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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2024年蓝山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蓝山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蓝山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函【2024】9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蓝山县交通运输局以蓝交路发【2024】7号文件批复,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蓝审(招)许准字【2024】42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安防计划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蓝山县湘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蓝山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4年蓝山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路线里程278.003公里,其中隐患里程110.384公里。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标准段Gr-C-4E波形钢护栏65021m,标准段Gr-C-2E波形钢护栏16363m ,标准段Gr-C-4C波形钢护栏1094m ,上游圆形端头381个,下游圆形端头381个,带肋钢筋(含钻孔植筋)10612.98kg,现浇混凝土防撞墙C30混凝土56.196m3,单柱式交通标志(△70)994个,单柱式交通标志(○60)100个,单柱式交通标志(八角形60)121哥,单柱式交通标志(△70+△70)4个,单柱式交通标志(□160×60+□160×160)4个,聚碳酸酯(PC)镜面反光镜(直径80cm)222个,道口标柱1412根,减速反光型标线(厚5.0mm )515.7m2,附着式轮廓标9249个,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2.5计划(建设)工期及其他: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2.6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2.7招标范围:2024年蓝山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第二批)的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招标控制价:壹仟陆佰柒拾玖万零叁佰伍拾叁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具备相应的类似项目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本项目至少配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
3.4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承诺函及本单位近六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具有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指近五年内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下同)在 1 个合同段中完成过隐患里程140 km或线路里程340 km、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业绩(不包含养护、大中修、灾毁重建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钢护栏、标志、标线)】。“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2022年和2023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评为C级的投标人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9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 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类别进行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下载。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所投项目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1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第一信封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13 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根据第一信封评审进度确定,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5.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电子工程量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13962228303,QQ:842258329。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5.4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6-8520930,QQ:1173895281。  
5.5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7.1 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7.2 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为:蓝山县交通运输局、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746-2213302、0746-2213481。
10.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11.其他
11.1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1.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11.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人完成第二信封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接收通知或其他自身原因未能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 招标代理费:按湘招协【2015】6号文件取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1.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和电子保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蓝山县湘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16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新韵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春江路春江富都2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737561705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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