙方必须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 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
4.乙方必须配置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且不限于:通讯设备、应急车辆、消防设备设施、防汛物资、救援装备、急救箱等。
(二)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目 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
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
(三)事故救援。
1.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
2.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 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2.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考评
(一)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 行为,有权制止。
(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考核标准见《协作单位安 全生产考核表》(附件 3),甲方对乙方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工期小 于半年的不得少于一次考核。在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过程中,若乙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
责,甲方将按以下规则课以乙方安全生产违约金。
100考核分数 安全生产违约金安全生产费
100 安全生产费以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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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甲方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安全生产违约金。乙方不得因被课以安全生产违约金而降低安全生产投入,不影响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 责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安全生产责任。
(四)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工程作业现场的 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连续 稳定,保持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 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 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六)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乙 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七)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1.甲方擅自压缩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 作业的;
2.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项目的;
4.甲方不能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
5.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
6.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7.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8.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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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 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的;
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 设备设施的;
3.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 业的;
4.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
5.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6.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7.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8.乙方因防范措施不到位、监测不得力、安全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或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还将根据造成的损 失严重程度对乙方课以违约金,具体标准如下:
每重伤 1 人,违约金 10 万元;每死亡 1 人,违约金 50 万元;造成甲方或第三方 财产损失的,按直接经济损失 10%计算违约金。甲方将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或履约 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第十条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 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为项目合同书的附件,本协议未约定内容以合同为准。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相 同。本协议一式陆份,由甲方、乙方各持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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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住所:住所: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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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技术交底记录表
甲方向乙方技术交底的相关情况
交底时间年 月 日接收时间年 月 日
技术 交底 人员甲方负责人:成员:
乙方负责人:成员:
交底 方式□会议□现场讲解□书面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情况
提交 日期年 月 日
图纸 资料 清单
其他 资料 清单
其他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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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乙方有关人员与设备设施证明
表一 乙方安全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岗位持证情况/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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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岗位特种作业证特种作业证号

表三 乙方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设备设施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安装位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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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考核表
序号考核项目评分标准评分 标准考核 情况备 注
1控制目标发生一次 1 人以上(含)死亡,或者 1 人以上(含)重伤, 或者 1 人以上轻伤,或者新增 1 人以上(含)职业病,或 者 100 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事故。一票 否决
2资质档案及 人员安全管 理1.按《安全生产协议》《项目协作施工单位规范化管理明细 表》及工作安排要求,按时提供相关的资料,送交的资料 出现变化的(如人员变动等),应 3 日之内送交变动情况 说明或变动后的资料,未及时送交资料,查出一次扣 1 分。 未按时提交或缺项一项扣 1 分。5
32.按投标响应文件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 人,若出现变化,需向甲方来函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 整,后续随变随报,出现变化未报备,按照每人每次 3 分 进行扣分。项目负责人离开项目向甲方管理部门请假报备, 并指定岗位负责人,未报备按每人 1 分每次扣分。
4安全生产组 织保障1.成立项目部文件(红头),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流程清晰,责任到位,不符合要求,扣 1 分。10
52.未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进行三 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档案不符合要求,并对《金属非金 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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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地质勘探安 全规程》(AQ2004-2005)中有关本工作中应知应会本工作 安全环保知识进行考试或提问,若不合格,每发现 1 次按 1 人 1 分扣除。
63.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建立并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的,每发现一次按照扣 1 分。
7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 证、岗必须一致,未持证上岗,按每次 1 人每次扣 1 分计 算。
85.按照财资〔2022〕136 号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考核 时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记录,记录附使用凭证、 凭据或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提供 使用记录或使用记录不规范的一次扣 1-10 分。
9现场安全管 理1.施工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安 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配备或缺岗、离岗的,每发现 1 次 1 人扣 1 分。60
102.浮石、伞岩下、危险区域作业、查出一项扣 1 分;独自一 人进入作业,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发现一次扣 1 分,发现 其他不安全行为,酌情扣分。
113.沟、坎、壕、池、边坡未设置安全防护栏、盖板、标识牌 或拉警戒线,高处作业未采取技术措施,临时用电不规范, 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垃圾未清理,发现一项扣 1 分。未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或发现其他不安全行为,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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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在作业现场、危害因素场所、设备设施上设置醒目的警示 安全标志,警示标语未设置或设置不全、损坏的,发现一 次扣 1 分。
135.作业现场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等设施齐全有效,发现一次 扣 1 分。
146.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应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按照规 定规范佩戴,发现一次扣 1 分。
157.损坏甲方安全环保设备设施的,查出一次扣 1-10 分,并 执行谁损坏谁修复。
168.对爆炸物品、危险废物、氧气、乙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 品未按照要求进行管理使用,查出一次扣 1-10 分。
179.现场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4 年森林草原防火 命令》《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4 年森林草原禁火命令》,严 禁携带火种、火源、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火灾 的物品进入施工区域,严禁在施工区域吸烟、高温焊接和 切割、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 1 分,确需动火作业的,执 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未办理动火作业票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1810.落实高温、低温、狂风、雷击、暴雨、大雾等不良气象 灾害预防措施,未落实扣 1-5 分。
1911.规范使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未 做到发现一次扣 1 分。
2012.隐患未及时整改,查出一次每 1 条按 1 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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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安全管理1.按照要求做好安全环保痕迹管理,台账、记录填写不符合 规范,发现一次一项扣 1 分,缺项扣 1 分。10
222.参加甲方要求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或活动、教育培训,不 参加或不积极参加,扣 1-3 分。
233.执行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协议、公司安全环 保工作安排,对危险源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发现未严格 执行的一次扣 1-5 分。
24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参加公司安全环保会议,不得缺席,缺席一次扣 2 分。
255.认真落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公司安全环保会议工作安排、特殊时期公司的工作安排, 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扣 1-5 分。
26营地安全 管理1.营地发现有私接乱接,用电线路、刀闸、用电设备(取暖 设备)等不符合要求,扣 1-2 分。10
272.生活区安全出口畅通、营地区域清洁卫生整洁,发现有垃 圾的一次扣 1 分。
283.物资库房应有防火设施,易燃易爆物品与建筑物之间的间 隔符合安全规定,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29事故事件 管理1.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事件(含未遂事件),不报、瞒报、谎 报、迟报、查出一次扣 3-5 分5
302.事故事件(包含未遂事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未进行处理的,扣 3-5 分。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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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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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廉政协议书
发包人: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做好(项目名称)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 法权益,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1.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主合同文 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 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主合同并有向 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或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或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 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或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 得接受承包人或施工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或施工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 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 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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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人与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交易,不得将工程款转入发包人工作人员的 账户。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礼品。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 的任何费用。
(4)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6)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承包人或承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7)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施工单位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施 工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8)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施工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9)承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10)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 得要求施工单位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11)承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 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协议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 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协议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五年内不能承揽发包人公司的任何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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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盖章)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24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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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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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本工程的勘察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
2.勘察人在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 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3.在勘察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勘察人应采 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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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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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盖单位章)”的,下划线上填写单位全称(法定名称),在单位全称上加盖单位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章一致,“盖章”按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3.7.3“签字、盖章要求办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可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也可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 人进行。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和要求由投标单位出具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中的“或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 字。
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按“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 托书并附有相关证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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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法定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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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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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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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四、项目管理机构..........................................................................................()五、资格审查资料..........................................................................................()六、其他材料..................................................................................................()
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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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在仔细研究了你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和规定,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 件的条件、要求和条款。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合同的实施和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 位报价(含税)为: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 号)为基准,折扣系数为:。
;服务质量。2.服务期限: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 方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5.(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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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 我方自愿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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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
1项目负责人姓名:
2服务期限
……………………
……………………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在本表中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一致,若不一致,将以招标人宣读的投标函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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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
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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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
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
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独立投标人适用。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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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表 1
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 名年龄职 称专业从事本专业工 作年限在本项目中 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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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性 别身份证号码
专 业技术职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拟在 本项目 担任职务
执业证书号
时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项目概况 (规模、投资 等)担任何职

注:
1.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提供拟派人员业绩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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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组织机构框图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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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
工程技术人员总 人数资产净值(万元)
行政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
技术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
联系方式1.地址:2.邮编:3.电话 4.传真:5.E-mail:6.联系人:
开户银行1.开户行:2.户名:3.帐号:

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详见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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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
项目描述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注:(1)业绩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指定媒介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签约履行网络
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2)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还须提供业主盖章确定
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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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状况表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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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材料
(一)……
(二)……
……
注:
(1)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上述项外,招标人还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材料。
但不得与以上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列出的选择项中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重复和抵触。(2)招标人不得要求与本项目招投标和履行合同无关的材料。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材料,投标人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不得夹带宣 传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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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注:
1.格式自拟,投标人应为技术标编制目录以便阅读
2.技术标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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