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宁财行罚【20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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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当事人:长沙永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金洲镇道路交通安防设施项目”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11030047)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和长沙得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行为,同时存在恶意串通违法行为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七十四条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53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政处罚决议书生效后一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宁乡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一、当事人:长沙永皓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金洲镇道路交通安防设施项目”项目(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211030047)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和长沙得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行为,同时存在恶意串通违法行为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七十四条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53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政处罚决议书生效后一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宁乡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